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的產生和發展
據史料記載,在1259年,中國就製成了以黑火藥發射子窠的竹管突火槍,這是世界上最早的管形射擊火器。隨後,又發明了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火銑,到明代已在軍隊中大量裝備。
14世紀時歐洲也有了從槍管後端火門點火發射的火門槍。15世紀歐洲的火繩槍,從槍口裝入黑火藥和鉛丸,轉動一個杠杆,用硝酸鉀浸過的燃著的火繩頭移近火孔,即可用手點燃火藥發射。
最有名的火繩槍是16世紀20年代出現於西班牙的“穆什克特”火槍。這種火槍的口徑在23毫米以內,槍重8~10千克,彈丸重約50克,射程達250米。彈丸用木製的或鐵製的通條從槍口裝填。裝備“穆什克特”火槍的步兵稱為火槍手。由於火繩雨天容易熄滅,夜間容易暴露,這種槍在16世紀後逐漸被燧石槍所代替來複槍
早期的槍械部是前裝滑膛槍。1520年,德國紐倫堡的一名鐵匠戈特,為了簡化前裝手續,減少氣體泄出,使彈丸在槍膛內起緊塞作用並提高裝填速度,發明了直線式線膛槍,采用圓形鉛球彈丸。由於“膛線”一詞的英文讀音是“田田來複”,所以線膛槍也被稱作來複槍。至今,印有戈特姓名和1616年生產日期的步槍還保存在博物館內。這種帶有膛線的來複槍射擊精度大大超過了滑膛槍。
16世紀以後,膛線由直線形改為螺旋形,發射時能使長形鉛丸作旋轉運動,出膛後飛行穩定,提高了射擊精度,增加了射程。較為有名的是法國的米寧前裝式來複槍。此槍重約43千克,有4條螺旋形膛線,最大射程914米。彈丸長形,頭部蛋形,底部中空,略小於口徑,比較容易從槍口填裝,發射時火藥氣體使彈底部膨脹而嵌入膛線以發生旋轉。但由於這種線膛槍前裝很費時間,因而直到後裝槍真正得到發展以後,螺旋形膛線才被廣泛采用。
最有名的是英國帕特裏克弗格森於1776年發明的一種新式來複步槍。這種槍射程達180米,平均每分鍾可射4~6次。這比起當時每分鍾隻能發射一次,射程僅如米的一般步槍來說確是巨大進步。弗格森在槍膛內刻上螺旋形的紋路即來複線,使發射的彈頭旋轉前進,增加了子彈飛行的穩定性、射程和穿透力;又在槍上安裝了調整距離和瞄準的標尺,提高了射擊命中率。
19世紀,人們對槍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825年,法國軍官德爾文設計了一種槍管尾部帶藥室的步槍,采用球形彈丸,彈丸裝入槍管後,利用探條衝打,使彈丸變形而嵌入膛線。這種槍的射程和精度都有明顯提高。德爾文被稱為“現代步槍之父”。
1848年出現的米涅式步槍,構造比德爾文步槍更加簡化,省去了專門的藥室,彈丸也改為中空式。
從後麵裝彈的擊發槍
1800年,人們發現了雷汞,緊接著便又發明了含雷汞擊發藥的火帽。把火帽套在帶火孔的擊砧上,打擊火帽即可引燃膛內火藥,這就是擊發式槍機。隨後,1812年在法國出現了定裝式槍彈。它是將彈頭、發射藥和紙彈殼連成一體的槍彈。於是,人們開始從槍管尾部裝填槍彈。這是由一位普魯士軍械工人馮·德雷澤1835年發明的,他把自己造的槍稱為“針槍”。一勾扳機,一根長撞針便從彈藥筒的底部穿過,插入炸藥,刺在雷管,引發炸藥爆炸,將彈丸發射出去。後膛迅速裝彈使德雷澤槍成了一種優越的武器,並於1840年裝備普魯士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