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有理無錢莫投訴(1 / 1)

不知道王海可曾遇到過假酒,假如他買到了一瓶假的“]i糧液”酒並要求索賠,他就必須首先證明這瓶價值200元的酒是假的;不能指望任何人會幫你,得自己拿出550元錢到國家有關權威部門去作鑒定。有:廣鑒定是假酒的證明,他才可以依法起訴索賠。這需要付出很多的時間、精力和資金。好在王海專事打假,時間和精力是有的。但即便勝訴,550元的取證費得自己搭進去,他不得不考慮是否劃算。而對於一般的個體消費者來說,這樣的打假,恐怕實在有些打它不起。

如果不是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介紹,我相信會有許多消費者並不了解,我國商品索賠實行的是誰投訴誰取證的辦法,投訴者先要自己花錢鑒定證明所訴商品是否假冒偽劣。也就是說,要想打官司告某個商家出售了假冒偽劣產品,可以,先拿銀子來。否則,對不起,本衙門不予受理。想想,有幾個人會為了200元一瓶的酒再去花550元討個公道?“焦點訪談”同時向人們介紹了一個事例:杭州一位叫王為的公民投訴某商家出售假冒國外某名牌的服裝,幾經周折,無法通過官方獲取假冒的證據。無可奈何之際,他得到了一個叫“公益使者服務隊”的民間組織支持,才使問題有了眉目。這個民間組織因為有多家新聞輿論單位的支持而在社會上有著一定的聲名和威力。假如王為沒有遇到這樣的一個俠肝義膽的民間組織,恐怕最終也隻能“忍了”了事。據調查,1995年,我國有53.6%的消費者買到過假冒商品。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卻得不到法律積極主動的支持,你讓他如何投訴又怎樣“自覺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難怪麵對權益受到損害時,有62.5%的人采取“忍了”的態度。

說中國老百姓“法”的觀念不強,實在是大大冤枉了他們。那些“忍了”的人,大多並不是不想依法解決,而是“想依法解決而又搭不起時間和精力”,還有鈔票。說中國老百姓忍慣了,吃虧慣了倒不假。正因為他們忍慣了,吃虧慣了,麵對洪水猛獸般的假冒偽劣的侵害,麵對“有理無錢莫投訴”的奇怪現象,他們才一句“忍了”而安然地活著。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