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民主是人的素質的體現(1 / 1)

我過去一直有一個偏見:在選拔使用幹部問題上,認為民意測驗、群眾推薦、基層考察等形式必然是真正的科學的民主體現。然而,在嚴酷的現實麵前,我不得不承認,我錯了,其實,民主並不就是簡單意義上的民意,往往大多數人的表麵意見並不一定就能代表了民主。

某部門就提拔一名中層領導幹部搞了一次十分廣泛的民主推薦。出乎意料的是,被不少人認為業務熟練、作風正派、業績突出、才能超眾的沒有被推薦上,而一位無能卻擅長人際交往的平庸之輩偏被推了上來。人們很納悶,怎麼會有這樣的結局出現呢?我聽說這件事後也在想:這就是民主嗎?想來想去,我的思維集中在了體現著民主的那些人的身上,突然有了覺悟:人的素質!

缺少民主的氛圍,或破壞民主、踐踏民主的現象時有發生,除了專製的肆虐和特權的蹂躪外,往往也來自於那些體現著民主的人自身。他們自身的素質低,就可能與真正的民主之間還有著一定的距離。這種情況下,不努力提高人的素質,不使人的文化、道德、思想、行為努力接近並適應社會文明與進步的要求,民主,就會被它的體現者“走樣”。民主應當是一個社會中群體結構素質的集中體現,是社會絕大多數人的文化、修養、道德、思想、理性的集合,是整體人格力量維護正義與善良、文明與進步的一種社會反映。它必須適應於社會運行的要求,適應於社會運行所需要的各種行為規範和道德準則的要求。而體現著民主的那些人,他們自身素質的高下與好壞,自然就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一個人,當他以民主的形象麵對著現實的選擇時,他首先考慮的不應是個人的情感和好惡。他應當明白,他們代表的不是他個人,而是社會文明與進步的大眾意願。

民主必須建立在良好的人的素質之基礎上,有什麼樣素質的群體,就會有什麼樣的民主。高度的民主,必然反映著具有良好素質的人群和社會。如果人的素質不能適應社會文明與進步的要求,社會就將失去其向前推進的動力。因此,我們必須把提高人的素質,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素質,作為建設高度社會主義民主與法製的根本,作為建設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本前提。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