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公務員的領導能力(3 / 3)

決斷要求是非分明,而不能模棱兩可。一個高明的領導者的智慧表現在回答下級問題時,能肯定哪些是正確的,哪些是錯誤的;對事物的理解上,入木三分,精辟深刻。現實生活中,有的領導者是非不明,並非因為水平不行,而是因為私心太重,怕擔責任。

在回答下級請示時,顯得很客氣,很謙虛,而說些模棱兩可的話,可左可右。對下級的意見,說這也不錯,那也可以,“你考慮的有道理,但也還有些不足,你回去再整一整,有道理你就做,道理不足就看看”等。或者說:“你看著辦吧,”使下級無所適從。這種決斷雖然找不出什麼錯誤,但不管用。而這種不管用的決斷就是最大的錯誤。

決斷要斷之在獨,而不能疑慮重重。公務員在作決斷時,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有自己的見解,能夠憑借自己的知識與經驗,通過自己縝密的思考,作出獨立的決斷,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拿得起放得下。特別是在集體討論重要問題時,主要公務員要分析綜合,善於作決斷。這需要,一是要有智慧,二是要有勇氣。對大多數領導來說,問題不在智慧和才能上,而在於是否有勇氣,有魄力。

斷之要獨和獨斷專行有著本質的區別,區別的根本標誌在於決斷之前是否有民主精神;不要疑慮重重,是說領導者在決斷時要堅決果斷,敢於拍板。三思而後行是必要的,但這不同於顧慮太多、猶豫不決。這裏有三種情況:一是在決斷時看起來想得很周到,各種細枝末節全都考慮到了,然而在翻來覆去的考慮當中,把關鍵的,有決定意義的東西淹沒了,衝淡了,結果抓了芝麻丟了西瓜;二是在決斷時顧慮太多,猶豫不決,往往坐失良機,追悔莫及;三是在決斷時主意不定,反複無常,不但使下級無所適從,而且禍害無窮。所以,在決斷時,該拍板的時候一定要果斷拍板。

決斷要求顧大抓本,而不能瑣碎過細。要抓住那些帶根本性、全局性的東西。顧大抓本有兩層意思:一是要抓大事,不要婆婆媽媽地什麼事情都想抓,都想管。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都抓,什麼都管,就會造成大事抓不住,小事抓不完;二是要有超脫的風度。要做到這一點,需要努力提高領導者本身的素質。學會運用矛盾的方法,弄清什麼是矛盾中的主要方麵,抓住了主要矛盾,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麵,就能夠抓住事物的根本。

決斷要求深思熟慮,而不能草率匆忙。要盡量做到對所決斷的事情有透徹的了解,把利弊得失都考慮清楚,然後再作決斷。“三思而後行”。深思熟慮的標誌就是看是否抓住了問題的根本,是否掌握了事物的本質和規律。處理問題要果斷、迅速,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果斷、迅速不等於草率、匆忙。在很多情況下,放慢速度也不失為一種高明的方法。

思想政治工作中有一個“冷處理”方法,實際上就是緩處。緩處有幾個好處:一是避免矛盾激化。如屬下發生嚴重過失,心理非常恐慌時,就要進行冷處理,過急就會激化矛盾,擴大事態程度或改變問題性質;二是等待時機成熟。有的問題,當時處理條件不夠具備,處理完了很可能會留下後遺症,可采取減慢處理的辦法,以等待時機成熟;三是有利於把事情辦得更好。減慢處理能夠留有充分考慮的時間,在這樣的情況下,就可以把問題想得更細更周到些,避免某些失誤,以便問題處理的更圓滿。

不要草率匆忙,是說處理問題時要冷靜,要考慮周密,不要急躁,不要盲目蠻幹。“忙中有錯”,人處在激情狀態下,思維的容量變窄了,思維的深度遠遠不夠,“寧靜以致遠”,沉著冷靜才會深謀遠慮,就是這個道理。

要善擇時機,戒過遲失機。機會對一個決斷者來說十分重要。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在選擇時機要做到以下三點:

