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安全工作製度及管理辦法(3 / 3)

安全責任的落實反映在思想的重視、覺悟的提高、製度的執行、決策的及時、行為的正確。

六、 安全管理計劃製度

安全管理計劃製度,應根據總體生產(工作)目標任務按年、季、月來製訂,並就人員、技術、經費、設備做出安排,就思想教育、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文件修編、安全檢查、形勢分析、效果評估、總結交流、考核獎懲等事項做出合理安排,並與具體生產、業務工作相銜接。重大任務必須做出獨立的安全工作計劃。

(一) 安全管理計劃製度的作用

是實現安全總體目標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活動安排,是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體現,是獲得人、財、物及技術上的支持的基礎工作。

(二) 安全管理計劃製訂(修訂)的原則

安全管理計劃的製訂,是單位組織(管理層、決策層)的工作職責,因此,下級組織的計劃必須遵循或從屬於上級計劃的原則要求。

(三) 安全管理計劃的調整

安全管理計劃製訂後,由於具體生產任務的變化和具體業務工作的變更,其原訂計劃要適時予以修訂或增訂。

七、 安全形勢分析製度

(一) 安全形勢分析的主要內容

1. 檢測數據彙總後的階段性趨勢;

2. 關鍵程序特種數據檢測結果的走向;

3. 自然環境條件的變化對各項工作運行安全的影響;

4. 社會環境條件劇烈變動對其安全影響的變數;

5. 各類重大活動的安全態勢;

6. 內、外部的重大變化對安全的影響。

(二) 安全形勢分析製度的作用

對各種現象及過程進行分析,並做出相應的判定,按照程序和緊急程度報送分析結果,以便采取對應措施,做好事前預防。

(三) 安全形勢分析的頻率與安排

安全形勢分析次數及時間安排,應根據行業性質、單位的具體任務及其規模而定,基層班(組)每周一次,管理層每月一次,決策層每季(或半年)一次。

重大任務、特殊情況必須及時進行分析。

另外也可按照單位項目的規律和程序變更的情況來確定分析活動。注重麵上的,更要特別關注特殊的。

八、 安全管理質量評估製度

(一) 安全管理質量評估的主要內容

1. 安全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2. 各類預防措施應用的效果;

3. 安全管理思路、分析角度、判斷方法、工作方式等過程;

4. 全體員工參與安全活動及其對安全管理體係要求的響應度等。

(二) 安全管理評估的作用

安全管理評估是對安全管理活動效果進行階段性評價,即對前一次評估結束至本次評估決定的時間段內的安全管理活動情況進行評價。重大項目應作單獨的評估。提出評估結果意見(建議),供工作計劃決策部門編製新計劃時參考。

(三) 評估的形式

評估包含評審。評估可分為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評估時間段一般為半年一次。技術性強的安全評估可外聘專家組。

九、 安全管理質量檢查(複查)製度

(一)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 安全管理活動的基礎資料;

2. 安全管理新任務的布置、落實和完成情況;

3. 安全工作製度的執行情況;

4. 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

5. 生產現場安全及勞動紀律遵守、操作規程執行情況等;

6. 重大隱患整改結果及複查情況;

7. 各類應急預案的準備情況等。

即查思想、查行為、查製度、查隱患、查設施、查距離。

(二) 生產現場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

1. 在施工、養護以及輔助性生產現場的不安全語言問題,不安全行為問題,不安全物化問題,不安全程序問題,不安全情緒問題,不安全距離問題;

2. 在施工、養護現場發現具有值得推廣應用的安全經驗和具體做法;

3. 安全管理規範化建設問題。

(三) 安全檢查製度的作用

安全檢查是安全管理活動過程中的基本製度,也是一種常用手段。通過安全工作的思想、行為、製度、現場、設施、台賬等情況的自查、普查、督查、複查,發現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達到安全生產與行政目標管理相統一。

安全檢查的首要任務是發現和查出事故隱患,研究並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到位,將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十、 安全工作請示(報告)、複示製度

(一) 凡遇有重大活動必須逐級向上請示或書麵報告;

(二) 凡遇有安全緊急情況必須迅速逐級向上請示或書麵報告;

(三) 凡遇有各類重大事故(事件)必須立即向上級報告;

(四) 凡涉及安全相關的重要技術、數據、方案、措施的修改與變更,必須及時向上級報告;

(五) 重大事件的請示與報告,主要作用是贏得時間,獲得支援,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六) 上級組織對各類請示報告應及時作出複示與指令。

十一、 應急預案管理製度

(一) 應急預案的製定、審查、審核、完善、發布的程序管理,使其有效與合法;

(二) 把涉及員工和公眾生命安全保障(應急救援技術和急救知識)的部分作為開展宣傳、培訓的重點,增強全體員工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意識,鞏固和提高全體員工安全自救、互救、應急救援的綜合能力;

(三) 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單位,必須製定詳細的演習方案,經應急管理專家組審核,上級組織批準、備案後組織實施,必要時可聘請專家現場指導;

