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綠色文明之歌:跨世紀的全球交響(2 / 3)

1971年,加拿大溫哥華的一小批環境保護主義者派出2條船到阿留申群島的安奇特卡島,抗議美國在那裏進行地下核武器試驗,這一行動大大引起了人們對核試驗可能對人類帶來各種危害的注意。參加活動的人稱自己是“反對製造海嘯委員會”,他們指出,地下核試驗可能會產生海嘯。執行任務的第一艘船是舊漁船,名為“綠色和平”號;第二艘船是由掃雷艦改裝的,取名“綠色和平”2號。由於這次行動致使抗議者雲集華盛頓,最後美國不得不宣布取消在安奇特卡島上的核試驗。參加這次行動的船員在返回溫哥華時猶如英雄凱旋。1971年,原加拿大溫哥華的“DontMakeAWaveCommittee”將其組織名稱更改為“國際綠色和平組織”,以更符合他們成立此組織的目的:建立一個綠色和平的世界。他們不畏強權與生命的危險,甚至膽敢驅船至欲試爆核武之地,目的隻為昭告世人,環境是如何地被破壞!

綠色和平組織成立迄今,作為環保非政府組織的一員,一直活躍在世界環保舞台上。他們反對核試驗,曾派出“彩虹勇士”號旗艦駛往南太平洋,反對法國進行核試驗,以致被炸毀;他們反對捕鯨,曾派出“天狼星號”船封鎖直布羅陀海峽,阻止蘇聯的捕鯨船隊通過;他們反對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曾舉行新聞發布會,揭露一些國家把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的真相;他們在關注戰爭帶來的環境危機、主張限製溫室氣體排放、關注工業公害事件、反對基因改良食品等方麵作出了積極的努力;他們用“公眾輿論”這個有力武器在喚起人們反對汙染、保護環境,敦促有關國家或企業采取控製汙染措施方麵為環境保護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是,由於他們經常采取十分激進的行動,也使很多人對他們敬而遠之,就連蒂洛·博德在談到“綠色和平”的前景時也有些悲觀地說:“……追求環保的崇高目標是一回事,而保持社會和諧是另一回事。”

綠色和平組織所進行的最有世界影響的活動是“彩虹勇士”號事件。

“彩虹勇士”號是“綠色和平”組織的旗艦。1985年7月,該船駛往南太平洋組織抗議法國在穆魯羅瓦島進行核試驗的活動。7月10日,“彩虹勇士”號途經新西蘭奧克蘭港時,被兩名法國特工人員炸毀。起初,法國政府表示沒有做出過損害“彩虹勇士”號的任何決定,9月22日才承認爆炸事件係法國特工人員所為,並於次日由法國總理比尤斯向新西蘭公開道歉。11月22日,炸毀“彩虹勇士”號的法國特工人員阿蘭·馬法爾少校和多米尼克·普裏厄上尉在新西蘭高等法院被指控犯有謀殺罪,判處10年徒刑。1986年7月,法國、新西蘭在聯合國秘書長調解下達成一致意見,由法國向新西蘭正式道歉並賠償700萬美元;兩名法國特工由新西蘭驅逐到法國南太平洋島嶼軍事基地服刑3年。此後“彩虹勇士”號被炸事件終於平息下來。

國際綠色和平組織與綠黨的最大不同,便是在任何時候,其觀點與行動不摻有任何政治色彩。他們隻關心環境的保護,決不參與政治,也沒有任何的政治立場。它是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團體,無論在財務或其他方麵,絕不受任何政府、團體或個人的影響。國際綠色和平組織主張使用創造性的非暴力手段(non-violentdirectaction)來凸顯全球環境問題,並尋求解決方法,以使我們擁有一個綠色、和平的未來。

2地球援助者——綠十字會

在1993年4月,日本東京成立了一個“國際綠十字會”,這是1992年6月在巴西召開的世界各國議會首腦環境大會上提出來的。前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領導著這個非政府環保組織。他曾撰文說,何以他現在會成為國際綠十字會會長,主要是由於從小在農莊的生活體驗及參與集體農場工作時親眼目睹土壤衝蝕所造成的災害等的感受。

國際綠十字會的口號是:“保護人類的自然環境,保證人類和一切生物的未來,通過一切有益活動促進價值的變換,用它來建立適當的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關係。”與國際紅十字會的宗旨相呼應,其功能是為挽救因為環境問題、人口問題而處於危險狀態的地球,對因環境影響而受到破壞的現場給予救援,對人類進行日常的環境教育等。如果說,國際紅十字會是對人類的救死扶傷,國際綠十字會則是對人類環境的救死扶傷。

國際綠十字會在它的組織上以“全球論壇”為基礎,該論壇是由宗教、科學、文化等世界各界代表和各國議員所組成。在和平共處、發展經濟的今天,環境保護問題日益重要,因此國際綠十字會的成立就應了時代的潮流,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綠十字會與綠色和平組織目標一致:保護人類家園。但出發點不同。綠色和平組織的著重點,是盡最大的努力製止破壞人類家園的行為,消弭影響生態環境的不利因素。而“綠十字”則以援助為宗旨,努力修複人類對自然的傷害。

