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是我最喜歡的一個酒吧。
混亂的五彩燈光,照不清任何一張臉。女人斑斕精致的妝,男人貪婪急切的目光,彼此都心知肚明。
請注意,也許你是飽受白眼的小販,也許你是端莊優雅的白領,也許你十幾年都存不起一棟房子,也許你一秒鍾有幾十萬的進帳。在Last,你都可以肆意的找人擁抱,親吻,做愛。
你無需為你的欲望負責。——除非你選擇的對象是妓女或是男妓,那樣你是要付錢的——天一亮夜晚的所有都會被拋棄。
大家都是來發泄的。因為對這個社會失望,因為無助,因為世態涼薄,所以隻能拚的放縱自己借以抗爭,哪怕天一亮又會重新戴上麵具,假裝冷漠。
不用掩飾,我說過了,彼此都心知肚明。
但是如果你注意到了角落沙發上的我,不要妄圖和我搭訕。我是不同於Last的存在,我隻是喜歡坐在這裏,冷靜的看著Last裏每一個人的眼睛——這是最接近內心的途徑。
還有一個原因,為了阿露。
我喜歡聽阿露唱歌,盡管有時候她會糟蹋她天籟般的嗓音去迎合客人唱些汙穢的詞,但是我依然喜歡。你要相信我,這絕對是一場絕美的聽覺盛宴。
阿露總是對我的謹慎不屑一顧,她曾經說過“你別以為你一臉尼姑的表情就是最接近上帝的人,省省吧。”這樣的話,瞬間化解了中西宗教矛盾。
但是我想我是看不慣阿露的,她明明是Last的主唱和主跳,買品牌化妝品的錢卻是用身體換來的。她隻比我大了兩歲,可是卻在Last待了四年。
我總結過阿露,她不是雞,但是做著和雞相同的事。
對了,有必要介紹我自己。
初次見麵,我是遲平,16歲。
別誤會我,我和Last以及沾親帶故的地方沒有一點關係,我在一中讀高一,成績明明很好但是排名靠後,沒有零花錢但是生活富裕。
我給別人做家教,偶爾還會給阿露寫歌。
雖然僅僅是歌詞。
“請你喝一杯怎麼樣?”
酒杯放到了茶幾上,又是一個不能請自來的。我都已經把帽子扣到這樣低了,怎麼還有人對我有興趣。
我朝舞台上的阿露揮揮手,指了指身邊的人,阿露點點頭,做了個ok的手勢。
“你的臉很年輕啊,是女孩子還是男孩子?”男人向我這邊挪了挪,“是女孩子最好,要是男孩子……我也不介意。”
惡心。
我的眼睛微微瞟向男人,和他目光接觸的那一瞬,我知道,他也是欲求不滿的成功人士之一。
和這種一直禁錮著欲望的人糾纏,除非是腦子壞了或是比他更精明,我不至於蠢到這種程度,自然不會跳火海。看見阿露領著個小姐走過來,我立馬起身就走。
“哎……”
“先生,來這裏玩可就要找我了,我手上什麼樣的小姐都有。”察覺到男人的挽留,阿露立馬迎上去,“給您打個九折怎麼樣?”
憑我的了解,就是這個男人也不是阿露的對手,因為阿露總能傻得恰到好處,而這其實是閱人無數的最好證明。
和Last的喧鬧相比,街道的冷清無疑是透著寒氣的。明明以及經是6月份的夜晚還是不能完全阻止人們的發抖——或者說是內心的恐懼。
總歸是要回去的,那之後的事情畢竟是回去之後才發生。
雖然,還是有預見的。
我從腰上取下鑰匙,鑰匙插進門裏旋轉出“叭嗒”的聲音,門被一隻手推開,意料之中的,我看見那個女人的臉,蓋著昂貴的粉而變成蒼白的顏色,嘴唇還殘留著口紅的鮮豔,顯然是正在卸妝。
就是連這種時候都不忘來迎接我,用她消瘦的手在我的臉上印下指痕。
“啪。”
帽子從頭上跌落,在地上翻麵躺著,倒像它才是受害者一般的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