一是要持重待機。要決斷某件事,一定要認真研究該事件的各個要素,在諸多矛盾當中把握主要矛盾,再在影響主要矛盾的各個方麵把握住主要矛盾方麵。掌握了這些情況以後,還要看解決該事件的主客觀條件是否具備。條件不具備時,一定要慎重從事,不要匆忙決斷,可采取等待時機的辦法,至少要等到解決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麵的條件已成熟。要當機立斷。條件已經成熟或基本成熟,或者在等待時機的過程中出現了良好的時機,就要毫不猶豫地下定決心,作出果斷處置。錯失良機,反而把事情搞得更難處理。“當斷不斷,反受其亂”。要隨機應變。需要決斷的事情,其主客觀條件總是在發展變化的,已經決斷了的事情,也可能在執行過程中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這種時候,要求我們隨著時機和情況的變化而變化,做出比較符合實際的處置。

二是要留有餘地,戒處置過頭。在決斷時,要留有一定的餘地,不要滿打滿算。因為情況不明、判斷不準或可能情況會發生了某些變化,需要進行某些修正或更改。留有餘地,修正起來較容易,否則更改或修正起來就比較困難。特別注意決斷時不要過頭。

三是要標新立異,戒墨守成規。決斷藝術的生命力在於它的創造性。創造性思維必須有新意,敢於想前人所未想,做前人所未做的事。標新立異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要切實可行,不能搞花架子。我們講不要墨守成規,並不是反對運用過去經驗。

(八)處理矛盾的能力

在一個群體中,可能因為氣質的差異,而彼此之間難以協調一致,可能因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及職業作風的不同,而造成工作中的衝突。因此調解群體內部的矛盾,是各級公務員的一項經常性的任務。在集體內部在原則問題上有了是非,一定要分清,但在調解矛盾中,必須從團結的願望出發,與人為善,和風細雨,以理服人。一般來說解決矛盾的正確方法有以下幾點:

一是矛盾不積累,及時解決。解決內部的矛盾要及時,不要等問題出來了,才著手解決。如果矛盾積累多了,許多問題交織在一起,互相牽製,會使簡單矛盾複雜化,單一矛盾擴大化,解決矛盾的難度就要增大。有了矛盾不積累,及時解決,費力小,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要善於及時發現和抓住集體問題中的矛盾,善於分析矛盾的原因,積極主動地抓緊解決,不要躲躲閃閃,掩掩蓋蓋,更不能睜隻眼,閉隻眼,搞毫無原則的合作共事。

二是正視矛盾,不回避矛盾。回避矛盾,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使問題複雜化,後患無窮。真正做到正視矛盾,不回避矛盾,就要真誠地拿起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大膽解決存在的各種矛盾,絕對不當和事老,更不能“和稀泥”。從思想上克服那種照顧麵子,不願批評,怕傷和氣,不敢批評的傾向。在批評時,要堅持實事求是,開誠布公,出以公心,與人為善,有理有據,不能憑道聽途說或某種“空言”行事。

三是複雜矛盾不急躁,要善於等待。集體內部有時候矛盾很複雜。複雜的特點:一是牽扯的人較多,二是各種矛盾交織在一起,而使認識上差距拉大,難以統一。對於這種矛盾,隻要情況允許,就要善於等待時機。等待時機不是消極的,而是積極創造條件,抓緊時間,進一步調查分析,采取實際步驟,把複雜矛盾理順、簡化等待恰當時機,著手解決。

四是單一矛盾不擴大,注意個別解決。班子內部的矛盾,有的隻是一兩個人之間的問題或者屬於某一個人的問題。對此類矛盾的解決,就不宜擴大範圍,主要領導應及時做工作,使矛盾迅速得到解決,不致影響到集體。

五是內部矛盾不擴散,在內部解決。班子內部的矛盾不能隨意對下擴散,隨便亂說,而使矛盾激化,這樣不利於矛盾解決。

六是矛盾不上交,立足於自己解決。一般的矛盾通過自身能力來解決,上麵插手有時反倒不利於問題解決。但有些原則性矛盾或自身難以解決的矛盾,就要求助於上級。立足於自身解決,關鍵是要增強自身解決問題和矛盾的能力。

最後一點,矛盾僵持時,不要硬解。有的矛盾,處於一種僵持狀態,按照常規的方法,作一兩次調解,難以奏效,甚至有激化的趨勢,成為棘手的難題。這時作為主要公務員就應該尋找第三條通道,采取迂回的方法去解決。直徑近、曲徑遠,但采取“以曲為直”的謀略,往往是達到目的最佳途徑。這既要把握解決矛盾的目標,對人坦誠相見,又要分析原因,抓住“焦點”,選好突破口,因勢利導。

