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4月27日,孫中山和黃興領導的同盟會發動了英勇悲壯的廣州起義。清朝廣東當局出於對同盟會黨人的仇恨,諸烈士壯烈就義後,一直不讓親友收屍,讓烈士忠骸暴於野外。直到5月1日,清吏才允許各善堂出麵收殮烈士遺體。次日方使醫院派人收殮,共得遺骸72具。這些犧牲的革命黨人“剪發辮者最占多數,未剪辮者不過十分之三”,且鐵銬手鐐相連。由100多名仵工花了一天的時間,才將部分忠骸的鐵索解去後入殮。
起初,清吏擬將諸烈士葬於東門外叢葬犯人的“臭崗”。同盟會員潘達微得知消息後,至廣仁善堂見各善董說:“諸義士為國捐軀,純為國民謀幸福。彼此均國民一分子,如是槁葬,心奚怎安?”且慈善事業,不計誰是誰非,施棺施地,應惟義之所安。”各善董聽了之後,也十分同情,徐樹棠當即表示:諸烈士皓皓俠骨,自不能與犯人同葬一所。並當即獻出廣仁善堂位於沙河馬路旁的紅花崗作為葬地。
自七十二烈士葬紅花崗後,潘達微以“紅花”雖豔,卻不如“黃花”鬥霜傲雪,覺得“黃花”之風骨更能表現烈士精神,便將“紅花崗”改為“黃花崗”。從此,“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英名廣為流傳,永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