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上了,我們回去吧。崔誌邊把漫畫書往書包裏放邊說,他放好書抬頭看著皺眉的劉尋,很是好笑。誒,劉尋,你不會是不知道可以逃課的吧?
劉尋想想,這是開課第一周,還沒見過老師呢,能逃嗎?她跟崔誌說,你等我一下,我去跟同學問問。
她找的當然是林可伶,林可伶正靠在教室門口,似笑非笑的看著劉尋。劉尋被她看的有點不好意思,捅捅她的胳膊,小聲說,我下午不上課行嗎?林可伶聽罷曖昧一笑,若有所指的看看遠處的崔誌說,行,談戀愛比較重要麼,我幫你抗了!拍拍劉尋的肩膀,擺出一副義薄雲天的女俠樣。
劉尋收拾好了東西,抬手看看表,發現已經快到十一點了。她走到樓下,看見崔誌正和小賣部老板的女兒聊得正歡。如果是張政,在等她的時候,永遠會選擇讓她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專注的看著她,劉尋不禁這麼想著。隨即她又在心裏否定了剛才的比較,畢竟張政一直在她的心裏,而崔誌是她根本不會在一起的人。
崔誌在等劉尋的時候,想到一會兒要坐很長時間的車,就走到被稱為小賣部的櫃台前,跟裏麵要了兩瓶飲料。拿飲料的女孩長相甜美,崔誌揚揚眉,心裏可惜這個小女孩早早就出來打工。心裏想著就問了出來,你多大?
女孩似乎已經被人用這種方法搭訕過不少次,一下就把崔誌規類為又一個討討她嘴上便宜的臭男人。她剜了崔誌一眼,轉身把剛剛賣掉的飲料記在一個花皮本子上。崔誌不以為意,繼續說,現在的小姑娘火氣都很大呀,你是不是把我當壞人了?
女孩還是不理,慢吞吞記著自己的帳。崔誌探過身子,發現女孩的字寫得不是一般的差。他笑笑,這個女孩看來很早就出來打工了,而且是個不愛學習的孩子呢,至少是不愛語文吧。
這個字寫錯了。崔誌長長的手指指在一行字上,點了點。女孩抬頭,看看這個貌似友善的男人,然後低頭看那個字。
你說怎麼寫?女孩顯然還是不信崔誌的說辭,她認為這個男人一定在消遣她。崔誌笑笑,勾手指示意女孩把筆遞給他。崔誌的字寫得很大氣,得益於他從小就學習書法。女孩看看字,覺得眼前人似乎順眼了點,不管自己寫錯與否,跟他說話自己應該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兩個人聊得越來越好的時候,崔誌看到了劉尋。劉尋和高中時候一樣,還是毫不打扮,跟上次見麵相比,她明顯曬黑了不少。他忽然心生感慨,兩年過去了,自己和劉尋之間,仍然隔著一段永遠追不上的距離。劉尋的笑容在崔誌看來還是那麼美麗,小美女不愧是小美女呀,崔誌停下和小賣部女孩的談話,衝著劉尋也是笑得燦爛一片。
劉尋顯然對於坐公交車很好奇,一路上總是看著車窗外的風景。崔誌看著劉尋的側臉,心裏小小的感歎了一把,站在擠死人的車廂裏還能笑的女孩,果然不愧是我崔誌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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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政你好嗎?我今天第一次坐公交車,沒想到車上竟然那麼多人。城裏和我們家那邊相比,表麵上看繁華了很多倍,那些高樓大廈甚至可以遮擋掉一部分正午的陽光。我看著那些高高聳立的大廈,想著或許美國比這裏還要不見天日一些的吧。
我覺得我抓不住那些繁華,他們注定和我是無緣的吧。我想回家去,看著那些我們曾經一起走過的街道廣場,和路邊一排排可愛的高大泡桐樹,才能深刻感應到過去從來屬於今天。每天我在陌生的學校跟陌生的人之間,總是會懷念著家,想著或許你已經到我家門口等著我出來一起上學去。
什麼時候你才會回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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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土飛揚的長途汽車站,崔誌跟劉尋一直保持一拳遠,大聲跟她解釋這裏據說正在建另一條地鐵。言談中崔誌不無感慨的說,早知道這趟車要繞1個半小時才能到,就帶她坐地鐵了。劉尋笑笑,並不以為意。
車站大廳裏學生居多,崔誌正應劉尋要求,重新告訴她一路上兩人都換了什麼車。身後有人喊他,聲音尖細,他想不起自己還認識那樣的女生。回頭望望,不遠處跑過來個短發女孩,長相普通,有點兒麵善。
嘿,還真是你,聽說你不怎麼回家呀?女孩說話的語氣似乎是跟崔誌很熟,不過他實在想不起自己還認識這麼個女孩。女孩的眼角有些微微上吊,眯起眼睛的樣兒多少有些厲害的感覺,崔誌覺得這個女孩說不準認錯人了。
身邊的劉尋也在看這個女孩,她開始時候也很納悶,直到看見女孩眼角的淩厲,才突然想起麵前的女孩跟馬王堆出土的古代幹屍一個名字,辛追。抹抹為了跟上崔誌的速度而流下的汗水,劉尋心裏微微別扭了一下,她感覺到了辛追對自己的不友善。
明擺著的,辛追隻對著崔誌一個人笑,而他身邊的劉尋被她當成空氣了,始終都沒給過劉尋哪怕是一個白眼。劉尋自認是個冷淡的人,對於辛追的漠視隻是微微別扭一下,而後又開始仔細的觀察起車站來。
崔誌皺眉想了一會兒,辛追已經等不及了,自己大聲說,我辛追,你表弟的同學呀!咱還一塊兒爬山來著,我有那麼普通嗎?按說我這名字跟個古董幹屍一樣,不會那麼不好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