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來安慰我,我也不需要別人的安慰。可是我第一次感受到這樣的恐懼,對以往我所鍾愛的搶奪過程,產生了懷疑與厭惡。我做錯了嗎?心裏明明知道答案是肯定的,卻偏偏不願麵對。

我從上午一直守到入夜。不遠處的走廊上,一個拄著雙拐的病人可能在做康複練習,一直在走來走去。他走得很慢,步履又格外奇怪,周而複始,如同標示著不祥的鍾擺。

晚上八點鍾的時候,聞人竹被推出來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我的大腦中一片空白。

說起來,我和聞人竹,真的算不上姐弟情深。小時候我沒少欺負過他,又因為生活環境的優渥,而不必有相濡以沫的情感。對我而言,他隻是一個我落敗的對手而已——哪怕在他去世之前。而是聞人竹就這樣突然地走了,甚至沒有扳回一城,我重重地歎息,也不知道該歎息些什麼。沒有人責怪我,當然,更沒有人安慰我。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和女孩聯係過,也沒有再見過那個女孩。

因為我心裏有種說不出的恐懼。我害怕再見到那個女孩的時候,她會變成聞人竹的模樣,嚴厲地指責我。

五年後,父親將他的產業交給我打理,我本來想讓弟弟妹妹都來給我幫忙,但小弟聞人菊卻另起爐灶,搞了一個什麼私募基金、民間銀行的攤子,妹妹聞人蘭幾經猶豫,她去了小弟那裏,沒有留下來。

原來連這兩個親人都害怕我了,到底害怕我什麼呢?我已經沒有什麼可搶奪的了。

盡管如此,我和聞人蘭的關係還是相當不錯的。所以後來,差不多都到小弟因為非法集資被調查之後,聞人蘭告訴我,她有了女朋友,那個女孩叫韓絮。我冷笑著問她,不會擔心我再把她搶走嗎?聞人蘭定定地看向我,目光中的冷冽和我有幾分相似,她也隻有那時候像我的妹妹。

聞人蘭回答我,相信你不會。

我看著她,聞人蘭點了一支煙。她並不習慣吸煙,吸煙的樣子,也談不上有多迷人,可我還是盯緊她,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連妹妹都變得陌生了。很多事情改變,有的人來到我身邊,有的人又離開,從來沒有人陪我走到現在。

幾乎是一瞬間,我希望能有一個人,陪我走很長很長的路,一直走到我們對彼此厭煩了為止。

當然,我的確不會去搶聞人蘭的女朋友。一方麵,當然是因為聞人竹的事情讓我至今心裏都有一個疙瘩,另一方麵,韓絮那個女孩,實在是太普通了。聞人蘭怎麼會喜歡那樣普通的女孩?不過她的事情,我也不願意多管。

不久之後,因為幫韓絮的一個朋友需要幫忙,我順手做了這個人情,也因此我認識了韋婉。

韋婉同樣普通,普通得和韓絮不相上下。可是當我得知韋婉的女朋友是一位小有名氣的歌手童思芸之後,我的心中再度湧起了一種感覺,這種感覺,自從聞人竹死後,幾乎就再沒出現過。那就是我對某種戰爭的渴望,我渴望搶奪。韋婉普通、不起眼,那又有什麼關係?我這回的對手不是我的弟弟,而是一個外人,童思芸。

我以為韋婉很容易就能被我搶過來,畢竟我自信論條件,童思芸未必能比得上我。我想要離間韋婉和童思芸,派人跟蹤、偷拍她們,在樓梯間裏吻韋婉,讓別人拍了照,給童思芸。手段確實都不怎麼光彩,而且一度奏效了,但是卻依然沒有給我機會。

也許兩個人是真心相愛的,愛得很深。想到這裏時我總覺得有點頹然,什麼是真正的愛?愛一個人又是什麼樣的感覺?我不太了解,也不屑去了解,但我此時此刻意識到,我的手段,全然都沒用。

童思芸很愛韋婉,韋婉也愛童思芸。我在一旁上躥下跳,倒更像是個小醜。這個認知讓我惱火,卻也頹然。最終,我選擇了放棄。

不是說就此認輸,也不是說我就甘心這樣放棄,而是我感覺累了,再也不想像個傻子或戰爭販子一樣,去搶別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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