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仃(1917—2010),號它山,遼寧黑山人,中國當代著名國畫家、漫畫家、壁畫家、書法家、工藝美術家、美術教育家、美術理論家。1932年在國立北平藝專學習。1938年赴延安,在魯迅藝術學院美術係任教。新中國成立後任中央美術學院實用美術係主任、教授,在建國後設計完國徽和政協會徽以後,又主持設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十周年》的係列郵票(1959年)、《偉大的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四十周年》的係列郵票(1957年),主持了德國萊比錫國際博覽會中國館的總設計(1952年),主持了巴黎國際藝術博覽會中國館的總設計(1956年)。
在藝術創作上,張仃主張“畢加索加城隍廟”,即融合中西藝術,同時注重中國藝術的寫意性、裝飾性和探索性。張仃對中國畫有深入研究,主張對景寫生,師法自然,使作品注入了自然清新的藝術活力。近年來專攻焦墨山水畫,在探索以焦墨對客觀世界概括提煉的表現技法上取得了成就。其主要作品有山水畫《萬裏長城》、首都機場大型壁畫《哪吒鬧海》、動畫片《哪吒鬧海》人物造型設計等。出版有《張仃水墨山水寫生》《張仃焦墨山水》《張仃畫集》《張仃畫室》等。
談造型藝術的形式美,概括起來,總離不開:構圖、色彩、線條。無論繪畫與雕塑的造型,線條固然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但還不完全,更確切地分析起來,應該包括“點”“線”“麵”。
“點”,看來應該是造型藝術形式結構中最基本的,一或是最小的構成單位。當然,如果把點孤立起來硬要從其中找出美的法則,勢必會玄而又玄,把藝術引向抽象。“形象”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即便“一點”之美,也必須附麗於具體的形象。但另一方麵,“一點”之美,是否沒有一點相對的獨立性呢?或許在前人的藝術實踐經驗中,會找到有益的啟發,在我們日常生活的美感經驗中,會理出一些頭緒來。
書法,是我國特有的藝術,它是否屬於造型藝術,也許還有爭論,但它從實用到藝術,經過一定的發展過程,晉人提出永字八法,是從文字結構上,作了美學的概括,並作了分解研究。論用筆:一點一劃,皆有三轉,一波一拂,又有三折,說明一“點”,也已不是簡單的一點,要達到美學效果,必須懂得三轉的藝術。懂還不夠,要做到必得經過藝術實踐,經過艱苦勞動,甚至弄得“池水盡黑”,也許還成不了書法藝術家。
曆來中國文人講畫:“書畫同源”,在繪畫筆墨上也往往與書法同樣要求。近代畫家黃賓虹先生談用筆宜重,講究:“點”必如高山墜石,點不僅要講筆法,還要求量感。明代畫家石濤,對點尤有發揮,有更多妙論:“點有雨雪風睛,四時得宜;點有反正陰陽襯貼;點有夾水夾墨,一氣混雜;點有合苞藻絲,瓔珞連牽;點有空空洞洞,幹燥沒味;點有有墨無墨,飛白如煙;點有似焦似漆,邋遢透明;點更有兩點,未肯向人道破:有沒天沒地,當頭辟麵點;有千岩萬壑,明淨無一點,噫,法無定相,氣概成章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