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調整公私工商業關係的實質,就是一方麵確立國家經濟的領導地位,一方麵要使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在國家經濟領導下各得其所。在財政平衡,金融物價趨於穩定,國家貿易已經代替投機商業成為市場的領導因素之後,國家經濟的領導地位已經基本上確定了。這個時候,國家經濟的一個方麵的任務,就是如何使私人經濟能“得其所”,這裏主要的出路是增加農民購買力。為此,正確的辦法就是對私營工業通過實行加工、訂貨、包銷、統購的形式,使私營工業按照國民經濟需要而生產,在合理生產中獲得正當的利潤。對私營商業通過價格政策和營業範圍的調整給以出路。調整負擔問題的實質,是在保證國家財政需要的前提下,適當減輕負擔。在農業稅方麵,由去年占農業總收入的平均17%的稅率,減為13%。工商業稅方麵,貨物稅由1136種減為358種。鹽稅減半征稅。
調整勞資關係,主要是正確處理在當時條件下工人與資本家之間的關係。解放初,曾出現過兩方麵的偏向,一方麵是有些資本家頑固地反對工人階級的解放,不承認工人必要的民主權利;但另一方麵,也曾發生過一些工人對資本家有過高的要求。為解決這個問題,遵循以下三條原則:第一、工人階級的民主權利,必須確認;第二、勞資雙方都要努力發展生產,有利於人民經濟;第三、勞資之間的問題,用協商的方式解決,然後過渡到更固定的合同關係。
調整產銷關係,主要解決如何逐步地克服生產中的無政府狀態,使產銷之間趨於平衡。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在6月至9月份先後召開了糧食加工、百貨產銷、煤炭產銷、火柴工業、橡膠工業、毛麻紡織、複製印染、卷煙工業、進出口貿易、金融業等全國性的專業會議。在這些會議上,公私代表認真研究,開誠協商,不僅有效地解決了以往公私關係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而且具體擬定了各行業今後公私分工合作的原則及產銷計劃,使私營企業初步走上了計劃生產的軌道。上述各業經營情況顯著好轉,促進了國民經濟的恢複。
為了擴大和加強城鄉經濟的聯係,促進工農業產品的交流,1950年冬和1951年上半年,國家又在廣大地區開展了大規模的城鄉物資交流工作,舉辦大型的城鄉物資交流大會,簽訂了上萬成交合同或協議。這項工作有效地促進了城市工商業的進一步好轉,有利於工農業生產的恢複和發展。
全國工商業經過合理的調整,迅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城市工商戶從6月開始,歇業的戶數逐步減少,開業戶數逐月增加。1950年下半年市場情況開始好轉,到1951年以後出現了經濟繁榮的景象。在調整過程中,國營經濟有了發展,領導地位日趨鞏固。社會主義工業(包括合作社工業)產值在整個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逐步增長,1949年為26.7%,1951年達35.7%。社會主義商業零售額在整個商業零售額的比重也有顯著提高,1950年為9.7%,1951年提高為15.5%。私營工商業通過這次調整,初步納入了國家計劃的軌道,克服了困難,並且獲得了迅速的恢複和發展。1951年與1950年比較,全國私營工業的戶數增加了11%,生產總值增加了39%;私營商業的戶數增加了11.9%,批發額增加了35.9%,零售額增加了36.6%。由於工商業的恢複和發展,使失業人數減少了。據全國的統計,1950年5月,全國失業人口達117萬人,到1951年7月則僅餘45萬人。調整工商業的順利進展,是我國爭取財政經濟狀況根本好轉的一個重大的勝利。
調整工商業以後,我國財政經濟狀況逐步好轉。但是,曆史發展是錯綜複雜的。當時,有兩個方麵的情況特別突出。第一、我們同資產階級進行限製與反限製的鬥爭日益嚴重起來。建國後,我們黨對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采取了利用、限製的方針,並實行了一係列正確的政策措施,積極利用私人資本主義工商業有利於國計民生的方麵。特別經過了工商業調整,人民政府實行了加工訂貨、統購包銷、銀行貸款等辦法幫助民族資產階級渡過難關,工人階級也在這時候幫助資產階級克服困難。這樣就使得在國民黨反動統治下奄奄待斃的民族資產階級,於解放之後短期內,不但喘過氣來,而且獲得了在國民黨反動統治22年期間所從來未有過的利潤。這說明工人階級和共產黨對民族資產階級可以說得上是仁至義盡的。但是,民族資產階級中的一些不法分子,別具肝腸,另行打算。他們唯利是圖,利令智昏,竟然反對國家的限製,抗拒國營經濟的領導,大肆進行行賄、偷稅漏稅,盜竊國家資財,偷工減料,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等非法活動。因此,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之間限製與反限製的鬥爭嚴重地擺在我們黨的麵前。第二、我們黨內和政府內對待資產階級思想腐蝕和反腐蝕的鬥爭日益尖銳起來。在全國勝利前夕,毛澤東曾告誡全黨必須預防資產階級糖衣裹著的炮彈對我們的攻擊。建國後,我們黨、我們的政府基本上是廉潔的、健康的,保持著革命戰爭年代那股幹勁和艱苦奮鬥的精神,領導著億萬人民進行著治國安民的大業。但是,也必須看到,在我們黨內和政府內,許多同誌特別是一些領導同誌沒有高度警惕資產階級思想對革命隊伍的侵蝕作用,有些同誌甚至把糖衣炮彈作為滋補的聖藥,被擊中了,打了敗仗。1951年11月30日,由毛澤東親自草擬的、中共中央批準華北局關於逮捕大貪汙犯劉青山和張子善向中央的報告的批示中指出:“必須嚴重地注意幹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汙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作一場大鬥爭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