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不要這樣做:你的確錯了,不信我證明給你看。
這等於是說:“我比你更聰明。我要告訴你一些事,使你改變看法。”
假如對方真的錯了,你必須讓他承認並糾正錯誤,也應該回避“你錯了”或類似的詞語。你有必要運用一些技巧,使對方察覺不到“你錯了”這三個字。正如一位哲人所說:“必須用若無實有的方式教導別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他忘記的。”
有一位先生,花3天時間寫了一篇演講稿,他認真地撰寫、修改並潤色,其精心程度絕不亞於魯迅或朱自清寫一篇文章——據說魯迅寫完一篇文章後,通常要改7遍,而朱自清每天隻寫500字。
這位先生認為演講稿寫得十分到位,得意地讀給妻子聽。妻子認為這篇演講稿寫得並不出色。但她沒有說:“你寫得太差勁了,都是老生常談,別人聽了一定會打瞌睡的!”
她說:“如果這篇文章是投給報社的話,肯定算得上是一篇佳作。”換句話說,她在讚美的同時巧妙地表達出它並不適合演講。丈夫聽懂了其間的涵義,立即撕碎了精心準備的手稿,並決定重寫。
偉大的心理學家席勒說;“我們極希望獲得別人的讚揚,同樣地,我們也極為害怕別人的指責。”
既然如此,在我們覺得需要說“你錯了”時,要用最大的耐心和最大的智慧,將“你錯了”三個字重新咽回自己的肚子裏。
沒有多少人能夠正視別人的批評,大人物不能,小人物更不能。
人性表現出來了,做錯事的人隻會責怪別人,而不會責怪自己——我們都是如此。這不是度量的問題,而是人性的問題。隻有極少數人能夠克服人性的弱點而使度量大到能接受批評的程度。
因此,當我們想說“你錯了”的時候,我們要明白,哪怕我們費盡口舌,他的想法仍然是:“我看不出我怎樣做,才能跟我以前所做的有所不同。”無論他是否辯解,他都不會真正接受我們的批評。既然如此,我們還不如承認是“我錯了”,也許對疏通關係和解決問題更有好處。
有一位汽車代理商,在處理顧客的抱怨時,決不肯承認產品質量與服務的問題是自己這方麵的問題,總想證明問題的根源是顧客在某些方麵犯了錯誤。結果,他每天陷身於爭吵和官司糾紛中,心情一天比一天壞,生意也急劇減少。
後來,他改變了處理辦法。當顧客投訴時,他首先說:“我們確實犯了不少錯誤,真是不好意思。關於你的車子,我們有什麼做得不合理的地方,請你告訴我。”
這個辦法很快使顧客解除武裝,由情緒對抗變成理智協商,於是事情就容易解決了。如此一來,這位代理商能輕鬆處理每一件事情,生意也越來越好。
當我們說對方錯了時,他的反應常讓我們頭疼,而當我們承認自己也許錯了時,就絕不會有這樣的麻煩。這樣做,不但會避免所有的爭執,而且可以使對方跟你一樣地寬宏大度,承認他也可能弄錯。
假如事情到了不得不說“你錯了”的地步,應遵循一個原則,即對事情有好處又不傷害對方的自尊。如《菜根譚》雲:“攻人之惡毋太嚴,要思其堪受;教人之善毋過高,當使其可從。”
應滿足的第一個要素是:讓對方明白你的好意。你指出對方的錯誤,到底是為了貶低他抬高自己,還是為他好?他也許並不明白。所以,你要設法讓他感到你的好意。此外,講話時態度一定要謙和誠懇,用語不能激烈,否則對方就會以為你在教訓他:也不必過於委婉,否則他會認為你惺惺作態。
第二個要素是:選擇適當的場合和時機。原則上講,要在對方情緒比較穩定時指出他的不足之處。人在情緒不正常時,可能什麼也聽不進去。此外,最好避開第三者,以一對一的方式進行,以免讓他產生當眾出醜的感覺。
第三個要素是,不要進行比較。指出對方的錯誤,要就此論事,不要拿他跟別人比較。“人比人,氣死人”,這隻會讓對方產生強烈的反感。
此外,我們也不妨試著了解犯錯的當事人,試著理解他為什麼會犯錯。這比批評更有益處,也更有意義得多;而這也孕育了同情、容忍以及仁慈。
哲人這樣說:“全然了解,就是全然寬恕。”
拒絕別人要婉轉
對於許多人來說,拒絕別人是一件很難辦的事。當別人提出要求時,他們不好意思張口說“不”,因為這樣很可能會傷害對方的感情,造成兩個人的關係疏遠。但是有時如果答應別人的要求自己又確實有難處,或者自己會喪失許多東西。許多人在麵對這種矛盾時都十分苦惱,不知該怎樣辦。
其實,在自己確有難處,或者如果答應別人的要求自己的利益會損失很大的情況下,我們就應該拒絕別人。但是拒絕別人也要考慮對方的情感,盡量做到不傷害雙方的感情。怎樣說“不”,也是一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