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座古城呆了一個月,每天清晨出門,晚上八點就回到了旅舍。清晨出去是因為寂靜,晚上回來是因為喧囂。隻有清晨的古城才和印象裏的古城一樣,沒有裝扮與花俏,羞澀的女子不帶粉飾,脫下厚重的頭花和珠寶纏身的外衣,素麵朝天,對著天空淺淺一笑。在這期間的早晨,我仍舊看見了懶洋洋的貓趴在路中央,悠然的看我一眼,然後繼續發呆,明晰了過往,生動了景象。貓的世界一直就不可碰觸。我走上了小橋,流水在初升的太陽下反射出明亮的光點,古城和人家也在初升的太陽裏變得喧鬧和繁忙。我坐在古城開的咖啡屋裏,翻著店裏的書,這家店和五月同學有點相似,那就是很安靜。我讀著關於這座古城的遊記,想著這裏的變化真的很大。
“嘿,我看你很久了。”我順著聲音抬頭,看見一個年紀不大的女生坐在了我對麵,我望望四周確定她是對我說話才把書關上,問道:
“我認識你嗎?”
“你當然不認識我。”她說得嬉皮笑臉,一臉的古靈精怪。“你叫什麼名字?”她問。
“蘇喃。”
“哇,這麼文藝的名字?你有30多吧?”
“40好幾了。”我回答。我第一次聽到有人說我的名字文藝。
“40了?完全看不出。蘇喃,這個名字真好聽。”她托著腮,又嘀咕了兩聲蘇喃。
“我叫果果,你猜我多大?”
“19?”我回答。
“錯。”她把手掌打開對著我,突然捏緊後說:“就是19,你猜得真準。”
我低頭,不再打算和她說話。其實是心裏覺得沒有說下去的必要,說什麼?我們年齡相差太多,一看她就是沒有進入到社會還是滿身學生氣的孩子,我也不可能擺出一副長輩的姿態訓斥她不能和陌生男人說話,我隻能接著看書,好讓她自己意識到她打擾到我了。
“我早就看到過你了。”她也不在意我看書,說起話來:
“我半個月前來到這裏,是一個人來的。你說這古城雖不大吧,每天人流量也不少,我居然能遇見你幾次,關鍵是我記住你了。你也是一個人?我們結伴吧。反正你每天也就是這裏走走,那裏逛逛,我陪著,你就不用看書這麼無聊了。”
我沒應聲,單純覺得這隻是這個年齡段的女生特有的孩子氣,這也是女兒從來沒有過的孩子氣,不過我並不反感。她一手遮住我的書,我看向她,她笑的得意,說:“我們結伴吧。”與其說結伴,不如說我陪著這個叫果果的女孩,陪她聊天,回答她的問題,時刻跟在她身後不能走丟。一路上她不停的問關於我的事情,蘇喃你結婚了嗎?蘇喃你孩子多大了?蘇喃,你怎麼一個人來這裏旅行?我不止一次提醒她要叫叔叔,她總是嘻嘻笑笑的應付過去。有時我也會想,自己就這樣從小妖嘴裏長不大的蘇喃小朋友變成了別人眼裏的叔叔。玩累了,她就拉我坐在人少的石頭上休息一下,她說她很小的時候和爸爸來過這裏,那時候這裏的人沒有這麼多,去哪裏都不會踩到其他人的腳,她現在很不喜歡這裏。
“那為什麼又來了?”
“因為記憶,那時候很小,但也是有記憶,變得稍微模糊了點,我很喜歡關於這裏的記憶,所以我才來的。”她玩弄著自己的手機,打開關上。
我知道很多人來到這裏都是關於一個記憶,這個記憶總是和一個人有關,這個人或許現在還在你身邊,或許早就遠離你,但這份記憶讓你倍感珍惜,無關愛與不愛,隻是想在心裏留一個位置,誰也住不進來。
“蘇喃,晚上我帶你去酒吧。”
說實話,我不太喜歡酒吧的尖叫和亢奮。男男女女,認識不認識的,在夜和酒精的刺激下失去原本的理智,讓親吻相擁都顯得那麼自然,即使你的對麵是一個一無所知的陌生人。我不清楚吻一個陌生人的感覺是什麼,但一定沒有親吻最愛的人感動和深刻。
我和果果坐在古城這家還不算太大的酒吧裏,酒吧裏人很多,三五成群,有男有女圍在一起,擺上啤酒,眉來眼去。沒有歌聲和思考,隻有叫喊和發泄。果果坐在我身邊一杯接著一杯。起初,她還不停和我幹杯,後來就一股老的自己喝。我笑著說:“你是找我來給酒錢的吧。”她顯然已經醉了,從口袋裏拿出大疊鈔票說:“我請。”我歎了一口氣,看著她醉的不省人事,想著自己的女兒會不會在她這麼大的時候也跑出去,隨便抓一個男人喝酒解悶,我總覺得女兒應該會比果果更加懂得處理事情。
“蘇喃,你說十年的感情真的比不上一個剛出現的女生嗎?。”果果喝光最後一瓶酒,叫來服務員,要求再上半打,我沒有阻止,隨她去。
“當初上大學時是他自己說的就算沒在一個城市也能好好相愛,為什麼再去看他的時候已經和其他女生住在一起了?”我倒了一杯酒,將它喝完,果果有些憤恨的拍著桌子,從痛斥那個男生開始罵起了世界上所有的男人。我思索著她才多大,就這麼憎恨男人。
“他居然和那個女生□□後給我打電話說想我,蘇喃,你做過這些事嗎?和女人□□的時候想著別的女人,或者欺騙這個女人。”
果果看著我,我重新滿了酒,與她幹杯後喝掉。我不知道說什麼,果果隻比女兒大幾歲,和她說這些會讓我產生罪惡感,況且我不能實話的告訴她我有在和妻子□□時想著小妖,甚至在和其他女人□□時都想著小妖,我都能猜到說這句話的後果。
“蘇喃。”她靠近我,混身酒氣“我知道你是個好人,我告訴你我現在醉了,我醉了你做什麼我都不會怪你的。”說完她就倒在了我手臂上。我無奈的吸了一口氣,叫來了服務員,扶著果果去了我住的旅舍。我將她放在床上,給她擦臉後坐在一邊觀察她。她睡得很熟,完全沒有防備的意思,這樣一個單純的女生就因為一個簡單的背叛想要傷害自己,到底是她想法太單一還是她愛得太深厚。我握住她的手,就像麵對自己女兒說話一樣,我很想告訴她我愛的女生對我說過:最珍貴的東西要給最值得的人。我給她鋪好被子,把自己的行李收拾一下就出門了。旅店老板對我的離開很不解,他也沒多問,隻是說中午12點會叫醒房間的女生。我遊走在完全夜深的古城,酒吧和旅舍都關上了大門,暗黃的燈光一盞盞逐個熄滅,房間裏的情話也悄悄墜入邊緣。我將背包放在手邊,平躺在一塊還算幹淨的長椅上,準備將就著過一夜。以一個父親的角度來說,我無法和果果同處一間房。並且從一開始我就沒想過和果果發生過什麼。和她結伴完全是因為她讓我想起了小妖。小妖在我看書的時候把手掌舉在我眼前對我說:“告訴你,掌心有黑痣的人你一定珍惜,這是因為上帝曾緊緊握住她的手,舍不得她離開天堂。”我饒有興趣的看著她的手問道:“你聽誰說的。”小妖得意的揚起下巴:“我自己分析出來的。”上帝真的舍不得小妖,在小妖離開天堂後的24年,又將她帶回天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