3中國環保NGO

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中國民間的環保組織也活躍起來,其開展的一些富有影響的環保活動,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

1994年中國第一個環保NGO自然之友成立,1996年地球村、綠家園的成立,1998年中國第一個發源於互聯網的民間環保組織“綠色北京”的成立,之後環保NGO便雨後春筍般的湧現。到今天,中國的環保NGO走過了十多年的風風雨雨。而由於現有法規的一些滯後,中國的很多環保組織尚未正式注冊。據相關研究機構提供的數據,中國的民間組織已經發展到近300萬家,而注冊的隻有30多萬家!目前環保方麵的NGO還在不斷的湧現,從政策倡導、弱勢群體救助到公眾環保教育、綠色文化推廣,涉及了環保的方方麵麵。然而,缺乏合法的身份依然是很多NGO生存困難、無法發揮更大作用的一個根本原因。可喜的是,近些年國家正在加快完善NGO注冊管理的工作。

雖然由於種種現實因素的製約,環保NGO的發展舉步維艱。但隻要存在,NGO就努力地開展工作,發出自己的聲音。

——綠色江河創始人楊欣先生發現可可西裏的野犛牛被盜獵及藏羚羊的悲慘命運後,通過撰寫《長江源》並義賣籌得的資金建立了“索南達傑自然保護站”,為野犛牛及藏羚羊的保護工作提供幫助,並組織開展科考工作,在青藏公路上進行環保宣傳。

——綠色北京自1998年創立,宋剛先生作為誌願者利用業餘時間和個人積蓄創立了中國第一個民間環保網站,為廣大誌願者提供了交流的平台。在誌願者和社會熱心人士的支持下,通過AA製(參與的誌願者均攤費用)等方式開展了拯救藏羚、垃圾分類、廢電池回收、“建綠色北京,迎綠色奧運”、布袋行動、環保酒吧行等多項環保活動。

——淮河衛士霍岱珊先生為了保護淮河,沿河考察,通過撰寫調查報告、拍攝圖片、開辦展覽不斷向媒體和相關部門反映,花光了家裏的10萬元積蓄。在他不斷的努力下,2003年10月他發起的淮河衛士民間環保組織正式注冊。

中國的環保NGO在十多年間從無到有,並發展成為了一個數量龐大的群體,僅北京一個城市就有數十家。在NGO發展初期,資源匱乏、信息來源不夠充足使組織相互間的交流較少,所以NGO的關注麵也相對狹窄。早期的NGO活動大部分集中於環保宣傳方麵,促進和協助政府在環保方麵的宣傳,包括節水節電、垃圾分類、廢電池回收等,主要是圍繞身邊的環境問題開展一些活動。而從事政策倡導、對社會監督的NGO並不多。

隨著社會的發展,網絡等新型谘詢傳播媒介的推廣,信息共享和交流開始變得頻繁,NGO間的聯係也越來越緊密,而更多的公眾也得以有機會接觸到NGO,更多誌願者的加入為NGO帶來了新鮮的血液和活力,這也意味著NGO的會員身份和層次變得更加多樣化,這種多樣化開闊了NGO本身的視野、拓展了思維,對組織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便利的信息共享也促成了越來越多的地方NGO的萌芽,大量的草根組織也為整個NGO群體提供了很多寶貴的信息,而本土NGO由於資源的缺乏,在很多問題的解決上存在困難,這也促成了地方NGO與一些擁有豐富政治、經濟、文化資源地區的NGO的協作。

NGO之間的交流與協作也使NGO群體的能力達到了“質”的飛躍,多種層次誌願者的加入也讓NGO有了豐富的資源,這些資源可以轉換成一種可見的能量,使NGO的聲音變得更加有分量。在北京的動物園搬遷、怒江建壩等事件中,NGO間的協作都得到了很好的體現,NGO間的資源共享——聯合專家、公眾等力量使工作變得更加有效率。經過這些年的發展,更多以關注公共利益、幫助弱勢群體、開展法律援助、進行政策倡導為主要工作的NGO開始湧現,為環境保護起到了更直接的推動作用,也使NGO跟政府的合作成為可能。2005年,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對30個環保違規項目緊急“叫停”,引起媒體前呼後擁的全麵跟蹤報道,環保總局被推向了前台,這一行動在國際上也贏得好評如潮,輿論稱之“環評風暴”,環保總局用實際行動開始向社會發出構建和諧社會的宣言。環保總局的行動,其中不能說沒有環保NGO的一份力量在推動。

