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常識】
一、史書的體裁
紀傳體是以人物傳記為中心的史書體裁。始創於司馬遷的《史記》。用“本紀”敘述帝王,兼以排比大事;用“世家”記述王侯封國和特殊人物;用“表”以統係年代、世係及人物等;用“書”或“誌”記載典章製度的原委;用“列傳”記人物、民族及外國。紀傳體便於考見各類人物的活動,並了解各項製度的發展。曆代所修“正史”均采用這種體例。
編年體是按年月日順序編寫史書的體裁。中國古代記載史事,從《春秋》、《左傳》、《竹書紀年》到後來的《漢紀》、《後漢紀》、曆朝起居錄、實錄與《資治通鑒》等均用這種體裁。編年體以年月為經,以事實為緯,可以看出同時期各事件間的聯係,為重要的史書體裁之一。
國別體是按照不同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曆史事件的史書。春秋戰國時期戰亂頻仍,國家分立,以此種方式編寫史書在當時是很合理的。《國語》、《戰國策》、《三國誌》等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國別體史書。其中《國語》是中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又稱“國記”,起自西周穆王,訖於戰國初年的魯悼公,記載了周、魯、齊、晉、鄭、楚、吳、越等八國的曆史。它最初的記錄者可能是各國的史官,在春秋戰國之際由晉國的史官編纂成書。《國語》的記事比《春秋》詳細生動得多,也保存了許多珍貴的史料。《戰國策》是一部戰國時期的史料彙編。西漢後期的劉向校理群書,加以整理,去其重複,得33篇,按國別分為東周、西周、秦、齊、楚、趙、魏、韓、宋、衛、中山12國策,定名為《戰國策》。晉陳壽的《三國誌》則記載了魏、蜀、吳三國的曆史。
紀事本末體是以事件為中心的著史體裁。它與編年體、紀傳體,合稱為古代三大史體。紀事本末體裁,每事一題,為一專篇,把分散的材料按時間先後加以集中敘述,兼有編年體和紀傳體的優點,詳於記事,方便閱讀。它創立於南宋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
二、著名的曆史典籍
“二十四史”——清乾隆時,《明史》定稿,詔刊二十二史,又詔贈《舊唐書》,並從《永樂大典》等書中輯出薛居正《舊五代史》,合稱“二十四史”。流行的“二十四史”有兩種:一為武英殿本,即清代官刻本。清末以來各種翻刻本大體以此為依據。一為商務印書館的百衲本,集合各史較早刻本影印,原書刻誤多據殿本修改,但亦有誤改之處。建國後國家對“二十四史”加以整理、標點,為研究者提供了很大方便。“二十四史”卷數如下:《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誌》、《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南史》、《北史》、《隋書》、《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
資治通鑒——《資治通鑒》是我國古代著名曆史學家、政治家司馬光和他的助手劉攽、劉恕、範祖禹、司馬康等人曆時十九年編纂的一部規模空前的編年體通史巨著。全書294卷,有考異、目錄各三十卷,約300多萬字。《資治通鑒》所記曆史斷限,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迄後周顯德六年(公元959年),前後共1362年。《資治通鑒》的內容以政治、軍事和民族關係為主,兼及經濟、文化和曆史人物評價,目的是通過對事關國家盛衰、民族興亡的統治階級政策的描述,以警示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