正文卷 第十二章 不要走(1 / 1)

那是我今生都不願再提及的往事,也因此發現肖明是個極自私的人。

那時候,父親生病,肖明無助得像個孩子。

看著自己的愛人一天天萎靡下去,我心如刀絞。

我嚐試打探各種消息,看如何能在短時間內酬到一筆巨款。

或許是上天垂憐,一天傍晚,我在公交站等車,就那麼不經意地一回頭,看到了燈柱上貼著的廣告。

那則廣告之所以在我沒看清內容時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是因為,印製得非常高逼格。

紙張的質量,構圖的創意,以及配色的清雅,不同於任何一張街頭的小廣告,它像一股清流,靜靜貼在那裏,上麵寫著兩個字:捐卵。

對,用的是“捐”字,而不是“賣”字,一字之差,可性質看起來就高尚了許多。

可是,誰會那麼無聊又無私,可以把自己的卵子,就這樣捐出去呢?

所以說,這裏麵一定有貓溺。

我不動聲色地抄下電話號碼,打了過去。

過程很順利,臨簽合同前一天,我找到肖明,告知了真相。

當時我是忐忑的,我怕肖明會發火,會罵我下賤。

沒想到,他眼裏迅速燃起希望的火苗,一把抱住了我,在我耳邊廝磨著說:祈越,謝謝你,我們全家,永遠不會忘了你的大恩大德。

現在想起來,雖說我那時聽到他這句話時,心裏有些責怪,但很快的,我便被他的感謝和自己的大義凜然所感動,第二天就簽了合同。

不久,拿到一筆錢,將肖明的父親送進手術室。

可惜的是,術後,肖明的父親僅僅挺了半年,便撒手人寰。

而我和肖明,為了讓公公死得瞑目,也提前辦了婚禮。

那時候的日子真苦,苦到在家時幾乎頓頓吃一塊五一袋的小豆芽,苦到人人抱怨公司的免費午餐做得難以下咽,我卻吃得津津有味。

不久,我們有了第一次爭吵,爭吵的原因,是肖明想讓我再去賣卵,而我堅決不同意。

那次我們吵得很凶,之後感情就一天不如一天,我想,我對他的愛,也就是那以後,漸漸消失的吧。

……

我回憶著往事,像被人捏住了要害,隱隱地冒出一個荒唐的想法,又立即按了下去。

“莫先生……我不知道,您在說什麼?三年前我畢業後,很快就結婚了,至於其他的,我什麼都想不起來。”

我的心跳得自己發悶,埋著頭快速朝房裏狂奔,胳膊卻一下子被莫景然拉住了。

不敢回頭,手腕上清晰傳來的觸感讓我瑟瑟發抖,他半晌沒出聲,兩人就這麼僵持著,過了許久,我聽見他歎了口氣,“祈越,我嚇到你了對麼,對不起。有些事,你可以不去想,但是答應我,不要離開萌寶,離開莫家,可以嗎?”

不可以。

我的心在輕輕地回答他。

莫家已經因為我變得一團糟,我憑什麼再留下來。

可是,他的低語卻不期然地撞得我鼻子一酸,我揉了揉眼,悶聲答他:“放心,在您沒給萌寶找到新的奶媽前,我不會走。”

我隻能用這種方式,表達我想走又舍不得走的決心。

他鬆了口氣,撒開我的手。

我默默朝樓上走,右手覆在他剛剛抓過的左手手腕。

那裏一片滾燙,還留著他特有的氣息,甚至他手指略帶粗礪的滋味還熨貼在上頭。

我失魂落魄地走,忽然聽到梅姐一聲大喊,“太太,求您了,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