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B部分——危險貨物參考和知識分類(二)(2 / 3)

“P”——海洋汙染物“PP”——嚴重海洋汙染物“●”——視條件確定的海洋汙染物(可能是海洋汙染物)屬於海洋汙染物且其正確運輸名稱列於危險貨物一覽表並具有化學名稱的純淨物質被歸類為“P”或者“PP”。

未有具體化學名稱或者未另列明的物質被歸類為“●”(視條件),由於產品的成分是變化的,可能不是海洋汙染物,也可能是海洋汙染物甚至是嚴重海洋汙染物。

有些物質在第4欄被列為“視條件”,是由於海洋汙染物危害程度隨著其溶液的濃度的不同而不同。

11.3海洋汙染物單證托運人有義務通過分析來確定一種未另列明物質是否屬於海洋汙染物。如果是汙染物,還要將此情況在托運人申報單中向承運人聲明。

11.4海洋汙染物的積載承運人必須知道哪些貨物是海洋汙染物。海洋汙染物的裝載首先要選擇甲板下或甲板上靠近船中位置,在應急反應中必須要考慮海洋汙染物情況。

12應急措施表號(EMS)

如果需要處理化學溢漏或者火災,該號碼可供船員參考。這些號碼列在危險貨物一覽表第15欄中。船上資源有限——沒有醫生,也沒有消防隊,所以船員必須自我照顧。對於特別烈性的危險物質,承運人可以要求補充安全信息。

托運人將EMS填寫在申報單上,則不應被混淆成貨物描述的一部分。

13空的可移動罐櫃

對於可移動罐櫃的充裝和操作基本上不在本指南的範疇之內,但下列要點是非常重要的。

13.1未清潔的空可移動罐櫃的危害未清潔的含有危險貨物殘留物的空可移動罐櫃需作危險貨物申報,這點特別重要。未清潔的空罐櫃含有殘餘物可達500L,並且罐櫃內可能存有危險化學品蒸氣與空氣的混合物,這種混合物在發生火災時會導致爆炸。

13.2未清潔的空可移動罐櫃的申報很多未清潔空危險貨物罐櫃以非危險貨物進行運輸,這完全違反了IMDG規則的規定。除了應在貨物訂艙單和托運人申報單上進行申報“空的未清潔的”或者“含有殘餘物的”外,還應在這些罐櫃上進行標牌標識。

注意:罐櫃同樣需要顯示其正確運輸名稱的標記。

14控製和應急溫度

4.1類或5.2類中的一些物質對於熱源很敏感,並會在自行加速分解溫度(SADT)時發生危險反應。需要在控製溫度下運輸的海運集裝箱必須特別說明。

在海上運輸的具有控製溫度要求的危險貨物要進行觀測和檢查,同時該貨物還受到特殊積載要求的限製,便於采取應急措施。

兩種溫度都應以攝氏度的形式顯示在單證上。

14.1控製溫度

控製溫度係指一種溫度敏感溫控物質正常運輸的最高溫度。它列在SADT下麵的備注欄內,一旦超過該溫度,應考慮采取幹預措施或投棄貨物。

14.2應急溫度

係指在某一控製溫度下進行運輸的物質變得不穩定,不采取措施會毀壞或發生危險反應的溫度。

15配裝類(僅適用於爆炸品)

爆炸品都被分配至某一配裝類。這是對第1類物質的再分類,指出了在所有運輸方式中給定的爆炸品與其它類型爆炸品之間的隔離要求。

配裝類用字母A,B,C,D,E,F,G,H,J,K,L,N或S來表示。由於混裝不同類型的爆炸品會增加發生事故性爆炸的危險,因而禁止爆炸品(除配裝類S的爆炸品)裝入同一集裝箱內的混裝。但也有例外情況——IMDG規則列出了不允許混裝和允許混裝的爆炸品。

類別、危害分類、配裝類和淨爆炸品量,必須包括在托運人的申報單上以確定積載和隔離要求並符合港口爆炸品許可限製。

16爆炸品淨含量(NEQ)

係指在某一爆炸物品或貨物中爆炸材料的數量,與此對立的是物品的淨重(例如,一個炸彈裏麵的爆炸混合物的重量,不包括金屬包裝、引線或其他機械裝置的重量)。也被稱為“爆炸品淨含量”(NEQ),“淨爆炸品質量”或者用於煙花的“藥粉重量”。

NEQ僅適用於第1類,且必須包括在單證內。

17熏蒸組件

17.1熏蒸的危害熏蒸的組件係指一個經熏蒸的裝載貨物的封閉海運集裝箱。將通過固體或液體物質產生的高毒害性(通常是溴化甲烷或磷化氫)或窒息性氣體導入集裝箱,然後封閉集裝箱,就成了熏蒸。進熏蒸過的集裝箱非常危險,如果被裝載在某些特定類型的船舶甲板下麵,會導致有毒氣體從集裝箱內逸出而傷害船員。

這是非常危險的狀況。如果熏蒸過的組件沒有向承運人申報,就違反了IMDG規則並會導致集裝箱的短裝、延誤,托運人將受到執行機構的起訴。運輸熏蒸組件的托運人應認真遵守本指南並確保實施正確的申報程序。

托運人在貨物訂艙時必須將經熏蒸組件或單元的情況告知承運人,這是強製性要求。

17.2熏蒸的理由很多載運非危險貨物集裝箱和一些載運危險貨物的集裝箱在通過道路或海上進行運輸時被熏蒸過。這是殺死害蟲的傳統做法,同時也用於對木材包裝進行殺菌以符合國際規則(植物檢疫控製規則),阻止可能攻擊樹木、農作物或本土物種的非原生物種的引入。

17.3“熏蒸組件”的定義熏蒸組件(含有有毒和窒息性熏蒸氣體)根據IMDG規則被歸類為危險貨物:

“熏蒸組件第9類UN3359”

熏蒸組件受到IMDG規則的限製,直到通過打開箱門通風或者機械抽取後,集裝箱內的有害氣體濃度才會對人體無害。

17.4操作要求和IMDG規則對熏蒸的集裝箱的要求由於所使用熏蒸劑氣體的高危險性,IMDG規則對熏蒸組件運輸作了具體的說明。這些條件包含在IMDG規則特別規定910和IMDG補充本中關於《船舶安全使用殺蟲劑建議書》的一章中。

對熏蒸組件的重要操作要求如下。

須按照經修正的《船舶安全使用殺蟲劑建議書》的規定實施熏蒸。

隻有能被有效密封並能阻止氣體逃逸的集裝箱方可熏蒸。

如果集裝箱已裝船,則不得使用熏蒸劑。

17.5熏蒸組件的標記和標誌熏蒸的組件應在箱門外部顯示如下警告標誌,如果熏蒸組件經通風已除掉了熏蒸氣中有害部分的,熏蒸標誌也需去除。該標誌應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