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切不可損人利己(1 / 2)

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誌於天下矣。(《道德經》第三十一章)

那些以殺人為樂的戰爭狂,決不可能得逞於天下。

老子認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在與人相處時會努力避免爭鬥,更不會以傷害他人的方式來獲取成功。在任何時候,損人利己都是為人所不齒的行為。

對於企業來說,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憑利潤做買賣還是憑良心做買賣。這是一個商德的問題,一個成功的企業家,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道德。

李嘉誠是個商界公認的有德君子,但他早年創業時,也因為年輕沒經驗,犯了急功近利的毛病,無意中做過傷害他人利益的生意,並受到深刻教訓。

李嘉誠初創“長江塑膠廠”時,塑膠還是個新興行業,產品的市場容量非常大,加上他努力推銷,開業不久,訂單便源源不斷。

為了完成訂單,李嘉誠決定迅速擴大生產規模。但他當時缺乏資金,聘不起熟練工人,買不起先進設備,隻能大量招聘沒經驗的廉價工人,購買別人淘汰的機器。為了按期交貨,工人加班加點趕活。在這種情況下,難免會生產出一些粗製濫造的產品。它們流進市場後,害苦了那些原本對李嘉誠非常信任的經銷商。他們將產品擺在店裏,賣不出去,反而影響聲譽。於是,經銷商紛紛退貨,並要求李嘉減退回貨款,賠償損失。

這是李嘉誠一生中遭遇過的最嚴重的困境,他的產品堆在倉庫裏無人問津,欠客戶的貨款無力償還。更嚴重的是,他已名聲掃地。

但李嘉誠畢竟是個有原則的人,他沒有像某些商人那樣對自己惹出的麻煩甩手不管。他拜訪經銷商,誠摯地向他們道歉,並保證日後一定彌補給他們造成的損失。由於他態度誠懇,終於得到經銷商的諒解。

經過這次教訓,李嘉誠終於明白了不能抱著損人利己的心態做生意的道理。日後,他重譽守信,將名聲和生意都越做越大,並最終登上“華人首富”的寶座。他給商人的告誡是:“隻有一方有利的錢絕對不能賺”,“一時的損失,將來可以賺回來,但損失了信譽,就什麼事情也不能做了”。

現在的很多商人都很精明,甚至可以稱為“比猴子還要精”,他們自認為是經商的料,信奉“無商不奸”的真理,從不做“使自己吃虧的事情”,總是把其他人“傻帽”般地騙得一愣一愣而不察覺。可是,當這些商人開始準備大幹一番事業,卻接二連三地遭到失敗。其實原因很簡單,隻是因為你太過精明了,隻是因為你太奸詐了,從而失去了別人對你的信任。

成功的商人大都總是比較謹慎而誠實,因為他們不僅渴望別人公正地對待他們自己,也會要求自己公正地對待別人。他們知道“一個人種下什麼,就會收獲什麼”的道理。如果他們對其他人采取了不公正的行為,那就是自取滅亡,因為這種不公正的行為會引發一連串的因果關係,不僅會給他們帶來肉體上的痛苦,也將挫敗他們的個性、敗壞他們的名聲,使他們不可能獲得持久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