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作用
長株潭兩型辦通過製定和發布涉及長株潭全局的法規、政策、計劃、方案並通過相應的獎懲辦法來調整和約束不符合“兩型社會”建設的行為,從而實現長株潭城市群的協調發展。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規範長株潭公共資源管理。政府介入公共資源管理的基本理論基礎是“公地悲劇”理論。公共資源是“總量有限、無法實施排他性”的資源,如公共草地、森林、礦山、河流等。公共資源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個熱點問題。它意味著隻要許多人共同使用一種稀缺資源,便會發生環境的退化。兩型辦成立以來,在深入分析長株潭區域內資源承載能力、資源消耗和資源節約情況的基礎上,研究提出了水、能源、重要原材料等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的對策措施,探索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與循環利用的模式,以及如何建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有利於節能降耗體製機製的具體方案。
規範長株潭生態環保管理。生態環保管理是長株潭城市群協調發展和成功建設“兩型社會”的重點。長株潭城市群發展麵臨嚴峻的環境和節能形勢。長株潭地區的有色、化工等支柱產業為全國經濟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囿於當時的認識程度、技術條件,積累了不少環境問題,造成局部土地、水汙染比較嚴重。兩型辦成立以來,全麵分析長株潭區域內生態環境、環境汙染及環境承載現狀,以湘江治理和保護為重點,圍繞實現全麵削減排汙總量、提高汙控水平和改善環境質量的目標,研究提出建立環保決策約束機製、汙染減排機製和生態環境補償機製,探索建立排汙權交易市場,推行環保型的生產模式和消費模式的對策措施,逐步形成了有利於促進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的體製機製。
規範長株潭社會秩序管理。社會秩序是社會係統中的秩序,是“社會得以聚集在一起的方式”,是“縱向分層的等級秩序”和“橫向分科的多元秩序”的有機統一。社會秩序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麵:一定的社會結構的相對穩定,也即所有社會成員都被納入一定社會關係的體係,每一個人都被置於一種確定的社會地位,各個成員及各種社會地位之間的關係都被社會明確規定;各種社會規範得到正常的遵守和維護;把無序和衝突控製在一定的範圍之內。兩型辦成立以來,通過不斷創新和完善,努力建立起家庭、工作單位、非政府組織和新聞傳媒相配合的社會秩序維穩體係。
服務作用
政府協調機構的職能之一就是發揮服務作用。兩型辦成立以來,為促進長株潭“兩型社會”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基礎性公共服務、經濟性公共服務、社會性公共服務、安全性公共服務、人才資源有效配置服務、城鄉人口有序流動服務等方麵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提供經濟性公共服務。經濟性公共服務是政府為促進經濟發展而提供的公共服務。主要通過國家權力介入或公共資源投入為公民及其組織即企業從事經濟發展活動所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公用事業的公共生產、生產者的公共補貼、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科技推廣、谘詢服務以及政策性信貸等。兩型辦成立以來,根據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要求,合理設計了相關的經濟政策和執行經濟政策,充分運用經濟性公共服務,促進長株潭城市群基礎設施建設、環保治理、“兩型”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盡快形成有利於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體係,率先走出一條資源消耗低、環境汙染少、要素集聚能力強、產業布局和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型城市化道路,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推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提供社會性公共服務。社會性公共服務指政府為促進社會公正與和諧而為全社會提供的平等的公共服務。社會性公共服務主要滿足公民的生存、生活、發展等社會性直接需求,包括教育公共服務、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和就業公共服務等。兩型辦成立以來,積極推進社會領域改革,創新公共服務治理機製和監管製度,更加注重社會公平,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增加社會性公共服務供給,加快建立起能夠滿足廣大民眾需求的、合理適度的社會保障和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服務體係。
提供安全性公共服務。安全性公共服務是保證國家機器正常運作的公共服務,也是有效防範各種危機、為廣大民眾提供安全保障的公共服務,包括權利保護公共服務、維護市場秩序的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秩序的公共服務和國防公共服務等。安全服務重在預防,重在避免決策失誤和發展不當;同時,在發生危機事故以後,要有快速的應急手段和有效的修複措施。兩型辦成立以來,注重了安全性公共服務,進一步增強公共危機意識,提升公共危機管理能力,特別是整合長株潭城市群現有的氣象、國土、地震、水利、衛生、民政、公安及消防等部門資源,建立信息通訊網絡,健全預警體係、應急體係和緊急修複體係,為提高各級政府有效應對公共危機的應變能力、處置能力和協調能力做了大量的工作。與此同時,還強化了政務信息服務,在更為廣泛的時空範圍內為長株潭“兩型社會”建設提供政務服務。