(九)放權的技巧

有些領導者喜歡凡事“一竿子插到底”。在特定情況下,這種深入的職業作風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要有分寸,作為領導,如果長此以往,就容易犯對下越權的錯誤。所謂越權,就是不應該管的事情,插手管理;不應該執行的任務,越俎代庖。經常性對下越權危害是很大的:影響正常工作秩序;影響下級能力提高;有礙全方位調動積極性;也有礙於工作的高效完成。經常性對下越權很多情況是由於不正確的要求造成的。概括起來有四個方麵,既“四過”。

一是要求過多。對人對事要求過多,會使下級分不清主次,掌握不好輕重,無所適從、顧此失彼,進而造成工作混亂。工作一亂,領導就可能介入形成越權。

二是要求過細。領導要求過細會使得下級缺少創造和發揮,遇到特殊情況,不敢負責,不敢做主,每每請示彙報,這樣客觀上造成了領導無意識越權。

三是要求過高。領導要求脫離實際,下級不能完成任務。下級完不成任務,領導便“親自上陣”,全盤操作、包辦代替,最後形成越權。

四是要求過急。下級沒有充分的完成時間,完成質量就不可能好。這樣,領導又有可能“親自操刀”,並“取而代之”。

公務員有效避免對下越權,除了要克服上述的“四過”以外,還需要做到“四容”,並堅持“四少”。

首先,要做到“四容”。

一是容才。要容得下人才,特別重要是能容得下超過自己的人才。使自己具有容人、讓人、舉人、托人的開闊胸懷。

二是容言。允許別人講話,能聽得進各種意見,尤其是允許能力強,與自己有不同意見,有獨到見解的人講話。使自己養成兼聽則明的思維習慣。

三是容怨。不計較個人的恩怨,能容得下下級暫時的不理解和埋怨,培養超出常人和耐受力的領導氣度。

四是容錯。對犯錯誤的人,不能一棒子打死。允許別人犯錯誤,也允許別人改正錯誤。要區分錯誤的性質,寬容犯錯的同誌並給予改正機會,激勵、信任下級,促使下級提高。

其次,要堅持“四少”。

一是對微觀工作要少聽。對微觀工作少聽,讓下級做主,就會避免由於下級事事都要請示、彙報而造成的不能放權。

二是對常規工作少問。除非常規工作出現偏差,一般情況下,領導應關心、關注中心工作、特色工作和重點工作。這樣既可以充分放權,還可以提高下級創造性開展工作的能力。

三是下級的本職工作少管。屬於下級分內的事情盡可能少管。切不可由於與下級的關係過密或過疏,不注意掌握尺度,出現角色錯位,亂了程序和章法。

四是領導決策以外的事情少做。領導的重要職責是決策定事,所以,應把精力和注意力放在大方向、大思路、大原則的思考和決策上;而不應陷在相對具體的事物之中。在具體問題和具體事情上,要相信下級的能力,切不可隨意的“靠前指揮”、“親曆親為”。

思考與練習

一、填空

1.公務員的責任大致分為。

2.行政責任可分為。

3.懲罰性行政責任的主要形式有。

4.強製性行政責任包括。

5.補救性行政責任的形式有。

6.根據責任引起的原因,公務員的法律責任分為。

7.根據責任的功能和目的,公務員的法律責任分為。

8.根據責任的性質和內容,公務員的法律責任分為。

9.國家公務員的智力素質包括。

10.公務員通用能力包括。

11.公共服務能力主要包括。

12.調查研究的六要素。

13.調查研究的方式有。

14.表達能力包括。

二、簡答

1.使命感和責任意識的內容是什麼?

2.公務員的政治鑒別能力有哪些?

3.公務員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哪些?

4.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有哪些?

5.公務員的調查研究能力有哪些?

6.公務員的溝通協調能力有哪些?

7.公務員的創新能力有哪些?

8.公務員的心理調適能力有哪些?

9.公務員的表達能力有哪些?

10.公務員的領導能力有哪些?

三、思考

1.你是怎樣理解公務員使命感和責任意識的?

2.你是怎樣提高公務員政治鑒別能力的?

3.你是怎樣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能力的?

4.你是怎樣提高公務員公共服務能力的?

5.你是怎樣提高公務員溝通協調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