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地方保護主義(1 / 1)

“地方保護主義”是近幾年出現的一個新名詞。保護者,握有一定權力的人,按中國通常的習慣,他們便是代表著黨組織、政府、行政部門。被保護者,製售假冒偽劣產品者,在經濟領域坑蒙拐騙者,在社會生活領域違法亂紀作惡犯罪者,等等。

迄今為止,我們對於“地方保護主義”的認識,僅限於它“是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相違背的,也是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相容的.是一種腐敗現象”(引自1996年1月1日《報刊文摘》轉載國家有關部門領導的觀點)。因為我們把對製售假冒偽劣產品、在經濟領域坑蒙拐騙、在社會生活領域違法亂紀作惡犯罪者的庇護、縱容等行為定義為“地方保護主義”,所以,說“地方保護主義”是“一種腐敗現象”,似乎給人一個認識深刻的感覺。然而,就所謂“地方保護主義”的實質行為來看,豈止是一個“地方保護主義”的名詞定義可以說得過去,而它所反映出的實質問題,又豈是“一種腐敗現象”可以定性的。

河北平山縣鋼鐵公司總經理梁澤生詐騙金額逾一億元,山西梅次縣、河北石家莊市、重慶市三地機關先後對其實施依法逮捕,均未能如願,不是梁被捕後被當地有關部門保釋出去,便是梁事先得到消息逃之天天。相反,重慶市3名執法人員及索要騙款的業務員卻遭到當地“不明身份者”的毆打致重傷,並被非法拘押。雖然經平山縣公安局出麵,3名刑警獲救,但索要騙款的業務員仍然被羈押在平山無人過問。梁澤生實屬欺天大騙,卻可以不顧共和國的法律與法製而為所欲為,倘沒有當地某些要害人物的庇護和縱容,他哪來如此膽量?這般踐踏社會準則和法製的狂妄之徒,對他的庇護和縱容行為,能說是“地方保護主義”嗎?

江蘇南通市柴油機廠名不見經傳的廠醫於夫欺世盜名,擅自成立“中國抗衰老研究中心”,並大肆進行“科研”舞弊和製售偽藥活動。他“研製”的抗癌藥品“血室丹”經藥檢發現,其中含有激素成分強的鬆,患者服用後不但不能減輕病症,反而會擴大病灶,使病情惡化。這樣一個置患者生死於不顧的違法犯罪者,卻混上了副主任醫生,有突出貢獻的專家。江蘇省5位政協委員對這起“江蘇省乃至全國都罕見的”大案聯名提請查處,但時至今日,於夫的問題非但沒有得到解決,“中國抗衰老研究中心”的非法招牌卻依然高高懸掛。為什麼?據說一個主要原因,是當地一些領導認為,於夫的“中國抗衰老研究中心”是南通開放的一個窗口,而存著庇護之心。那麼,說這些領導的“保護”行為也是違法犯罪,難道誇大其詞了嗎?

湖南嶽陽,曾因範仲淹的一篇《嶽陽樓記》而名傳天下。如今,嶽陽縣城所在地榮家灣,卻盛傳著“先天下之騙而騙”的感歎。自1988年以來,嶽陽縣年年打騙,卻年年行騙,屢騙屢打,屢打屢騙,成為遠近聞名的“騙子縣”。浙江、廣東、山東、河南,遭榮家灣各類公司騙買騙賣的有全國各地的生意人。榮家灣騙子太多,騙術也千奇百怪。榮家灣所以騙子猖獗,當地一些職能部門難辭其咎。“有的主管部門領導,對騙子行騙一清二楚,卻裝聾作啞,推卸責任。一旦被執法機關追究,則托關係說情,親自出馬找領導告狀.甚至倒打一耙,振振有詞地說政法機關幹擾了他們的正常經營活動,發不出工資、獎金要找政法部門。”這簡直就是對騙子的公然支持與縱容,是同流合汙的騙子行徑,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以上三則事例引自《南方周末》1995年12月15日、12月29日、1996年1月12日的報道。)

“地方保護主義”的要害,大抵是以局部利益影響、犧牲全局利益,它幹擾影響的是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但並不損害國家法律和社會法製。而一旦一種行為危害了法律製度,對違法犯罪活動給以庇護、縱容和支持的行為,便是違法甚至是犯罪,已遠遠超出了“地方保護主義”的範圍。一些人所以津津樂道於“地方保護主義”,是因為他們明白,犯“地方保護主義”的錯誤,他們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一些嚴重違法犯罪活動所以長期難以得到懲治,是因為法律對於袒護支持它們的“地方保護主義”無能為力。法律不能動“地方保護主義”一根毫毛,“地方保護主義”就可以公然成為護佑支持違法犯罪的保護傘,甚至與之同流合汙。

撕破“地方保護主義”的外衣,還它本來的違法犯罪麵目,依法嚴肅懲治各種借地方黨政和部門名義所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才能從根本上消除所謂“地方保護主義”對社會正常生活的幹擾以及由此而來的惡果。

一九九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