有人曾經比較了中國的兩種環保NGO模式,一種是自上而下帶有一定官方色彩的環保NGO模式,一種是自下而上的有著濃厚民間色彩的環保NGO模式。認為自下而上型環保NGO模式的特點在於受政府的行政幹擾小,自主性強,組織有獨立的人事權;優勢在於組織與國際接軌的程度較高,能夠采用一些國際流行的方法,傳播一些新的環保理念與知識,探索一些適合本國的環保新模式。另外,這類組織一般是基於成員共同的信念組成,誌願者的參與熱情較高,能夠發動群眾保護環境或對一些地方的環境破壞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其不足之處在於,這類組織往往受製於合法性的限製和法規方麵的限製,組織的擴展困難。另外,自下而上型環保NGO的資金有限,環保專業人才缺乏,組織的能力不足。目前,大多數自下而上型環保NGO開展的項目或活動都局限於環保基礎知識的傳播,或參與一些類似於植樹、觀鳥的環保活動,在活動的內容與活動的方式方麵還有待上一個台階。目前這類環保NGO主要依賴媒體影響環保政策,而直接影響政府、企業的渠道並不暢通,影響相對有限。

但可預見,隨著生態文明的社會地位的進一步提升,隨著政府對生態環境的進一步重視,環保NGO將在中國社會發展的進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從早期的拯救藏羚羊係列活動、披露淮河汙染到後來的抗議怒江建壩、反對圓明園鋪設防滲膜事件,NGO在其中都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存在並發出聲音,這也許就是NGO的價值,這種存在也為NGO贏得了更廣泛的社會支持。也正因為這種持續的存在,政府才得以有機會認識到環保NGO在推動中國環保進程中產生的作用,進而重視公眾的參與,為NGO提供更大的生存空間。

三、環境挑戰的高峰回應

最值得慶幸的是,對人類困境的憂患,對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共識,在世界權力的製高點那裏也得到強烈的反響,這是人類環境得到保障的關鍵所在。

1《人類環境宣言》:全球首腦的新視點

1972年6月5日,國際人類環境會議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此次大會共有183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團參加,102位國家元首親自與會,這是一次史無前例的大聚會,也是人類環境與發展史上影響深遠的一次盛會。中國出席了此會。

這是世界各國政府代表第一次把目光聚焦在人類環境問題上,第一次討論人類對於環境的權利與義務的大會。這次會議的成果,便是發表了《人類環境宣言》。《人類環境宣言》鄭重地申明:人類有權享有良好的環境,也有責任為子孫後代保護和改善環境;各國有責任確保不損害其他國家的環境;環境政策應當增進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潛力。

《人類環境宣言》的全稱是《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也叫《斯德哥爾摩宣言》。宣言中鄭重宣布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提出和總結的7個共同觀點和26項共同原則。7個共同觀點是:①人是環境的產物,也是環境的塑造者;②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關係到各國人民的福利和經濟發展;③人類改變環境的能力,可為人民帶來福利,否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④在發展中國家,首先要致力於發展,同時也必須保護和改善環境;⑤人口的自然增長不斷引起環境問題,要采取適當的方針和措施進行解決;⑥當今曆史階段要求人們在計劃行動時,更加謹慎考慮到將給環境帶來的後果;⑦為達到這個環境目標,要求每個公民、團體、機關、企業都負起責任,共同創造未來的世界環境。

《人類環境宣言》是保護環境的一個劃時代的曆史文獻,是世界上第一個維護和改善環境的綱領性文件。會議把生物圈的保護列為國際法之中,成為國際談判的基礎,而且,第三世界國家成為保護世界環境的重要力量,使環境保護成為全球的一致行動,並得到各國政府的承認與支持(在會議的建議下,還成立了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總部設在肯尼亞首都內羅畢)。於同年召開的第27屆聯大,根據人類環境會議的建議,決定把今後每年的6月5日定為“世界環境日”。

從1974年開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每年都提出當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曆年的世界環境日主題如下:

1974年隻有一個地球

1975年人類居住

1976年水,生命的重要源泉

1977年關注臭氧層破壞、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和濫伐森林

1978年沒有破壞的發展

1979年為了兒童的未來——沒有破壞的發展

1980年新的十年,新的挑戰——沒有破壞的發展

1981年保護地下水和人類食物鏈,防治有毒化學品汙染

1982年紀念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十周年——提高環境意識

1983年管理和處置有害廢棄物;防治酸雨破壞和提高能源利用率

1984年沙漠化

1985年青年、人口、環境

1986年環境與和平

1987年環境與居住

1988年保護環境、持續發展、公眾參與

1989年警惕全球變暖

1990年兒童與環境

1991年氣候變化——需要全球合作

1992年隻有一個地球——關心與共享

1993年貧窮與環境——擺脫惡性循環

1994年一個地球一個家庭

1995年各國人民聯合起來,創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1996年我們的地球、居住地、家園

1997年為了地球上的生命

1998年為了地球上的生命——拯救我們的海洋

1999年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來

2000年2000環保千年——行動起來吧

2001年世間萬物,生命之網

2002年使地球充滿生機

2003年水——20億人生命之所係

2004年海洋存亡,匹夫有責

2005年人人參與,創建綠色家園

2006年沙漠和荒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