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張肖虎——論述民族傳統音樂(節選)(1)(2 / 3)

但是本文所擬探討的傳統是指如上所述的狹義的範疇而言。狹義的範疇中所包括或聯係的內容當然也是很廣泛的。下麵分別談述:

1.音樂作品:從音樂史角度來看,中國傳統音樂應包括“古典音樂”及“民間音樂”兩大方麵。或者,還有宗教音樂等方麵。其特點之一就是,中國的傳統音樂是非常古老的。可惜古代音樂的音響大多未能保留下來,多數隻靠文字的記載和出土文物去研究。

傳說最早堯代的《鹹池》樂舞、舜代的《韶》樂舞,應當是可靠的。這是在公元前(21世紀以前)的史實了,也就是四千年前了。“孔子聞韶,三月不知肉味”的傳說,(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在古書中記載,流傳至今,是眾所周知的。這說明兩點,這樣古老的宮廷音樂具有一定高度的魅力,而欣賞音樂也需要音樂修養,有如孔子這樣有文化修養又有音樂水平的人,才可能聽到好的音樂,陶醉到“三月不知肉味”。這樣的一句有名的“成語”說明了中國傳統是古老的,又是有藝術水平的,同時,也有一定的音樂美學觀點及鑒賞修養。

孔子所編訂的《詩經》是采風的大成,是我國最早的歌曲選(采風的時代可能是在公元前11至前6世紀)。它包括有305篇,分為風、雅、頌三種內容,都是可唱的歌。(可惜隻記錄了歌詞、沒有音樂)《風》是民歌,或稱國風,是各地(國)的民歌(15國,時間是公元前1066—前570年間)。

《雅》(等於“夏”)是中國的“正聲”(是正統音樂,貴族、文人的作品)。

《頌》是祭祀宗廟樂舞中的歌。

其次的特點是音樂在流傳中,不斷發展並曾是高度發展的。

唐代(613—907)音樂是傳統音樂的鼎盛時期,曆史或文學之中都有許多可信的記載。其中龐大的體裁如大曲已經說明創作的水平。無論是集體流傳,或個人編作也都有記載。例如大曲的曲式結構已經表現出完善和複雜的組織原則了。(這當然也是漢代“相和大曲”和南北朝(420—589)“清商大曲”的繼承和發展)

2.樂器:《禮記》(約2400或2500年前)上,記載著中國遠古時就有鼓。(是土製的鼓,草紮的槌來打的)3000多年前的殷代有鼓是完全肯定的。(1889年河南安陽出土,殷墓就有木腔蟒皮鼓。)

《禮記》記載著,中國很早就有磬。1978年,湖北隨縣出土的戰國時代的曾侯乙編鍾、編磬等有124件樂器。(包括有編鍾65件,編磬32枚,篪、塤、排簫、竽、琴、瑟、鼓等等)。

在周朝(2600年前),文字記載樂器有70種,(僅在《詩經》(2400年前)的歌中就提到有29種之多)並且有樂器的分類原則。(古時樂器是依照製作材料分類的,有八音之稱,包括有八類的多種樂器)。

八音的分類及樂器舉例如下:

金:鍾、鐃;絲:琴、瑟;石:磬;土:塤;木:祝、敵;革:鼓;匏:笙、竽;竹:管、簫、篪。

從以上八音的分類及樂器看來,在最早的古代傳統樂器中已包括各種性能的樂器。但尚缺一種弓弦(拉弦)樂器。而拉弦樂器也在唐代(618—907)由箏(彈弦樂器)使用軋而逐步演變而成。

奚琴或軋箏就是最早的弓弦樂器,之後就衍變為胡琴。一般承認胡琴是宋朝時流行的樂器。

由此看來樂器的體製、演奏,必然是傳統音樂的重要內容之一。而且它與創作密切聯係,與民族風格密切相關。

3.聲樂:文學與音樂結合的作品。自古以來,如《詩經》、楚辭、唐詩、宋詞、元散曲等,都是可唱的。可惜傳下來的譜很少,雖然有一些經過後人編配了的,但亦難複原來麵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