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船舶自救互救工作的目的和意義
一、目的
船舶自救互救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救助人命。落實到基層,船舶自救互救工作的具體目的有兩個方麵:一是在平時,通過 開展船舶自救互救工作,加強水上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學習,增強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廣大從業人員、社會公眾的安全生產和公共應急意識。二是一旦發生水上事故或險情後,船舶、船員和乘客能夠運用自救互救知識、正確應對水上事故(險情),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就近采取措施實現最有效救助,緩解險情勢態,竭力減少人員傷亡,從險情角度講,避免事故。
二、重要意義
通過建立船舶自救互救機製,能夠形成遍布江河、湖泊水庫等通航水域的基層水上應急網絡,以最有效、最及時、最經濟的方式救助人命,避免事故,減少傷亡。通過開展船舶自救互救工作,能夠有效提高船舶、船員、群眾的水上交通風險意識和提升緊急情況下的自救互救能力,不斷積儲基層水上應急資源,整合各方救助力量,為開展水上事故和險情救助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同時,全麵開展船舶自救互救建設工作能夠進一步弘揚“同舟共濟、團結協作”的水運精神,營造川江水運平安和諧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