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被仇恨綁架了的“藥家鑫案”(1 / 3)

2010年10月,二十一歲的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因交通肇事後故意殺人,2011年4月被一審判處死刑,5月二審維持原判。6月藥家鑫被執行判決。從司法層麵上說,這並不是一個艱難的判決,因為案件事證明確,沒有多少爭議的空間。唯一會讓法官費思量的無非是裁決死刑還是死緩。但就是這樣一個案件,卻引起媒體和社會的極大關注和爭議,最終演化為“世人皆曰可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民意”。藥家鑫死了,杯盤狼藉之後,媒體和食客們撇撇嘴,又去尋找下一場筵席。熱鬧和遺忘,幾乎是近幾年中國所謂熱點話題的共同遭遇,也是急遽變化的中國的一個典型症候,很少會有人在熱鬧過後去爬梳和思考事件所折射、所隱含的當下中國存在的諸多社會心理問題。

“藥家鑫案”背後的“輿情”與“民意”

“藥家鑫案”真正被關注,是在今年年初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據西安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0年10月20日晚11時,藥家鑫駕駛紅色雪佛蘭轎車在西北大學長安校區圍牆外撞上同方向騎電動車的張妙,藥下車查看,見張倒地呻吟,因害怕其記下車牌號,遂回車從包裏取出一把尖刀,對張連捅八刀,致其當場死亡。藥駕車逃離現場,途中又撞傷兩行人,交警大隊處理事故後將肇事車暫扣。23日藥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一個學鋼琴的高才生,開著私家車,撞人後又手持尖刀殘忍地捅了八刀,而被害人又是農民,年輕的母親……這些關鍵點就像是故事敘述中的必要元素,公眾可以根據各自不同的對社會和生活的理解,將這些元素組合起來,構成不同理解版本的“藥家鑫案”,而這些不同側重點的理解間的差異,又因某種社會意識的作用,被放大、扭曲,進而形成尖銳的不可調和的衝突,再泛濫成一種“輿情”與“民意”。

權貴VS弱勢

撞傷人後又將人殺害,其直接理由自然是殺人滅口,簡單而冷漠。但公眾想要知道的是其背後的心理邏輯,為什麼敢於殺人滅口?為什麼如此殘忍和漠視生命?可能的解釋之一是經濟方麵的考慮。

說起來很悲哀,那些剛從駕校考照出來的新司機,或多或少地都會被“好心”地告知,如果交通事故不可避免,那撞人不如撞車,而撞人的話,撞傷不如撞死。因為撞死隻是一筆賠償費,而撞傷,如果嚴重的話,則可能沒完沒了。不清楚藥家鑫是否也受過這樣的告知,但他的確是說過“農村人難纏”,怕連累父母這樣的話。

可能的解釋之二是肇事之後因內心慌亂、手足無措而采取的過激行為。藥家鑫曾對他的辯護律師這樣描述他當時的心理狀態:“看見把人撞了,慌了根本就不知道怎麼辦。當時腦子很亂,有救人、有逃跑、有殺人等很多想法,但都是一瞬間的,沒有細想。”

心理邏輯分析的一個難題是由結果逆推原因,而且無法完全證實,更多是追求邏輯自洽,因而最終能否被接受就要依憑公眾的選擇。在藥家鑫一案中,在當時,至少是網絡民意選擇不接受這兩種可能性的解釋,相反,他們選擇了“權貴VS弱勢”這樣尖銳的更有廣泛社會民意基礎的解釋。

人們還記得剛發生不久的保定“李剛門”事件,肇事者那句“我爸是李剛”仍言猶在耳。不管說這句話的口氣、語境若何,但它早已被公眾定格為“權二代”的猖獗;人們也還記得幾年前發生在杭州的“70碼”事件:一個富家子弟,開著改裝過的豪華跑車,在杭州鬧市區高速飆車,在斑馬線上將一大學生撞飛致死,而肇事者與其同夥卻似毫無悔意,在現場勾肩搭背還頻打電話找關係脫困。他們共同的特征是“權貴”和“猖獗”。這些事件,刺激著公眾的神經,條件反射般形成理解的模塊,很不幸,“藥家鑫案”成為這個理解模式的犧牲品。

學鋼琴,得費不少錢吧;大三的學生就有私家車,可見家境一定殷實富裕。網民接著爆料,說藥家有四套住房,藥家鑫的父親是工廠的“軍代表”,而“軍代表”又被引申為“軍隊蛀蟲”……這些一時無法查證的流言似乎證實了藥家鑫是“富二代”和“軍二代”,他近乎瘋狂的殺人行為就被指認為“猖獗”(“藥八刀”)。具備了“權貴”和“猖獗”這兩個要素後,對“藥家鑫案”解讀就不可避免地指向了“權貴”對“弱勢”的欺淩。

