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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等人

——談男女平等

左傳有一段話,把人類分成十個等級,說;"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魯迅先生見"台"沒有臣,未免太苦了,便安慰他說無須擔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但其子不過弱而已矣,長大了便強,便可升而為"台",而妻的卑卻是命中注定,永無翻身之日,永遠是個第十一等人。

做第十一等人當然是痛苦極了,她們唯一的希望,便是趕快討個媳婦。討個媳婦進來雖不能使自己躍高一等,上而至於與第十等男子並肩稱"台",但下麵總算添了一級。假如說:那個新進來的媳婦的等級是第十一等B級吧,那麼她自己便是第十一等A級了,心中安慰得多。當然這升級的希望完全靠在生兒子身上,沒有兒子便沒有媳婦。別說在第十一等中分不出A級B級來,恐怕犯了七出之一,連最低等的身分也保不牢了,豈不哀哉!

不過這哀哉乃是後人的話,當時的女人是決不會想到蹴等進這類事情上去的。就是有幾個會想的人,她們也不敢想。不敢思想男人所不許她們想的東西,不敢不思想男人所要她們想的東西,時時,處處,個個都顧著丈夫的性兒行事,都便是所謂婦德!別說男人叫她們做第十一等人,她們當然是"以順為證"。就是男人叫她們把"人"的資格取消了,她們也一定"無違失子"的,直到近世自由平等的思想發達以後,男人間十個等級也不存在了,——在名義上總是不存在了——這才產生了一位娜拉。

娜拉的出現曾予千萬女人以無限的興奮,從此她們便有了新理想,一種不甘自卑的念頭。她們知道自己是人,與男子一樣的人,過去所以被迫處於十等男子之下者,乃是因為經濟不能獨立之故。於是,勇敢的娜拉們開始在大都市中尋找職業。結果是:

有些找不到,

有些做不穩;

有些墮落了!

成功的當然也有,但是隻在少數。而且在這些少數的成功者當中,尚有一個普通現象,便是她們在職業上成功以後,對於婚姻同養育兒女方麵卻失敗了。於是許多人都勸娜拉們還是回到家裏去吧,娜拉們自己也覺沒味,很想回到家裏來了。

但是家裏的情形又變成怎樣了呢?

大部分丈夫是早已不把妻子當作第十一等人看待了,相反地,他把她認作全智全能的上帝。他要求她:第一,有新學問兼有舊道德(此地所謂舊道德,當然是指婦德之類而言)。那比起從前做第十一等人時隻講"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要難得多了。第二,能管內又能對外。管內便是洗衣做菜抱孩子,對外便是赴宴拜客交際跳舞。從前女人雖也有坐八人大轎上衙門,拜憲姨太太做幹娘等事,但總不及現代女人所受的應酬罪之多。而且男人都是要體麵的,太太在家裏操作雖如江北老媽子,到了外麵卻非像個公使夫人不可。第三,合則留不合則去。從前男子雖把女人當作他的奴隸牛馬,但總還肯豢養她,教導她,要她們生兒子傳種接代,與自己同居到老死。而現在的男子呢?他們卻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一旦馬兒老了,或者馬兒尚未衰老而自己卻已騎厭了,便想把它立刻一腳踢開,另外換匹新的來騎。踢開一個妻子,橫豎也不過是幾千元贍養費的事,夫妻之間最難法律解決,難道司法警察可以把自己硬押進房不成?

於是乎女人苦矣!女人難矣!女人雖從第十一等人一躍而與男子平等,但其生活卻更苦更難了。

然而怎麼辦呢?

有些人說:其實女人還是不解放的好,就算做個第十一等人吧,總還是有人可做,有兒女可養,而且生活也穩定。這是複古派的議論。

他們看到女人現在的環境惡劣,正是想做奴隸而不得時代,以為她們一定是希望回到從前做第十一等人的時代去了,那可是他們的觀察錯誤,我敢說天下決無此事。這好比一個纏足放大了的人,雖然大足須日行百裏,走得腳底也起泡了,可是叫她們仍舊裹起足來不再走,她們會願意嗎?不!她們是寧願苦苦練習跑路,不願再裹小腳的。更何況現在男人的思想也變了,他們對於妻子的希望是婦德(還是指第十一等人的奴隸的道德而言)多帶,婦食自備,那就是說女人即使再裹小腳也得跑路了,那更是幹脆的斷了她們複古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