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什麼是九歌》係聞一多生前未刊講稿,後經整理載於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五日《文藝春秋》第五卷第二期。

什麼是九歌

什麼是九歌

一、神話的九歌

傳說中九歌本是天樂。趙簡子夢中升天所聽到的“廣樂九奏萬舞”,

即《九歌》與配合著《九歌》的韶舞。(《離騷》“奏九歌而舞韶兮”。)《九歌》

自被夏後啟偷到人間來,一場歡宴,竟惹出五子之亂而終於使夏人亡

國。這神話的曆史背景大概如下:《九歌》韶舞是夏人的盛樂,或許隻郊

祭上帝時方能使用。啟曾奏此樂以享上帝,即所謂鈞台之享。正如一般

原始社會的音樂,這樂舞的內容頗為猥褻。隻因原始生活中,宗教與性

愛頗不易分,所以雖猥褻而仍不妨為享神的樂。也許就在那次郊天的大

宴享中,啟與太康父子之間,為著有仍二女(即“五子之母”)起了衝突。事

態擴大到一種程度,太康竟領著弟弟們造起反來,結果敵人——夷羿乘

虛而入,把有夏滅了。(關於此事,另有考證。)啟享天神,本是啟請客。傳

說把啟請客弄成啟被請,於是乃有啟上天作客的故事。這大概是因為所

謂“啟賓天”的“賓”字,(《天問》“啟棘賓商”即賓天,《大荒西經》“開上三

嬪於天”,嬪賓同。)本有“請客”與“作客”二義,而造成的結果。請客既變

為作客,享天所用的樂便變為天上的樂,而奏樂享客也就變為作客偷樂

了。傳說的錯亂大概隻在這一點上。其餘部分說啟因《九歌》而亡國,卻

頗合事實。我們特別提出這幾點,是要指明《九歌》最古的用途及其帶猥

褻性的內容,因為這對於下文解釋《楚辭·九歌》是頗有幫助的。

二、經典的九歌

《左傳》兩處以九歌與八風、七音、六律、五聲連舉(昭二十年,二十五年),看去似乎九歌不專指某一首歌,而是歌的一種標準體裁。歌以九分,猶之風以八分,音以七分……那都是標準的單位數量,多一則有餘,少一則不足。歌的可能單位有字、句、章三項。以字為單位者又可分兩種。(一)每句九字,這句法太長,古今都少見。(二)每章九字,實等於章三句,句三字。句法又嫌太短。以上似乎都不可能。若以章為單位,則每篇九章,連《詩經》裏都少有。早期詩歌似乎不能發展到那樣長的篇幅,所以也不可能。我們以為最早的歌,如其是以九為標準的單位數,那單位必定是句——便是三章,章三句,全篇共九句。不但這樣篇幅適中,可能性最大,並且就“歌”字的意義看,“九歌”也必須是每歌九句。“歌”的本音應與今語“啊”同,其意義最初也隻是唱歌時每句中或句尾一聲拖長的“啊……”(後世歌辭多以兮或猗、為、我、平等字擬其音。)故《堯典》曰“歌永言”,《樂記》曰“故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然則“九歌”即九“啊”。九歌是九聲“啊”,而“啊”又必在句中或句尾,則九歌必然是九句了。《大風歌》三句共三用“兮”字,《史記·樂書》稱之為“三侯之章”,兮侯音近,三侯猶言三兮。《五噫詩》五句,每句末於“兮”下複綴以“噫”,全詩共用五“噫”字,因名之曰“五噫”。九歌是九句,猶之三侯是三句,五噫是五句,都是可由其篇名推出的。

全篇九句即等於三章章三句。《皋陶謨》載有這樣一首歌(下稱《元首歌》):

元首起哉!股肱喜哉!百工熙哉!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庶事隳哉!

