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太多年了,什麼也說不出來,隻是堵在胸口,哪怕再多的酒,也澆不化那三十年積下的塊壘。
吃過飯就該告辭了。
他放下帶給她們一家的禮物,握手道別,上車,擰鑰匙,發動。她含著笑,站在路邊向他們揮手。
車開了,駛過彎彎扭扭的鄉間小路,剛下過雨,路麵不太好走。
路邊一叢叢碧綠的蘭草,在車兩側向後快速移去,空氣中有清新的蘭香。他的朋友忽然拉住他,手指向車後:“你看!”
他驀然回頭。是她!
“哥啊!”她一手提著那俗豔的新裙子,一手大幅度前後劃動,哭喊著,大步流星地奔過來!
他愣了,下意識想停車,但不知為什麼,還是在往前開。車開得慢,她也並沒有真的想追上車。
可是還是隔得很近,從後窗看出去,她明明就是在哭啊。
先前那種得體的笑容和禮貌,煙消雲散,隻有淚水和著披散下來的頭發,糊了滿頭滿臉,她也不管不顧。
“哥啊!哥啊!”她嚎哭著,奔跑在滿是積水和淤泥的小路上,腳下胡亂地踩過那些蘭草。
草莖折斷了,沁出淺綠的汁水,似乎蘭草也在流淚。“哥啊!哥啊!”
仿佛回到了嬰兒時期,語言的大部分功能,都消失了,隻是這樣本能地哭喊著,撕心裂肺地哭喊著,盡情地發泄心中的痛苦和思念,“哥啊!哥啊!”
就用三十年前那個熟悉的稱呼,去呼應那段埋藏心底三十年未曾磨滅的愛情吧!請原諒我的文字太過拙劣,沒有辦法寫出當時情境的十分之一。
我隻知道,聽到這一段時,我們所有人,忽然就熱了眼眶。
在三十年前,他離開的那一天,她也應該是這樣吧,痛苦地追隨著他離開的方向,流著眼淚,呼喊著他,無助而絕望地奔跑。
從那一天,到這一天,穿越蘭草的道路,她竟然跑了三十年。關於她的故事,講完了。
隔著氤氳的湯霧,他往後稍靠了靠,坐在那裏,有一種黯然的神情。
他背脊仍然是筆直的,隻是眼神明亮中多了銳利。襯衣是淡雅的藍,兩粒水晶袖扣,隱約閃光。發絲俐落,下巴幹淨。
相比三十年前,隻是多了些皺紋,但那皺紋在別人是蒼老,在他卻是深邃。當年的臨風玉樹,如今是淩霜的雲鬆。
如果靜秋的老三當初沒有死,並且活到了今天。會不會象他一樣,有著這種風霜的魅力呢?
我說:“你真殘忍,你就不應該去見她。”
同為女人,我怎麼不懂她的心呢?久別的重逢固然醉人,但重逢後的離別,卻無疑是無間熊熊的烈火啊。
求之而不得的愛,會化作絕望和痛苦。
何況……她的生活這樣不堪,而他卻這樣美好。
烈火中的絕望,會更加絕望;烈火中的痛苦,會加倍痛苦。所以,對於愛過的人,最好選擇永不相見。
無情隻因多情,緣盡方知緣深。
手機響了,他接聽,然後對我們微笑了一下,那個笑容很溫暖。“夫人電話,”他說:“我馬上出差去外地,她問我呢。”
他們夫妻感情很好,他生意再忙,在外應酬都不喝酒、早回家,已經成了佳話。
結完帳,我們一起下去,在樓梯間,聽到他溫柔地對電話說:“我盡快回來,你在家要照顧好自己。”
和我們道別,他和他的奧迪車,消失在霓虹燈下的車海裏。
我想,老三如果真的還活著,和靜秋的後續,會不會類似於他和她的故事。那個關於純愛的山楂樹之戀,還會不會有如此打動人心的結局?
什麼是純愛?
對她(他)而言,或許是如山楂般酸甜,或許是如蘭草般芬芳的回憶。
那段回憶如此美好,想起來時會憂傷、會感動、會惆悵,甚至會流下眼淚,才令人久久銘記,矢誌不忘,甚至在事隔三十年後,不辭萬裏去追尋它的痕跡。然而,繼續的是生活,回憶的——那也僅僅隻是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