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讀報隨想(之一)(1 / 1)

王海京城打假,似一劑興奮劑注入了這社會的神經中樞,人們說三道四不一而足。

是好事。然而又不能把打假的指望全都寄托在王海以及千萬個“王海”身上。多年來成效不卓的官方和社會打假,怎麼能靠了王海孤單的個人去完成這重任呢。隻要社會上的假到處充斥著——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精神、思想、道德領域內,指望以個人的力量打掉它,便是騙人的鬼話。

有人說,打假不力是因為消費者(顯然隻是指商品中的假)不懂得以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請問,當社會到處都是假冒偽劣時,個人又有什麼能耐?

隻有國家、社會真堵住了泛濫的假之源頭,王海打假才有著積極的意義。

河南某地仿七十多年前吉鴻昌將軍的做法,燒製印有“當官不許發財”字樣的瓷碗分發各級領導,以示警戒。傳媒對此大加讚賞,以為是促使領導幹部反腐倡廉的好舉動。

黨章早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人民公仆”之說。倘若黨章的規定都不能使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奉公、勤政為民,那麼,一隻瓷碗又怎麼能規範了一個人的行為呢?

中國太多了一些花架子,更多的是一些為花架子捧場吹擂的文章。我們需要的是踏踏實實的實行者。

湖北省黃陂縣人大常委會今年通過決議,禁止在元宵節玩燈。原由是,“這兩年,該縣因玩燈而爆發較大規模械鬥事件58起”,死傷近200人。各級政府疲於奔命,每年忙於玩燈安全保衛的警力達3200人次。喜慶的傳統節日變作了血雨腥風的械鬥,真是讓人感到震驚。

據說這全麵禁燈的決定得到了有效貫徹,械鬥事件也因此未再發生。元宵節在黃陂,失了它本應有的喜慶氣氛自不待言,然而我不明白,何以一紙決定便可以全麵禁止玩燈且為民眾接受,而政府的“奔命”和用作安全保衛的3200人次警力卻不能阻止殘害人命的械鬥事件的發生呢?

我願黃陂人民還能夠在節日裏平安愉悅地玩燈賞燈。

霍邱縣馮井鄉政府多次催要村民孫秀會所欠購房款1562元未果,遂訴至法庭得以解決。記者在報道此事時寫道:“許多參加旁聽的群眾感慨道(我曆來對這一類的“感慨”、“稱讚”、“激動”持著深深的懷疑,以為多是記者筆下的不實之詞):這種將自己(政府)與百姓置於平等地位的做法實在難能可貴。”

難能可貴者,官不壓民不逼民也;難能可貴者,常有官壓民逼民而不受法律約束之事發生也;難能可貴者,權力和行政手段超然於法律之上者司空見慣也;難能可貴者,一個鄉級政府居然求解決糾紛於法庭而使得百姓有了感慨也。

“難能可貴”,我不知這是稱讚呢還是譏諷?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