唐立庵先生根據上文“簫韶九成”、“帝用作歌”二句,說它便是《九歌》。

這是很重要的發現。不過他又說即《左傳》文七年郤缺引《夏書》“戒之用

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勿使壞”之九歌,那卻不然。因為上文已證明

過,書傳所謂九歌並不專指某一首歌,因之《夏書》“勸之以九歌”隻等於

說“勸之以歌”。並且《夏書》三句分指禮、刑、樂而言,三“之”字實謂在下

的臣民,而《元首歌》則分明是為在上的人君和宰輔發的。實則《元首歌》

是否即《夏書》所謂九歌,並不重要,反正它是一首典型的《九歌》體的歌

(因為是九句),所以盡可稱為《九歌》。

和《元首歌》格式相同的,在《國風》裏有《麟之趾》、《甘棠》、《采葛》、《著》、《素冠》等五篇。這些以及古今任何同類格式的歌,實際上都可稱

為《九歌》。(就這意義說,九歌又相當於後世五律、七絕諸名詞。)九歌既

是表明一種標準體裁的公名,則神話中帶猥褻性的啟的九歌,和經典中

教誨式的《元首歌》,以及《夏書》所稱而郤缺所解為“九德之歌”的九歌,

自然不妨都是九歌了。

神話的九歌,一方麵是外形固守著僵化的古典格式,內容卻在反動

的方向發展成教誨式的“九德之歌”一類的九歌;一方麵是外形幾乎完

全放棄了舊有的格局,內容則仍本著那原始的情欲衝動,經過文化的提

煉作用,而升華為飄然欲仙的詩——那便是《楚辭》的《九歌》。

三、“東皇太一”、“禮魂”何以是迎送神曲

前人有疑《禮魂》為送神曲的,近人鄭振鐸、孫作雲、丁山諸氏又先後一律主張《東皇太一》是迎神曲。他們都對,因為二章確乎是一迎一送的口氣。除這內在的理由外,我們現在還可舉出一般祭歌形式的沿革以為旁證。

迎神送神本是祭歌的傳統形式,在《宋書·樂誌》裏已經講得很詳細

了。再看唐代多數宗廟樂章及一部分文人作品,如王維《祠漁山神女歌》等,則祭歌不但必須具有迎送神曲,而且有時隻有迎送神曲。迎送的儀式在祭禮中的重要性於此可見了。本篇既是一種祭歌,就必須含有迎送神的歌曲在內,既有迎送神曲,當然是首尾兩章。這是常識的判斷,但也不缺少曆史的證例。以內容論,漢《郊祀歌》的首尾兩章——《練時日》與《赤蛟》相當於《九歌》的《東皇太一》與《禮魂》(參看原歌便知)。謝莊又仿《練時日》與赤蛟作宋《明堂歌》的首尾二章,(《宋書·樂誌》:“迎送神歌,依漢《郊祀》三言四句一轉韻。”)而直題作《迎神歌》、《送神歌》。由《朋堂歌》上推《九歌》,《東皇太一》、《禮魂》是迎送神曲,是不成問題的。

或疑《九歌》中間九章也帶有迎送意味,甚至明出迎送字樣的,(《湘夫人》“九嶷繽兮並迎”,《河伯》“送美人兮南浦”。)怎見九章不也有迎送作用呢?答:九章中的迎送是歌中人物自相迎送,或對假想的對象迎送,與二章為致祭者對神的迎送迥乎不同。換言之,前者是粉墨登場式的表演迎送的故事,後者是實質的迎送的祭典。前人混為一談,所以糾

纏不清。

除去首尾兩章迎送神曲,中間所餘九章大概即《楚辭》所謂《九歌》。《九歌》本不因章數而得名,已詳上文。但因文化的演進,文體的篇幅是不能沒有擴充的。上古九句的《九歌》,到現在——戰國,漲大到九章的《九歌》,乃是必然的趨勢。

四、被迎送的神隻有東皇太一

《東皇太一》既是迎神曲,而歌辭隻曰“穆將愉兮上皇”(上皇即東皇太一),那麼辭中所迎的,除東皇太一外,似乎不能再有別的神了。《禮魂》是作為《東皇太一》的配偶篇的送神曲,這裏所送的,理論也不應超出先前所迎的之外。其實東皇太一是上帝,祭東皇太一即郊祀上帝。隻有上帝才夠得上受主祭者楚王的專誠迎送。其他九神論地位都在王之下,所以典禮中隻為他們設享,而無迎送之禮。這樣看來,在理論原則上,被迎

送的又非隻限於東皇太一不可。對於九神,既無迎送之禮,難怪用以宣達禮意的迎送神的歌辭中,絕未提及九神。

但請注意:我們隻說迎送的歌辭,和迎送的儀式所指的對象,不包括那東皇太一以外的九神。實際上九神仍不妨和東皇太一同出同進,而參與了被迎送的經驗,甚至可以說,被“饒”給一點那樣的榮耀。換言之,我們講九神未被迎送,是名分上的未被迎送,不是事實的。談到禮儀問題,當然再沒有比名分觀念更重要的了。超出名分以外的事實,在禮儀的精神下,直可認為不存在。因此,我們還是認為未被迎送,而祭禮是專為東皇太一設的。

五、九神的任務及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