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傑1985年從陝西省水利學校畢業,1996年到水保站上班,2000年開始負責漢江水源的保護工作。對源頭的生態建設,他是再熟悉不過了。
與周傑交談,我看到了漢江源頭保護的另一麵,就是存在的問題。寧強縣每年投入生態環境建設的資金均在3000萬元以上,但國家的補助不到1000萬元。而寧強縣本身就是國家級的貧困縣,農民人均收入不到2000元,因此,工作壓力很大。
現在,工價提高了,國家執行的是2003年的水保定額:每天16元。但如今一個普工的工資每天都要70元,技工會更高。
寧強縣這些年在水保方麵雖然作出了不小的成績,但山區麵積太大,僅漢江流域,還有多一半水土流失嚴重的地方沒有得到治理,這對水源地的保護,是個大問題。
周站長交給我一份建議書,希望向有關方麵呼籲一下。現在,我照錄如下:
關於國家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區實行生態補償的建議:
為了涵養水源,調節徑流,確保漢江水量穩定,水質長期達標,縣內廣大群眾要逐年減少陡坡耕地糧食生產,嚴格控製林木的采伐,控製水土流失。同時,在農業生產中要控製使用農家肥和農藥及化肥,減少汙染物排放量,控製麵源汙染,對糧食及經濟作物生長影響較大。並且,要關閉有汙染的企業。一些礦產資源因環評不過關而不能開發,縣裏經濟損失較大。此外,在生態環境建設中,地方財政每年都要投入,廣大群眾要義務投工。據不完全統計,每年全縣投入生態環境建設的資金均在3000萬元以上,但國家補助不到1000萬元。綜上所述,上遊地區為了保護水源,不僅減少了生產經濟收入,還為改善生態投入大量資金,作出的犧牲和貢獻巨大,國家建立生態補償機製十分必要。建議國家製定、出台以下政策規定:
1.加大對上遊地區的補助,對生態功能區采取財政轉移支付,補償該地區因保護生態環境而導致的財政減少,特別是因發展方式和機會受到一定限製而導致的收入減少,我縣因保護水源每年至少補助一半,即1500萬元。
2.項目支持。一是實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土保持項目時,應納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按審批的項目概算足額撥付建設資金。二是對生態環境進行綜合治理,凡國家審批的生態環境建設項目,如“長治”坡耕地整治等項目,以流域為單位,統一規劃、設計,上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立項後,要列入長期建設計劃,安排建設資金,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
3.建立水資源返還機製。下遊用水戶交納的水費一部分返還給水源地,返還比例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情況確定,同時應逐步提高返還比例。目前,華北地區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1元,應將1/10返還水源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用於水源地的水源涵養和保護。
寧強縣水利局
201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