(四) 應急物資儲備及其資源配置的統計、核查、補充、更新和輪替;

(五) 組織應急管理專家(組)對應急和應對工作預測、分析、研判、評估與谘詢;

(六) 從技術和操作工種的綜合組合要求,建立和保持一支相對穩定的應急搶險隊伍。

十二、 事故處置上報製度

(一) 任何事故必進行認真的處理,並有鐵定的結論;

(二) 各類重大事故(事件)必須以書麵的形式向主管單位上報,並向行業的上級部門上報備案;

(三) 全年所發生的各類大、小事故必須按其性質、類別等情況彙總上報。

十三、 考核(評比)獎懲製度

對全年(或一個活動期)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總結評比,在考核的基礎上,通過一定的形式進行表彰。激勵時要注重物質和精神的平衡,特別要做好人的內在激勵,以便起到長期激勵教育作用的效果。

十四、 安全(管理)工作資料歸檔製度

凡涉及安全管理和安全活動的所有原始資料,必須及時進行彙總,分門別類,建立檔案,專人保管。

安全資料是安全工作建設的曆史依據,對確定安全管理的重點,探索安全管理的規律,改進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工作體係將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

安全(管理)工作資料也是責任追究與利益保護的重要在案依據。

第四節安全工作的組織製度

安全工作是一個係統工程,為保證安全工作的質量和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明確和製定相應的組織製度,其安全工作的組織規模與安全工作任務相適應,並保證達到安全工作的組織控製。安全工作必須緊緊圍繞生產安全和整體安全,依托各類業務管理規章製度,實行動態管理。

一、 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是單位負責安全管理的工作機構,在本級領導集體和上級組織的領導下開展相應安全管理工作。同時接受廣大公民和上級組織(行業及政府)的監督。

二、 安全工作的上級領導組織要認真聽取下級組織和員工的意見,及時研究,提出方案,通過行政相關部門幫助解決。

三、 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在做安全管理的計劃、實施、檢查、總結的各項階段性工作時,要經常征求行政部門和采納員工的有關建議、意見,要充分發揮安全工作網絡人員安全管理的積極性,維護單位的整體利益,同時要對公共安全負責。

四、 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種行業安全規章,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安全各項任務。

五、 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要經常討論和檢查安全工作的製度建設、遵章守紀、培訓教育、自我整改、重點防範、防災減災、應急措施、方案銜接等情況,在安全管理工作過程中努力建設和宣傳公路安全文化。

六、 安全工作的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保持各種信息的暢通,分析與加工,通報地域之間的相關信息。局部特殊情況、異常情況下有關的信息,要及時報告,綜合分析,果斷決策,及早防範。

七、 在緊急狀態下,為保證人身安全和社會公共財產的安全,現場的班(組)長(在場的安全工作人員)及其員工有權采取果斷措施,製止和消除事故的發生,或減少事故的損失,並及時報告相關情況及經過。

八、 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防範措施未整改不放過,職工未受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的原則。

九、 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

(一) 非正式行政編製的安全工作組織(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安全工作委員會等),由各個部門和重要控製點的相關人員組成。

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任務,必須全部分解和依附各個部門來完成,但必須明確一個部門是主管部門。領導主管或授權的行政副職任組長(主任)。

(二) 正式行政編製的安全工作組織,必須明確職責分工、協調原則、銜接程序。

(三) 安全工作網絡,要求主管部門有安全專管員,部門有人負責,班(組)有安全管理員。

(四) 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安全工作網絡每年審核一次,人員有變動的,要及時調整、補充。行政主管空缺階段,臨時負責人是單位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第五節安全工作的管理辦法

安全工作的管理辦法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相應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工作要求而製定的,是規範一個單位內部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很強的行政規章,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增強安全管理效果、促進事業發展是至關重要的。

安全工作管理辦法的類型有:法律法規、工作製度、工作文件、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技術標準等。

安全的管理辦法,要依據安全管理活動的各項具體內容及其特征與性質,分類、分項進行製定,充分體現管理任務的目標要求,工作規律與程序,操作規程及依據,方法與措施,時空區間及相互影響,調整與時效等要素;在其單項管理辦法之間予以完整、連續、銜接、對應,避免出現相互矛盾、脫節、錯位、漏項等現象。

製定的安全管理辦法,要體現體係建立的主導性原則,遵循整體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律和原理,強調超前指導的重要作用和發揮人的內在積極因素,把物質建設與精神建設科學地統一起來。

安全工作的管理辦法在文字表述上的是指管理性通用文件,是對安全管理的對象在管理的組織、程序、時間、形式、目標、要求以及管理對象的相關要素作出可操作性的規定,使其每一項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地開展。如:安全管理辦法,檢查辦法,考核辦法,獎勵辦法;安全網絡組織,內保管理,事故管理,特種器材、設備(物資)管理,信息管理,培訓綱要(培訓大綱),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操作規程(安全要領),安全技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