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水上救護常識(2 / 2)

1.繃帶環形法:此法是用繃帶做第一圈環繞時稍作斜狀,第二圈、第三圈作環形,並將第一圈斜出的一角壓於環形圈內,纏繞完畢將帶尾剪開打結。此方法是最基本最常用的包紮法,適用於頸部、頭部、腿部以及胸腹等一般小傷口的包紮。

2.繃帶蛇形法:先將繃帶按環形法纏繞數圈固定,然後按繃帶的寬度作間隔的斜著上纏或下纏,此種包紮法多用於固定夾板。

3.繃帶螺旋法:先按環形法纏繞數圈固定,然後上纏每圈蓋住前圈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成螺旋形。此種包紮法多用於肢體粗細差不多的地方。

4.三角巾頭部包紮:將三角巾基底折疊放於前額,兩邊拉到腦後與基底先作一半結,然後繞至前額打結。

5.三角巾風帽式包紮:在包紮頭麵部時,將頂角結放於前額,底邊結放在後腦勺下方,包住頭部,兩角往麵部拉緊,向外反折包繞下頜,然後拉到後腦部打結即成風帽狀。

6.胸部包紮:如右胸受傷,將三角巾頂角放在右麵肩上,將底邊扯到背後在右麵打結,然後再將右角拉到肩部與頂角打結。

7.背部包紮:與胸部包紮的方法一樣,唯位置相反,結打在胸部。

8.手足包紮:將手、足放在三角巾上,頂角在前拉在手、足的背上,然後將底邊纏繞打結固定。

9.手臂的懸吊:將患肢成屈肘狀放在三角巾上,然後將底邊一角繞過肩部,在背後打結即成懸臂狀。

第二節 溺水或受傷人員送醫

一、建立傷員送醫機製

鄉級人民政府應當與所在地的醫療機構建立水上事故人員救助的應急機製,一旦發生水上交通事故後,醫療機構能夠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救治工作。

二、傷員情況報告

船員、應急小分隊人員和現場群眾在救助溺水、受傷人員的同時,應當迅速撥打120,將受傷人員盡快送到醫院救治。並準確告知120值班人員以下情況:

1.事發的確切地點,溺水、受傷人員目前最嚴重程度。

2.說明本人姓名、電話。

3.溺水、受傷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電話等。

4.簡要介紹事故情況,說明傷害的性質、人數、時間、嚴重程度。

5.描述現場所采取的救護措施。

6.確認沒有問題後,在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放電話。

三、強化協同加強演練

鄉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當地醫療單位開展經常性的應急演練,熟悉工作流程,強化工作協同,確保在有事故發生時,及時有效地救護溺水、受傷人員,減少事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