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邵淨寒,有一個最平凡的家庭。母親是教師,父親開了一家餐館,隻有我一個女兒。親戚們全都留在大陸,隻有我們一家在澳門。
澳門,對外地人來說,以“葡京”和大三巴牌坊著名。但對於本地市民,這些其實沒什麼特別之處。或者,這就是居民和遊客看一個地方的差異吧。
我在一間規木莫不大不小的學校就讀。沒有太出色才氣,但又不至於太差。成績維持在班裏的第三,四名,不上不下的。身為班長,卻沒什麼事可以做。說穿了,也隻是上百個班的其中一個。
很平凡,對不?但或許,這是給我先過點安樂日子吧!
遇到到那個“他”了。
礙於人權問題,名字不便相告,我們就稱他允明吧,賀允明。當然,這不是真名。
認識他時,是高中一年級,我才剛滿十六歲,他和我同班。但由於他上初中前曾停學兩年,所以比我大兩歲。
他的背景也很單純。父親在台灣開一家泡沫紅茶店,母親是全職主婦。上有兩個哥哥,下有一個妹妹。
十八歲的他在老師和同學們眼中,是“成熟”和“穩重”的。致使從初中到高中,他都是男班長的不二人選。
到了高中一年,有三個班長。兩個女的是我和心怡,另一個男的就是他。
第一次見他時,我就知道,我完了。
我們這班人,都不是什麼人中龍鳳。平凡的外表,沒什麼好提。
他不漂亮。鼻太大,嘴太薄。整個人黑得像塊碳,所謂的陽光氣息。最好的該是那雙眼睛了。如果要我形容,就是清澈,明亮。
他很喜歡笑,卻隻是淺淺的,微微的。脾氣溫厚,是同學們眼中的“好好先生”。但每次當我凝視他的雙眼,總是捕捉到一絲嘲弄,嬉笑。
有一次,一個無賴得出了名的男生久了代數作業,拉著允明到一邊“咬耳朵”,說什麼“隻此一次”、“下不為例”一大堆,就是不想交手冊記缺點。
我們的好好先生允明怎麼處理呢?
隻見他雙手抱胸,聽對方說了一大篇後,在男孩還未回過神之前,慢慢地從他書悒中取出手冊,交給負責登記的心怡。
然後,他清清喉嚨:“鄭同學,不是我不肯幫你。而是,我也隻是個小小的班長,沒什麼決策權。如果你可以說服miss放行的話,我非常樂意少記一個缺點。”
男生沒話說了。隻倔倔地跑回自己的座位,默不出聲。
老實說,這允明有當野人的潛質。不過,似乎隻有我這樣看,其他人倒不覺。
十六歲的我,十八歲的允明,十七歲的心怡…還有二十三歲的楚天,這就是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