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生效後不得再與丈夫過性生活
有些夫妻在離婚期間,或在離婚協議生效後,依舊同床共枕,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
(1)妻子想誘惑丈夫,證明自己對丈夫仍有吸引力。
(2)丈夫想誘惑妻子,一是為了證明他仍對前妻有吸引力,二是他在暫時未找到性伴之間,仍以舊妻來滿足自己的性渴求。
(3)夫妻倆覺得舊情不斷,或者兩人都覺得失去對方感到孤獨寂寞。
要知道,無論出自哪一種原因,分手後依舊同居的行為是不恰當的。這種行為的本身不具複雜性,但使旁人常感到相當的迷惑(特別是一方對另一方不忠時)。“既然已經分手,為何還在一起同居?”“瞧瞧他倆,簡直是遊戲人生、尋歡作樂!”人們常常這樣議論。
要求離婚後繼續與妻子發生關係的丈夫也許會說,他這麼做是為了證明他還愛她,舊情難忘,是希望她回來重新團聚……其實,這些都是借口,都是為了滿足一時的性欲而用的誘人言語。
離婚的女人此時一定要理智、冷靜地認真分析一下你的前夫是出於何種目的要和你重溫舊夢。首無你必須知道,作為一個女人要學會自己尊重自己。性生活是夫妻之間的事,它是感情最真摯的流露。其實,離婚後仍與前夫保持性關係有悖於社會公德。三是將對自己的子女產生極壞的影響,他們會認為自己的父母生活作風輕浮;四是不利於你再次尋找新的戀人,對以後組成家庭不利。
所以,隻要真分手,就要與前夫保持一定的生活距離,以便走好你今後的每一步路。如果你的前夫真正回心轉意,真的要你回到他的身邊,他的所思所絕不會隻限於你上床!
離婚後盡可能不要與前夫糾纏不清
在你們離婚幕後最初日子裏,憂傷、孤獨、失落肯定會時時襲擾你。在你適應單身生活之前,在你沒能渡過情感危機之時,在你找到新的情人與伴侶之前,你盡量不要與前夫見麵。
離異後,作為一個單身女人,你雖然麵臨諸多的困難,也不要期望得到前夫的幫助,現在的他不僅不會幫助你,而且還會傷害你。所以你要想得到幫助,最好請你的親朋好友。如果是某些事情必須得到前夫的協助,則可以通過律師轉達你的合理要求。如果他連律師都不予理會的話,那他就更不可能幫你什麼忙了,所以,你不要自取其辱了。
如果離婚後前夫仍時常找你的麻煩,或是對你不尊重,或是強行期與你發生關係,或為子女的撫養問題等不執行事先協議,你一定要請律師有關法律機構予以處理。在這點上你千萬不能再次忍讓遷就,你的態度必需堅定果斷,否則,他會得寸進尺,給你製造出更多難以想象的麻煩,令你終日不得安寧。
對離異的男人徹底死心
一些離了婚的婦女會問,離婚之後,用什麼方法可以快樂依舊?有此問題的人,是因為太多的離婚女人鬱鬱寡歡,脫離了一個苦海,又掉進衛另一個苦海之中。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兩個字:死心。俗話說,哀莫大於心死,種種期望一一落空,知道永遠不可能實現,但心裏仍有憧憬,於是藕斷絲連,拖拖拉拉,渾渾噩噩,直至有一天睜開慧,眼看清楚自己的命運,毅然痛下決心,不給自己一絲戀舊的機會。很多人久久能擺脫離婚帶來的痛苦,就是因為做得不夠決絕,於心不死,或抱著破鏡重圓的希望,或抱著一雪前恥的仇恨心,或抱著不明不白、死不瞑目的怨忿,呈抱著灰心喪誌,末日將臨的悲觀等等,這些都是無法放棄過去的舊情,擺脫從前的枷鎖的表現,從而作繭自縛,把自己推進痛苦的深淵。這又是怎麼能夠快樂起來呢?真正的決心,是不要回頭,讓時間衝淡記憶。
正麵接受孩子沒有父愛的缺憾
有不少離異後女性,由於母子相依為命和對孩子的內疚和同情,往往變得十分溺愛孩子。而且在與人交談時,總會說出:“我個人沒什麼,但孩子可憐。”做孩子的,看到母親的憂傷,也就會低下頭來,做出十分可憐的樣子。這種做法,很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為什麼不從正麵的角度以積極的態度處理問題呢?孩子沒有父親的照顧,雖然不是好事,但已是不可改變的事實,任你如何傷心難過也於事不補,唯一能做的,是接受事實的存在,然後想出應付的辦法。最基本的是先要改變自己的悲觀想法,從正麵接受生人生缺撼。孩子雖然沒有父愛,但他還可以得到更多的愛,而且,他能像其他孩子一樣受良好教育,健康成長。如果從積極的角度看問題,孩子正因為缺少父愛,他從小就會以學會更獨立的生活,學會愛母親,學會其他孩子所難以承受的東西。長大以後,孩子也一定能理解你的做法,因為,即使你不離婚,家庭不幸福,孩子一樣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