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前沿(2)(3 / 3)

主持人:梁老師從男女社會地位平等的角度來講,我們國家有沒有哪個朝代相對好一點?

梁景和:男權社會之後的時代,它的底色就是男權,男的壓迫女的,這是一直到今天就是這麼一種底色,至於你說哪個時代好一點,我覺得這都是個案。剛才談到是中國家暴的女性是四分之一,日本是三分之一,這樣的數據是怎麼生成的?回過頭來還是講這個底色問題,中國的家暴問題不能看輕。其實曆史上現實或者未來就有一個怎麼來逐漸解決的問題。

主持人:立法一事隻能說是給予我們以期待的空間,至於什麼時候啟動相關程序現在還沒有定論。2008年8月6日,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法院根據受害人陳某的申請簽發我國第一道“人身保護令”。該裁定禁止作為丈夫的被申請人許某毆打、威脅妻子陳某,首次在民事訴訟中將人身安全司法保護的觸角延伸至家庭內部和案件開庭審理前。王行娟老師,就是像這個保護令在國外像這種情況在家庭暴力裏出現以後,是不是非常普遍?它大概出現在什麼時候?

王行娟:全世界有80多個國家已經製定了專門的防治家庭暴力法律,包括菲律賓、越南這些國家都有專門的法律,中國到現在還沒有。差不多所有國家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都設有人身保護令,婦女遭到家庭暴力以後,可以到派出所或者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禁止施暴者在一定時期內,比如三個月,不能靠近受虐者,以避免暴力的再發生。中國至今並沒有真正的人身保護令,它的範圍隻適用於因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的過程中,男方繼續實施暴力的案例,如果不是離婚,遭到了家庭暴力,是不可以申請的。

主持人:有一句俗話就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就是每家的情況不一樣,這個法規,如果出台以後,它有沒有可操作性,有沒有針對性,怎麼樣能夠讓這個法律真正能夠庇護每一個人?

王行娟:所以婦女界都在關注防治家庭暴力法的製定,全國婦聯說她們起草了一個防治家庭暴力法,但是至今沒有拿出來,任何人都沒有見過。反家暴網絡起草了一個,但是在這個草案中輕罪不入法。事實上80%的婦女挨打受的是輕微傷,受到輕微傷害後,受虐婦女連民事自訴法院都不受理,如果80%的受虐婦女被打成輕微傷,法律不保護,這樣的法律有什麼用呢。紅楓中心去年給全國人大遞交的議案,就是關於家庭暴力輕微傷害要入罪的建議。應設立家庭暴力罪,可以有輕罪,有重罪,暴力程度輕的入輕罪,可以判決施暴者在社區服務,接受心理矯治的教育。

主持人:作為一名知名的媒體人,安頓的工作跨度很大,又是采訪社會精英,又是穿梭往來於草根中間,你怎麼看待這樣一個醞釀中的法規對遏製家庭暴力的社會效果?

安頓:1995年我開始當記者以後,有遭遇家暴的女性到報社來找記者,通過媒體來找到婦聯的求助電話,包括像紅楓這樣的婦女救助熱線,還有其他的婦女救助熱線,這一部分人已經是遭遇家暴的女性群體當中的先知先覺者,除此之外他們沒有更多的方式可以去自我表達。首先受製於觀念,我記得我當時采訪的時候,不光有剛才王紅旗老師說到的打是親罵是愛,還有家醜不可外揚這樣的話。我曾經采訪過的案例當中的女性就告訴我,說家是重情不重理的地方,換句話說,也就是說挨打、被打、被暴力殘害是屬於情理之中的。90年代我遇到很多案例是這樣的心理基礎和情感基礎,也基於這樣的觀念。但是到了21世紀,有一個非常巨大的變化就是互聯網的普及。我在2002年的時候建立了一個個人網站,其中有一個最重要的板塊叫作安頓論壇,在這個論壇裏麵有相當相當多的女性在講述自己的婚姻故事。在這裏每個人都是匿名的,不會有個人隱私的泄露,沒人知道她是誰,她可以宣泄,她可以講她所遭遇的婚姻當中的不幸和她遭遇的不幸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