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張肖虎——論述民族傳統音樂(節選)(2)(1 / 3)

不能把調式看成僅是音的數量和音程的次序或比例,僅把調式的作用看成是類似詩詞的“韻腳”。調式是一種體係,調式規律包括音的靜與動的功能組織性,包括有音的旋律動向(運動方向)、及傾向的力度。調式表現為旋律內在的動力的功能體係。

五聲性調式,有五種調式,即分別以宮、商、角、徵、羽為主音的五種。但作為音階或音列,在五聲之外加入“偏音”“變音”,會增加不同色彩而具有新的表現力。五聲性調式和大小調體係七聲音階旋律相比,性質差別很大,最明顯的差別有:a.導音運用的區別。b.旋律(進行)運動的不同。五聲性調式旋律的“三音列”常表現為旋律特點,大小調七聲音階是“三和弦”分解的痕跡是它的旋律特點。

2.節奏、句式的特點:節奏在音樂中是主要表現手段,在旋律之內是重要因素,它具有外在的動力功能作用。使旋律具有動的具體性格。又常引起某種體裁或事物描寫性的聯想。節奏型常可與一定的體裁結合聯係起來。如舞蹈、詩歌、戲曲。

還有一種最為自由。無節拍式的節奏句式,這往往是極為詩意地自由抒發的意境的刻畫。這類似吟誦的音樂,頗為常見。例如古琴音樂之中,或如戲曲中的散板等等。如琴曲《流水》中,就有不計節拍的片斷。有2/4與3/4錯綜交替的節拍,還有特殊節奏性的三拍子。

常常聽到這樣的說法:中國音樂中的節拍隻是成雙性的。其實三拍子或多樣的混合拍子也是屢見不鮮的。舉一個在戲曲快板中常有三拍子節奏型。它的演奏特點是每個單位,基本是同一強度,所以和西方的正規三拍子的強弱律是不同的。

3.曲式與體裁方麵的一些特點。

a.許多器樂作品都有標題。稍長大作品(被奏樂文人們)就會加以許多小標題。例如《神奇秘譜》所載《梅花三弄》每段有小標題。

(不同版本,段落不同,標題多少也不同。)但往往有些段的標題,不易理會,標題性不夠強或不夠確切。有小標題的作品,常成為“連曲”體。但許多名曲,由演奏家不同而有不同版本,段落或音樂也不盡相同,又常附加不同的小標題。

b.旋律發展樣式的不同的舉例:

在句或段重複時,常加“變體”處理,但又保持原來的句或段的首或尾。這稱為“合頭”或“合尾”。(如“春江花月夜”中的旋律有許多合尾的例。)

c延續性的旋律發展。

在自由抒發而緩慢音樂中,常見有自由延續的音調,它沒有明顯的重複,更不是強烈或鮮明的對比,而是具有內在聯係的自由的延續。

d.不同速度的成套的變奏。例如板腔體戲曲之中,其中不同速度是遞增速度的樣子,而主題是變奏格式法來反複的。這種成套的唱腔是一種特定的變奏格式。是一個原板的主題音調為核心,變奏而成。

e.曆代有不同的音樂體裁、品種。(可惜未傳下音響,隻從文史資料中見到。)

先秦——雅樂、隋唐一燕樂、唐代大曲

兄弟民族還有多聲部音樂,如侗族、壯族、瑤族。民間樂隊合奏又有豐富多樣的支聲性多聲。

f.我國古代宮廷或宗教音樂多是歌、舞、樂三者結合的或綜合的。這也應認為是傳統音樂中的一種傳統“體裁”。有句話可以證明:《樂記》“詩,言其誌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皆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這說明音樂是表現思想、感情的,而又常常是歌、舞、樂三位一體的。

4.聲樂作品中某些特點:在聲樂作品中,音樂和語言(文學)是相結合的。(但它本身音樂的旋律的構成又與語言有極為密切的聯係,所以有人說音樂是語言的節奏、音調、情感方麵的延伸和深化)。

我國(漢族)語言的單個字的句式的節奏特性和語言的“四聲”的旋律性,都影響著旋律的構成。在這個角度看、中國聲樂的特性與民族語言有極大的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