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界普遍承認,弱勢群體的基本表現是生活比較困難,發展機會少。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目前存在的弱勢群體包括:首先,生理原因造成的弱勢群體,包括失去生活來源的鰥寡孤獨廢疾者。由於身心弱勢,他們是整個社會各個群體中最脆弱的一部分。其次,自然災害等生態原因造成的自然性社會弱勢群體,如災民。再次,經濟體製轉換、城市化過程中造成的失業、下崗和失去土地的農民等。這三部分弱勢群體的共同特征是其所掌握的經濟資源匱乏,既無貨幣資本、又無物質資本,缺乏人力資本的積累,所以生活非常困難,生存環境惡劣。在傳統的體製下,這些群體也是存在的,但不明顯,處於隱性狀態。弱勢群體在社會生活中的弱勢地位,被追求以效率為核心的市場經濟和市場競爭誘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社會資源的再分配原則的改變(如追求效率)使一部分人掌握的經濟資源匱乏,而社會保障等相關製度的缺失所造成的社會保障的弱化,使這部分人直接為改革付出代價。同時,由於這部分人自身的弱勢,如人力資本積累的嚴重不足,使其在勞動力市場中缺乏甚至喪失競爭力。這些因素共同影響使上述群體首先在經濟生活中陷入弱勢的困境,進而在社會政治生活中也處於不利的地位。
具體而言:
(1)生活數量的低水平和生活質量的低層次。生活的貧困是弱勢群體在經濟上的共同特征,同時,也製約著弱勢群體的其他特征。在社會群體的分類中,收入水平低、生活水準低、生活處境難的貧困群體都是弱勢群體。有關統計顯示,目前中國城鎮貧困人口占中國城鎮人口的4%~8%,其絕對數在1500萬~3000萬,加上我國農村地區8000萬貧困人口,則我國生活貧困的人群達到1億以上《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年鑒》(2003年)。,他們成為弱勢群體的主要組成部分。他們經濟收入大大低於社會人均收入,絕大部分收入用於食品支出(恩格爾係數很高),有些甚至無固定收入來源、無勞動能力,難以維持生計,更不要說有發展機會了。而且,目前我國高收入者與低收入者的收入差距,每年以3.1%的速度擴大,最高收入者的消費性支出與最低收入者的消費性支出差距每年以1.81%的速度擴大,我國當前的社會財富分配按個人可支配收入,大致表現為15%的人擁有85%的財富。《城市經濟、區域經濟》(人大複印資料),2005(1)。研究成果表明,我國基尼係數的最高測算已經達到了0.47。
據某高校學生在2004年暑假對浙江省杭州、溫州、台州、嘉興、紹興、寧波、金華等七個市的農民工進行的調查顯示:農民工的生活狀況令人擔憂:在調查問卷中,有4.89%的人連衣服、被子、筷子等基本生活用品也不曾擁有,同時,有26.46%的農民工沒有床。自行車是生活在城市中最起碼的交通工具,但有一半的農民工卻沒有。擁有電腦的隻占被調查的農民工1.39%的比例。
生活的貧困性隻是弱勢群體物質生活數量的特征,弱勢群體的生活質量也十分令人擔憂。農民工業餘生活單調乏味,調查顯示:有21.59%的農民工會將業餘時間打發在喝酒消遣上,23.54%的農民工酷愛打牌,13.37%迷上了網絡,53.2%選擇了看電影、碟片等來放鬆自己,36.21%利用這些時間“充充電”、看報紙,等等。一方麵,由於低收入和生活貧困決定了他們要承擔大量的物質和精神上的壓力,其生存壓力明顯高於其他群體;另一方麵,由於他們往往缺乏人力資本的積累,或者失去年齡優勢,在求職過程缺乏競爭力,並往往受到歧視。而且,他們在政治上影響力也較低,靠自身的力量顯然不足以改變其處境。因此,盡管他們的困難不一定都是他們自己的錯,但是他們往往覺得自己是市場競爭的失敗者,深感自己被拋棄和剝奪。所以,他們苦悶、焦慮、悲觀、急躁,其釋放壓力的行為就是這種情緒的外部化,表現為:離婚率高、容易犯罪、酗酒、甚至打架鬥毆等不法行為。
(2)脆弱的風險承受能力。由於以上原因,造成該群體較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經濟承受能力,並構成經濟增長過程中社會結構中最脆弱的一環。一旦社會經濟矛盾激化,他們會比其他群體承受更大的心理壓力和經濟壓力。這些壓力將對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產生負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