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運用
1.拔罐法的運用
(1)閃罐:罐子拔上後,立即起下,反複吸拔多次,至皮膚潮紅為止。多用於局部皮膚麻木或功能減退的虛證病例。
(2)留罐:拔罐後,留置一定的時間,一般留置5~15 min。罐大吸拔力強的應適當減少留罐時間。夏季及肌膚薄處,留罐時間也不宜過長,以免損傷皮膚。
(3)推罐:又稱走罐,一般用於麵積較大,肌肉豐富的部位,如腰背、大腿等部。須選口徑較大的罐子,罐口要求平滑,最好用玻璃罐。先在罐口塗一些潤滑油脂,將罐吸上後,以手握住罐底,稍傾斜,即後半邊著力,前半邊略提起,慢慢向前推動,這樣在皮膚表麵上下或左右來回推拉移動數次,至皮膚潮紅為止。
(4)刺血(刺絡)拔罐法:用三棱針、皮膚針、滾刺筒等,先按病變部位的大小和出血要求,按刺血法刺破小血管,然後拔以火罐,可以加強刺血法的效果。適用於各種急慢性軟組織損傷、神經性皮炎、皮膚瘙癢、丹毒、神經衰弱、胃腸神經官能症等。
2.拔罐的注意事項
(1)留罐時間:過去留罐時間較長,有從10 min留到30 min以上的,這種長時間留罐,容易使局部黑紫一片,瘀血嚴重,增加吸收困難。因此,現在留罐時間一般較前縮短了,根據身體強弱的淺層毛細血管滲出血液情況,可以考慮改從3 min到6 min比較合適。實踐證明,短時間留罐比長時間留罐好處多。嚴重瘀血減為輕微滲出血或充血,便於吸收,增強抗病能力;不留瘢痕;防止吸拔過度,造成水皰傷引起感染;時間雖短,療效較高。
(2)起罐:左手輕按罐子,向左傾斜,右手示、中二指按準傾斜對方罐口的肌肉處,輕輕下按,使罐口漏出空隙,透入空氣,吸力消失,罐子自然脫落。
(3)療程:可根據病情來決定。一般講來,慢性病或病情緩和的,可隔日
1次。病情急的可每天1次。一般以10次為1個療程,如病情需要,可再繼續幾個療程。
三、注意事項
1.體位須適當,局部皮肉如有皺紋、鬆弛、瘢痕凹凸不平及體位移動等,火罐易脫落。
2.根據不同部位,選用大小合適的罐。應用投火法拔罐時,火焰須旺,動作要快,使罐口向上傾斜,避免火源掉下燙傷皮膚。應用閃火法時,棉花棒蘸酒精不要太多,以防酒精滴下燒傷皮膚。用貼棉法時,須防止燃著棉花脫下。用架火法時,扣罩要準確,不要把燃著的火架撞翻。用煮水罐時,應甩去罐中的熱水,以免燙傷病人的皮膚。
3.起罐時手法要輕緩,以一手抵住罐邊皮膚,按壓一下,使空氣漏入,罐子即能脫下,不可硬拉或旋動。
4.拔罐後一般局部呈現紅暈或紫紺色(瘀血),為正常現象,會自行消退。如局部瘀血嚴重者,不宜在原位再拔。如留罐時間過長,皮膚會起水皰,小水皰可不必處理,任其自然吸收;如水皰較大或皮膚有破損,應先用消毒針刺破水皰,放出水液,或用注射器抽出水液,然後塗以甲紫,覆蓋消毒敷料,防止感染。
四、拔罐的適應證和禁忌證
1.適應證 拔罐法有溫經通絡、祛濕逐寒、行氣活血及消腫止痛作用。對於美容來講,適用於有瘀血、陽虛、經絡不通和美容密切相關的疾病,臨床多用於以下幾個方麵:如月經不調、帶下病、麵癱、蕁麻疹,刺血拔罐適於瘡癘和部分皮膚病如丹毒、神經性皮炎等。
2.禁忌證 高熱、抽搐、痙攣等;皮膚過敏或潰瘍破損處;肌肉瘦削或骨骼凹凸不平及毛發多的部位不宜應用;孕婦腰骶部及腹部均須慎用。常用自發性出血和損傷性出血不止的患者,不宜使用拔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