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負責製
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規定,國家舉辦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都應由校長負責實行校長負責製。校長負責製就是以校長職責、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校內管理體製。在校長負責製中,校長是學校管理的最高負責人,全麵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為學校的法人代表。
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國家舉辦的高等學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校長全麵負責學校的日常行政管理事,黨委集體是學校的決策者;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董事會聘任校長全麵負責學校的日常行政管理事,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不管實行哪一種管理體製,校長均是學校的行政負責人,都應堅持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學校中的保證、監督和政治核心作用。
民主治校,全員管理是現代學校管理要求。因此,《教育法》第30條第三款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參與學校管理活動、行使民主管理和監督權利的法定組織形式,是學校內部管理體製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規定充分體現了現代教育的民主、科學精神,有益於發揮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避免學校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獨斷專行。
【案例】校長負責製不等於校長專製
1996年教師節過後幾天,某鎮一所初級中學的37名教師聯名上書到市政府,並派代表前去請願,請求主管教育的副市長接見。市信訪辦的同誌接收了請願信了解情況,勸說他們回校上課。市信訪辦將請願信批轉市教委處理。
市教委組織召開教師和學校的行政座談會。反映的基本情況是:(1)開學後,該校初三某班班主任將一名違反課堂紀律的學生吳某帶到校長辦公室,在批評教育時,吳某頂撞校長,校長打了吳某兩個耳光,並責成吳某寫檢查後方可回去上課。上學期,校長也曾多次體罰學生。(2)在慶祝教師節宴會上,校長酒後與教師李某發生語言衝撞,打了李某一個耳光。(3)校長獨攬大權,不關心、不尊重從外地調入的教師,經濟上存在問題。
調查組對參與老師和學生進行調查核實。同時還組織審計人員審計了學校經費收支,賬目清楚,無違紀情況。經批評教育,校長對自己的錯誤有了一些認識。根據校長的行為,該鎮教辦作出行政決定:(1)校長向全校教師作深刻檢討,向挨打教師、學生賠禮道歉;(2)撤銷校長職務,調到某處中學任教師。
本案中,校長不但侵犯了教師和學生的身體健康權和名譽權,還侵犯了教師的民主管理權。根據我國有關教育法律規定,該校實行的是校長負責製。校長是對內全麵領導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向全體教職工、學生負責,對外代表學校向舉辦者負責。但校長負責製不是校長專製,並不是一切校長說了算的獨裁製度。校長的權限是法定的,在行使其職權時不能超越法律確定的界限,否則就是違法。在進行學校管理過程中,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義務,尊重、保護教師、其他教育工作者和學生所擁有的權利,尤其是要尊重教師所擁有的參與學校管理的民主權利。
校長任職資格
《教育法》第30條第二款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必須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並具備國家規定任職條件的公民擔任,其任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因此,校長任職的資格主要包括:
1.必須具備中國國籍並在中國境內定居。外國公民以及盡管具有我國國籍但沒在中國境內定居的人,不能擔任中國學校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