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怕,這麼一對璧人,每次都被我氣個半死,真是罪過。我默默地檢討著自己,上樓關了門。
在我的少年時期,我一直都以為,我會做個不是那麼賢惠但絕對顧家的好妻子,雖然活的像個混世魔王,但一定會變得居家,有自己愛的丈夫,再生幾個小崽子。
但這世界,從來不是年少做的的夢許的願那麼簡單,這生活的軌跡,從不會按照人的意願去走。
我成了一個我自己都不喜歡的妻子,不顧家,不愛丈夫,更不願生孩子。
楚暮秋卻不肯放我走。他寧可頭破血流也要和我同歸於盡。而他並不愛我。
他是個扼殺者,一個屠殺人夢想的劊子手。
第二天是個豔陽天,這種天氣太適合出門了。翻了翻通訊錄,果斷的打給我的二號聯係人。
接通的一瞬間我就明智的把電話壓到枕頭底下。五分鍾後拿出來,淩美人正好罵完最後一個字。唔,好像是“不要臉”?好吧,她是大爺,隨她。
“你又想幹什麼?離婚?”每天能將自己的願望都說一遍的人,前途不可小覷。
“嗯,我祝你夢想成真。”先讓她高興一下,畢竟有求於她:“走啊,我們去爬山啊,你先別罵人,今天天氣這麼好,不出門真的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哦,對對對,我沒有良心,可是你有啊!哎呀拜托……”
“哼,你少來了,有事了就記起我來了。別以為我不知道。”淩春明顯心情好了很多,她本來也沒什麼事,而且我和她出門基本都不會去購物逛街,更偏向於野外活動。我沒有錢,她又看不上我的品味。
我們去的是近郊的一處小山林。說不上名字,也沒什麼奇特古老的建築,但這山林在四季交叉點的時節格外美麗,不知名的灌木從來都沒有隻變換一種色係。一層一層的顏色像梵高筆下堆砌出的油彩,絢麗奪目。我挑的這個時間,剛好夏末秋初,是山林一朵小花都美的挑不出毛病的時節。也無怪乎淩大美人肯賞臉。
我沒有駕照,她的車又太顯眼,隻能打車過去。司機看來是最近經常載去那邊的乘客,談資頗多,一路上喋喋不休。我喜歡這種對生活充滿熱愛的人,這種人無論做什麼職業,他們的眼睛裏都是有光的,這光讓人感到幸福。
淩春懶懶的躺在後座上,妝容精致,普通的白襯衣在她身上都像晚禮服一樣光彩奪目。我一直懷疑她討厭我卻願意和我在一起的目的,是缺一個適當的陪襯品,畢竟這個年頭,如我一般心甘情願蓬頭垢麵的燃燒自己成全別人的綠葉,很是難找。
下車後我們走的最喜歡的一條小路。這條路人很少,路邊花開的最多,心情再不好的人都會喜歡這裏。淩春鄙視我的品味,唯獨覺得我挑地方的眼光還算有救。
這是我曾經的秘密花園,是我整個青春。但我願意和她分享。
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最軟弱的反而願意讓不相幹的人去看見。真正疼痛的事情是寧可要一個冷漠的眼神,也不肯接受所謂關切在意和憐憫。已經足夠不幸,不能讓自己更加悲慘。
淩春知道這一切。但她似乎又什麼都不知道。她從來不會問我,也不會同情我。我喜歡她這一點。
但我不曾想過,我還能遇見顧茗晨。
雖然這秘密花園,原本是屬於我們兩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