提供人才資源有效配置服務。人才對於區域經濟發展的作用在日益增加。製定長株潭統一的人才政策,加快長株潭城市群人才市場建設,提高人才資源配置效率,是形成教育、科研和生產一體化發展良性循環的製度需要。營造市場環境,搭建交流平台是引導人才有序流動、高效配置的關鍵。兩型辦成立以來,通過不斷創新和完善,打破了人才流動中的城鄉、區域、部門、行業、身份和所有製限製,逐步建立了合理的人才流動機製和人才資源大市場;完善了人才市場的供求價格機製,拓展服務功能和服務領域,提高了人才的市場化水平,降低人才流動的成本和風險;建立了統一的人才市場信息網絡,實現人才資源共享;促進了人才與資本、技術等要素的有機結合,實現了人才市場與其他要素市場的相互貫通;疏通了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這三支人才隊伍之間的流動渠道,消除政策上的不公平、機會不均等以及人為的種種限製,最大限度地為各類人才發揮創造才能、實現自我價值提供機會、搭建平台。
提供城鄉人口有序流動服務。城市流動人口的存在是轉型期國家的一個正常現象,在推進城市化進程和縮小城鄉差距的過程中,流動人口的存在更是必不可少。流動人口一方麵有利於緩解城市群的勞動力需求壓力,一方麵也會為城市管理帶來壓力和挑戰,成功地實施對城市群流動人口的引導已經成為一個重要而敏感的公共管理話題。兩型辦成立以來,長株潭城市群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全麵分析長株潭區域城鄉人口流動的現狀和製度性障礙,初步研究提出了與城鄉一體化戶籍製度相配套的住房、計劃生育、社會保障、就業、教育、土地使用權流轉等方案,引導城鄉流動人口有序流動。
三、建立非政府組織參與機製
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NGO)是指存在於政府組織和企業組織之外的、非政治的、誌願性的、致力於公益事業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組織,與之相近的概念有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等,在中國有時又被稱為民間組織。根據國內外學者的研究,非政府組織主要具有組織性、民間性、非營利性、自治性、誌願性和公益性等六個特征,是彌補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的重要力量。被納入統計的非政府組織,一般都是具有合法地位的、有公開的組織章程以及透明的財務管理的民間組織。諸如非法的恐怖主義組織或者地下的黑社會組織等都不屬於非政府組織。宗教組織和政黨通常也不被看做是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在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協調化管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1、非政府組織發展概況
長株潭城市群非政府組織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發展較快,在湖南省各地區中長株潭非政府組織則數量最集中、發展最快,代表了湖南省非政府組織發展的最新水平。據湖南省民間組織管理局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9年底,長株潭三地通過登記注冊的民間組織共計3390個,占全省總數的22.6%。2009年同比新增295個(不包括新增的社團分支機構),其中民辦非企業118家,社團109個,基金會68個。同時,統計資料分析發現,長株潭三地發展最快的為行業性社會團體,專業性社會團體次之,學術性社會團體和聯合性社會團體發展也較快。與我國其他地區比較,湖南省長株潭非政府組織發展有其獨有的特色和新的發展趨勢。
2、非政府組織在“兩型”建設中的作用
非政府組織在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特別是協調化管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非政府組織有利於推動“兩型社會”建設
“兩型社會”建設的主題是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其核心是資源的最優配置。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生存發展。必須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放在工業化、現代化發展戰略的突出位置,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家庭。”實現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不僅需要黨和政府的科學決策,還需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機製的有效性。非政府組織以其為社會服務的使命,以及分布廣泛、聯係群眾的優勢,能夠在最短的時間把黨和政府的政策傳達到基層,並能將一些有效的資源節約和環保知識通過培訓、教育、宣傳等途徑輸入基層,為“兩型社會”建設提供巨大的支撐力量。
非政府組織有利於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
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產生了自成體係、市場分割、地方保護等地區經濟分割嚴重的局麵,地區經濟分割化造成了區間人、財、物以及信息流動的壁壘,非政府組織的參與將有利於打破這種局麵。
首先,非政府組織是企業跨區域發展的推手。區域內的非政府組織尤其是行業協會是企業利益的忠實代表。一方麵,企業可通過行業協會進行跨區域交流與互動,擴展企業的視野,拓寬市場的範圍,使企業跨區域發展更具活力;另一方麵,行業協會能為企業跨區域發展提供科學、專業的決策指導以及準確、及時的市場信息,為企業節約了成本與資源,增強了企業跨區域合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