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改革的大思路而言,許毅始終堅持改革的社會主義性質,堅持改革的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的中國特色。譬如,關於基本經濟製度,他認為,“如果看不到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必然性,就是脫離國情;但因為多種所有製經濟成分要共同發展,就否定公有製經濟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主體地位和應起的主導作用,就會走向邪路”。又如,為了實現解放生產力與發展生產力的戰略任務,他“打個比方,在政治上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爭取團結一切積極因素的統一戰線,這是我們黨取得革命勝利的三大法寶之一。在現階段,搞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仍然應當在經濟戰線上實行以公有製經濟為主體的統一戰線,團結多種所有製經濟為發展社會生產力而共同奮鬥。”又如,關於我國的四化建設、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的內在關係問題,許毅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本質與四化建設的任務、市場經濟的機製相統一。他針對那種隻講四化,隻講市場經濟,而不講社會主義的觀點主張,他一針見血地指出:“這就忘了事物的本質,也就離開了中國的發展道路。這樣,關係就太大了。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能讓步。”他說“在市場經濟前麵加上社會主義定語,是對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生產資料公有製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作了質的規定。”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主義基本製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主要又是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製與市場經濟的結合”問題。他認為,公有製是生產力社會化的最高形式,是大生產的必然產物,而發展商品經濟,就有商品交換,就會形成市場;有市場就會形成市場機製,“因而公有製不僅不與市場經濟相矛盾,而且是有本質的內在聯係的”,“其聯結點就在運用商品經濟的共同規律——價值規律與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規律(生產目的)的關係上,把市場供求與資源配置置於社會主義國家的宏觀調控之下。這就是鄧小平同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內涵”。
總之,在改革開放進程中,凡涉及黨的基本路線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三個有利於”、“四個現代化”等基本原則問題,許毅總是站在時代和曆史的高度,把“老祖宗不能丟”與又要“說新話”結合起來。
從發展的大思路而言,許毅始終遵循發展的規律性,探索發展的科學性,以實現發展的可持續性。粉碎“四人幫”後,許毅理論研究的一個重點領域就是致力於探索社會主義經濟規律體係。翻開《許毅選集》第一卷的目錄,其中第一編第四部分和第二編第一部分共計10篇論文,都是這方麵的力作。他認為,在社會主義中,以全民所有製為基礎的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經濟主導形式,並決定社會主義經濟製度的本質特征及反映其本質特征的經濟運行規律。由於生產資料的公有,實現了生產社會化同生產資料社會化的統一(即本性的統一),所以才產生了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規律、有計劃按比例發展規律和按勞分配規律,並逐漸認識、逐漸學會運用價值規律,進而形成社會主義經濟規律體係,並據以建立符合客觀規律體係的社會經濟規則和秩序。