顯而易見,這樣的前提經不起查證,很容易推翻,但人們還是願意相信自己的選擇,而且,在這個理解模式下,會有大量的事件和證據被選擇來加強這樣的判斷。比如說,藥家鑫的那句“農村人難纏”,很敏感地被普遍解讀為城裏人/有錢人對農村人/窮人的歧視,而納入“權貴VS弱勢”的框架中(事實上,藥家鑫的父親本人就是來自農村,他家的親戚也都還在農村)。在社會貧富、階層分化嚴重的今天,這樣的解讀當然會增加仇恨的力量。而之後又發生了所謂藥家鑫師妹李穎在網絡上發布的“是我我也捅”的言論,更讓千夫所指,徹底點燃了仇恨。盡管西安音樂學院出麵否認有此師妹的存在,但已是悠悠眾口了。

另一方麵,在網絡生存中,網民亦受製於“權貴”/“弱勢”的結構性認識,似乎缺少了這樣的對立,網絡生存的意義就會喪失。多年來的網絡事件或論爭中,幾乎所有的網民都認為自己是“弱勢”,是“草根”。這一方麵會增加他們的道德優越感,另一方麵也在想象著對抗“權貴”、蚍蜉終能撼樹的成就。

司法公正的訴求

仇恨種下了,接下來就是要挑戰權貴,捍衛公正。從3月到4月,正是一審開庭和判決的關鍵時期,此時公眾也最為關注“藥家鑫案”。在此過程中,網民似乎發現對方越來越強大,背景幾乎深不可測,不但可以“影響”法院,還可以“介入”到央視這樣的媒體以及讓一些專家學者為藥家“說話”。

“證據”之一是,法院一審開庭時,法院向旁聽者發放“旁聽人員旁聽案件意見反饋表”,征求量刑意見。其中一個問題是:您認為對藥家鑫應處以何種刑罰?而據報道,參加旁聽的五百人中,有四百名是西安四所高校的大學生,其中就有數十名西安音樂學院的學生,而村民和受害人家屬隻有二十五人。因為是大學生犯罪,所以法院組織大學生旁聽,有教育警示作用以期增強其法律意識,這樣的想法自然無可非議。不過在被害方看來,這樣的“陪審團”在廣泛性和代表性上顯然有失公允,更擔心這些量刑意見可能會形成某種不利於受害人的“輿論”,影響審判結果。顯然西安中院此番草率的舉動產生了許多負麵影響,不但有法律人士直言此“陪審”違法,更有人將此與猜測中的藥家的權貴背景聯係起來,懷疑這是藥家利用關係勾結司法部門企圖從寬處理藥家鑫的一個陰謀。

“證據”之二是,《新聞1+1》和李玫瑾教授的“鋼琴習慣動作”。“藥家鑫案”一審開庭審理後的當天晚上,中央電視台董倩主持的《新聞1+1》欄目以“藥家鑫:從撞人到殺人”為題邀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評論“藥家鑫案”。欄目的意圖可能要著重分析案件的家庭原因,因而提供的最主要的畫麵還是藥家鑫本人在法庭上自述其學習和成長的經曆,諸如父親教育的嚴厲,小時候如何被強迫學琴、關小黑屋,上大學後如何辛苦做家教教鋼琴以及對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悔過,等等。

應該說,這是此類節目常見的談話思路,並無什麼特別的地方,且其關注點也應該是公眾最想知道的,在正常情況下,並不會引起什麼非議。但“藥家鑫案”特別的地方在於公眾的仇恨情緒正在積蓄,而且這種仇恨並非隻針對藥家鑫,更針對猜測中的與藥家有關聯的公權力機關。因此,藥家鑫的懺悔鏡頭以及他的自述就很容易被理解為博得觀眾同情而玩弄的敘述技巧。我們知道,在敘述學中,第一人稱敘述具有情感拉近的功能,讀者(觀眾)更容易同情敘述者,即使他是十惡不赦的壞蛋。這樣,央視的立場就被仇恨的觀眾所質疑,更有人懷疑其中是不是也有藥家的陰謀,因為,片子還拍到了藥家,並不是什麼豪宅,而是已經蓋了二十多年的老房子;藥家也並非權貴,父親部隊轉業後離職,也沒做生意,母親則是退休工人。“這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家庭”,當主持人和嘉賓這樣說的時候,也許她們是有意要澄清公眾對藥家背景的推測,但反過來看,這也可以解釋成央視在為藥家開脫,尤其是央視在他們眼中已經失去公信力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