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小霞和我平躺在牛坳子田垌的柴草堆上發呆。1976年深秋的陽光照著三張充滿野性而稚氣的臉,這是無法抑製的青春之火在秋後蕭瑟的田野無奈地燃燒。
收了秋,正是農閑,外號“十大碗”的隊長張福祥又被公社叫去開會。我們就不上工,跑到太陽底下曬肚皮。嬌小的小霞蜷縮著,像一條溫順的小母狗,讓人產生一種憐香惜玉的感覺;大頭鼾聲此起彼伏,睡得沉沉的,能吃的家夥多半能睡,這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就在我似睡非睡間,忽地聽到一種聲音,咯咯咯,三歲小孩都聽得懂這意思。我側過頭,果然,好一隻服飾健壯的母雞。我愣了一分鍾,才把雞和肚子的關係連在一起。眾所周知,雞是一種家禽,其味鮮美,怎麼煮怎麼好吃,雞的偉大貢獻就是讓人吃掉,至於誰來吃的問題顯然並不重要。越推理我越覺得自己有理,於是高興地叫出聲來,結果吵醒了一個,是大頭。大頭見了雞,眼裏放出光來,燦爛地笑了。大頭望著我問:“幹掉它?”我也笑道:“這是個問題嗎?”大頭晃了晃大頭,站了起來,從柴草堆裏翻出一根挑草的木叉子,無聲無息地走過去,果斷地一揚手臂,木棍斜著劃了一條漂亮的弧線,極其準確地擊中了母雞的頭部,母雞甚至來不及哼出一聲,就一頭栽下田裏死去了。大頭丟掉木棍,望了望我,很牛氣地吹了聲口哨。
小霞醒過來,見狀大驚失色,說:“你倆幹了件好事,闖了禍了。”我說:“如果這就叫闖禍,我和大頭願意經常闖這樣的禍。”小霞問道:“你們知道這雞是誰的?”我說:“我們不想知道。”“這雞是隊長‘十大碗’的。”小霞說。大頭傻了,慌忙把雞藏進柴草堆裏。我立即正色道:“你們聽好,把雞拿回去,燒水擼毛,開膛破肚,切上三斤蘿卜,一起燉出味來,最好能讓半個村子的人聞到。”小霞罵道:“你瘋了。”我不理,提腳往村頭走去。
傍晚,我在村頭老槐村下候到了開會回來的“十大碗”。他滿嘴酒氣,醉眼朦朧,跌跌撞撞往家趕。我心下大喜,迎上去說:“隊長,您回來了,喝了幾碗呢?”隊長說:“才六碗,公社書記就下了我的碗,真不夠意思,媽的,想當年,我‘十大碗’可是實打實的十大碗哪。”“隊長,我給你補四碗,湊足十碗,行不行?”“講話算數?”“絕對算數!”
我攙扶著隊長進門,大頭和小霞都吃了一驚,我說今日特購雞一隻,備淡酒一壺,以表對隊長的謝意。“十大碗”大受感動,因而吃起來痛快淋漓。小霞衝我擠眉弄眼十數次,我裝傻。大頭倒是自覺得很,悶頭吃喝。我也舍命陪君子,表現出空前的勇敢,一碗一碗對著幹,直喝得“十大碗”稱我是“十大碗”才罷休。送了“十大碗”回家,我跑到水溝邊,吐得死去活來。
這之後,“十大碗”仍然愛笑,可笑的背後似乎越來越複雜。果然,事隔不久,我們三個全遭了報應,都被“十大碗”發配去修水利。開完動員大會後,我悄悄進了“十大碗”的家。“十大碗”還沒有睡,披件油光發亮的破棉襖蹲在門牆角,吧嗒吧嗒抽生煙。灶膛裏的火忽明忽暗,屋裏濃煙彌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