許毅認為,要發展生產力,首先要按照基本經濟規律的主要內容“需要是同滿足需要的事實一同發展的,並且是依靠這些手段發展的”規律辦事,這是馬克思主義社會再生產的基本規律,也即是說,消費是目的、是動力,生產是手段,生產要為消費需要服務。其次要按照有計劃按比例發展的規律辦事,關鍵是資源的合理配置特別是產業、企業、產品結構的合理安排,即合乎鐵的法則合比例的要求。再次要按按勞分配規律辦事,即以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作依據,正確調節利益機製,進而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還有必須按價值規律即價值決定供求及其實現的規律辦事,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許毅通過實證分析指出,我國30年來的實踐證明,價值規律對生產也起調節作用,即指導生產、指導消費、調節供求的作用。他指出,新中國成立30年正反兩方麵的經驗證明,在價值規律麵前我們常常受到兩種懲罰:一種是在兩種所有製之間搞“一平二調”,違背等價交換的原則,這時價值規律就出來懲罰我們;另一種是隻憑主觀意誌辦事,搞計劃不講綜合平衡,搞生產不講科學性,搞基建不算經濟效果,在企業中不講經營管理和經濟核算,在財政上對稅、利、價不研究配合應用,而放任自流,或者搞機械的“一刀切”、不許動,這時價值規律就出來懲罰我們。由此,他當時得出的結論是:在生產領域運用價值規律就是要搞好社會範圍的經濟核算,反對那種所謂隻算政治賬,不算經濟賬的片麵觀點。對那些沒有生命力的、浪費社會勞動的企業進行徹底的調整和整頓,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真正實行經濟核算製的管理辦法,這是財政工作者的重要職責。
在研究發展規律的基礎上,許毅還深入研究了發展的科學性和可持續性。許毅認為,我們研究社會主義經濟規律、經濟管理體製和經濟杠杆之間的關係的目的,就是為了自覺地建立適合於自己的經濟基礎的規則和秩序,自覺地運用經濟杠杆,以調節分配方式、交換方式,使之適應於生產方式,並在此基礎上自覺地學會運用和熟練地駕馭客觀經濟規律,使生產關係適應生產力調動多方麵積極性促進生產力發展。
在發展的科學性上,伴隨粉碎“四人幫”後的“大幹快上”我國又搞了一次“洋躍進”,被“四人幫”推到崩潰邊緣的國民經濟又出現新的比例失調。對此,許毅對綜合平衡問題、體製改革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他認為,經濟結構和分配結構問題,實質上就是比例、平衡、效果和速度辯證統一的問題,我們研究綜合平衡,最重要的是結構問題或比例關係。財政部門應當為建立合理的經濟結構發揮能動作用。為此,第一,必須以國力製約建設規模;第二,必須通過分配結構的合理安排來製約經濟結構。隻有多方麵的結構安排好了,合比例了,平衡了,才能有好效果,才能有高速度,人民才能得到實惠。關於體製改革問題,許毅認為其核心,一是處理好人與人的關係問題,即事與權、權與責的權責分工問題;一是處理好分配關係即按勞分配和承認物質利益原則問題。為了堅持改革的正確方向,他於1981年發表了《從國際經驗看我國經濟改革》的重頭文章。他強調,國際經驗告訴我們,要搞好經濟改革,高速度發展經濟,必須處理好生產與生活、計劃與自由、局部與全局、自力更生與國外引進、政治與經濟等方麵的對立統一關係,以及改變小而全,實行專業化協作問題。他的這些論述至今仍閃耀著辯證法的光輝。
在發展的可持續性上,他本人以及對博士生的指導中所涉及的領域是多方麵的,有產業經濟、區域經濟、國防經濟、旅遊經濟,並對經濟發展的多方麵,特別是經濟發展的本質、條件、關鍵、途徑、結構、質量、效益等,均有全麵深入的探討和深邃的見解。
至於大財政問題,許老主要從四大塊,即經濟與財政、政治與財政、改革與財政、調控與財政等方麵進行綜合論述,更是從本質與現象、內涵與外延、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上,將全局性、理論性、實踐性熔於一爐。許毅教授早在1993年就發出“建立廣義財政學”的倡議,並撰文論述了廣義財政學的基本思路。他說:“提出研究廣義財政理論體係的命題,目的也正是從生產方式與分配方式、經濟運行與財政政策、經濟基礎與國家職能的辯證關係入手,以生產力結構優化為中心,以生產力要素配置和物質利益分配之間互相協調為基點,拓展財政科學研究視界,在更廣闊的範圍上重新研究財政理論和政策。”他認為,要使財政理論擺脫近些年來出現的“全盤西化”和“國家分配論”狹窄化傾向的束縛,將其重新置於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基礎上,建立係統的分配理論和政策體係,為21世紀我國財政工作的發展提供新思路,必須來一次深刻的反思和革命。而今,伴隨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戰略部署,主要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科學發展、和諧社會的進程,許毅的廣義財政學正在成型之中。我相信,這是財政理論建設的又一座豐碑,當然也是許毅90華誕最有價值的禮物。
寫於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