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槍槍械主要用於射擊較遠距離的有生力量,也可對空中、水麵或地麵輕型薄壁裝甲目標或火力點進行射擊。機槍有輕機槍、突擊機槍、重機槍、航空機槍、艦艇機槍等多種。
帕克爾和加特林發明手搖機槍
自從步槍成為軍隊的主要武器之後,步槍的裝彈方式大為改善,從而提高了射擊速度。但是,槍械的射擊速度仍然不能滿足戰爭的需要。為了提高槍械的發射速度,19世紀50年代前,許多國家都研製過連發槍械。英國人帕克爾發明的單管手搖機槍,1718年在英國取得專利。但由於槍身太重,裝彈困難,未引起普遍重視。一些國家嚐試著將許多支槍管平行或環形排列,進行齊射或連射。
1862年,美國人r·j·加特林發明的手搖式機槍,將6支口徑為14.7毫米的槍管安放在槍架上,射手轉動曲柄,6支槍管依次發射,因而解決了射速問題,在緊張操作時每分鍾可發射槍彈300至350發。該槍於1862年取得專利,曾在美國1861年至1865年的南北戰爭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馬克沁重機槍和麥德森輕機槍
世界上第一支以火燃燃氣為能源的機槍,是英籍美國人h·s·馬克沁發明的,1883年他試驗成功了槍管短後坐自動原理,1884年應用這種原理的機槍取得了專利。這是槍械發展史上的一項重大技術突破。這種機槍的理論射速約為600發/分鍾,槍身重量為27.2千克,後人稱為馬克沁重機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索姆河會戰中,1916年7月1日,英軍向德軍發起進攻,德軍用馬克沁重機槍向密集隊形的英軍進行猛烈持續地射擊,英軍一天之中傷亡了近6萬人,人們真正認識到了這種自動發射的重型機槍的巨人威力。
馬克沁重機槍發明後,各國紛紛仿製或開發研製各種新型重機槍,並已開始研製能隨步兵機動作戰的輕型機槍。1902年,丹麥人w·麥德森設計了一種有兩腳架帶槍托可抵啟發射的機槍,全槍重9.98千克,最大射程為2000米,稱為輕機槍。從此,以馬克沁重機槍和麥德森輕機槍作為自動機槍的母型,開始出現大量新式的大口徑機槍,並開始裝備飛機、坦克和戰船,成為僅次於火炮的壓製性武器。
諾登飛發明多管排列式機槍
1878年美國的諾登飛發明了多管排列式機槍,其構造為5支槍管一字排列,固定不動。這種機槍後坐和複進都是由扳動側方的機柄來完成的,彈匣垂直安裝在槍上,彈匣內的槍彈借自身的重量而下降。發射時,5支槍管同時發射。在自動武器的發展中,多管排列式機槍起到了很大推動作用。自動武器的主要機構與多管排列式機槍很相似,不同的是,自動武器是利用發射時火藥氣體所產生的能量來轉動機構進行連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