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外界有多少有形無形的枷鎖,精神意誌卻是自由的,“澤雉十步一喙,百步一飲,不蘄畜平樊中,神雖王,不善也”。山雞寧願走十步或百步去尋找飲食,也不願被關在籠子裏做一隻家雞;帝王雖然神聖,卻也沒有什麼好的。這一點,與西方的“存在主義”代表人物薩特似乎不謀而合。薩特在他的《蒼蠅》一劇中,借眾神之神朱庇特之口說:“神與國王都有痛苦的秘密,那就是——人類是自由的。”
莊子在濮河上釣魚,楚威王派兩個大夫前來,帶著楚威王的親筆信,要請莊子去當楚國的相。兩個大夫客氣地轉達楚威王的問候:“大王想拿我們國家的事來麻煩您,請不要推卻!”
莊子隻自顧自地釣魚,手裏拿著釣竿,眼睛盯著水麵,對兩位大夫的恭敬與楚王的盛情,一點也不理睬。最後莊子說:
“我聽說楚國有一隻神龜,死了已經三千年了。楚王把它的遺體,用竹箱子裝著,用手巾蓋著,珍藏在廟堂裏。您二位說說,這隻龜,是願意死了以後,留下骨頭讓人珍惜呢,還是寧願活著,在沼澤中搖頭擺尾呢?”
二位楚大夫答道:“那當然是願意活著,在沼澤裏搖頭擺尾了。”
莊子大笑道:“那好,你們回去吧。我願意活著,在沼澤裏搖頭擺尾,自由自在。”
“沒事漢,清閑人”不是無所事事,遊手好閑者,而是精神自由的人,自由是寶貴財富。誠如盧梭所說:“在所有的一切財富中最為可貴的不是權威而是自由。真正自由的人,隻想他能夠得到的東西,隻做他喜歡做的事情。”“放棄自己的自由,就是放棄自己做人的資格,放棄人的權利,甚至於放棄自己的義務。”當然,自由不是隨心所欲,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有規則的,所謂純粹的“自由世界”純屬子虛烏有。
這裏所說的自由,主要是指人的自我精神的自由而非行為的自由。正是出於義務和責任需要,精神的自由雖受客觀製約,但它相對行為自由擁有更大的天地,更遼闊遙遠的天空。如果人人能保持平常心、自然心、豐厚心,不為物欲、環境所製約,以平靜自然的態度對待人生,就會豁然開朗,清寧自在,一切煩惱也就消失了。無門禪師有詩雲:“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閑事心頭掛,便是人間好時節。”心頭如果沒有物欲、俗欲的牽掛,不論在何時何地,都可以怡然自得。
說到底,自由就是順心盡興,那怎樣才能順心盡興呢?不是酒色財氣,吃喝嫖賭,而是有追求,不貪心,心性不可太盛。要奉獻,但不虧心,要順和,但不違心,不同流合汙。所謂有追求,不貪心,心性不可太盛。就是說,人生無論宏大的還是微小的,總要或總在追求什麼,完全渾渾然無所求的人幾乎沒有。
人要生存,要生活,就要有一定的物質條件保證,以滿足起碼的生存需求。適當的物質追求也是天經地義,無可厚非的。即使功名利祿,隻要是付出所得,似乎也應受之無愧。但若對於這些東西的需求,變成無止境的追求?熏並以此作為人格追求,價值追求,必然會貪心不足蛇吞象。即使一次評職稱,一次調級,一次提幹沒能滿足,甚至其中有明顯不公,也不可耿耿於懷,傷心勞神而窮追不放,甚至於放肆撒潑。這樣既無麵子,又不宜養生。
要奉獻,但不虧心。就是說,奉獻作為一種社會公德,倫理道德精神,它本身是高尚的,也是每個凡人或多或少可以做到的。所以不僅社會應提倡這種精神,作為個人道德修養,乃至於養生,都可以努力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