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的自由裁量權
公共政策實施中的一個重大問題是如何控製政府的自由裁量權。應當指出,自由裁量與公共政策的產生和適用層次存在著正相關性。
一個國家的地域越廣泛,地區間的差異越大,則公共政策要做到適應全國,就必須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權力。而公共政策的製定政府越接近基層,越需要控製執行者的權力,其重要路徑是縮小執行者的自由裁量權。
一般地說,自由裁量權越大越利於地方政府因地製宜地實施公共政策,但是,也容易造成地方政府行政部門的權力過大,產生“道德風險”,即某些公職人員會利用政策權力和信息不對稱,曲解政策,為自己謀利。因而在分級分權的行政體製下,自由裁量權也是不同級次政府之間的利益博弈關係。
(三)政策實施的財力
實施公共政策的另一問題是財力。有些政策需要中央的財力配合,地方才能實施。尤其是一些直接關係到民生的政策,如教育、衛生、社會保障政策等,它需要大量的財力支撐,如果沒有中央的財力配合,有些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政府就因財力不足而很難實施,這時,需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政策相配合。
(四)政策實施的信息反饋
這是指政府做了沒有?做得怎樣?政策實施的信息反饋包括正式反饋和非正式反饋兩類:
正式反饋是通過會議進行布置、動員,通過報告、簡報等,將貫徹、實施新政策的情況、效果、問題等及時反映出來。有時,也需要通過報告的形式,將貫徹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報告政策製定機關,並請示如何解決。
非正式反饋指政策製定機關通過其他渠道,獲得相關的政策執行信息。例如,新華社駐各地的記者站、媒體、網絡等。
實施公共政策是行政部門的基本職能之一。這一點也與行政部門擁有公共權力和大量的公共資源,以及它們是公共福祉受托人的地位有關。
五、政策評估
政策評估包括政策實施前的評估、實施中的評估和實施後的評估。政策實施前的評估也稱為政策分析,因此,政策評估指政策實施中、實施後,對政策的價值,投入和產出所進行的評議和估價。這裏指中期評估,目的是發現政策中的問題,完善政策或中止政策。
由於決策者受有限理性,以及政策條件、資源等因素製約,有時很難設計出完美的政策方案。即使政策設計考慮周全,也會因為受政策執行中的環境、條件因素影響,難以產生理想效果。因此,為確保政策目標的實現,並及時修正、中止有缺陷的政策,就必須對政策進行評估。
政策評估是政策過程的重要環節,它要求評估者對照政策目標,對實際實現的程度進行比對,得出政策是有效、部分有效或者無效的結論。從而為政策是否繼續實施,或者改進提供依據。
政策評估的重要作用是為修訂政策提供思路和依據。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政府在政策實施中,一遇到問題就提出修改政策,由於這些政策尚未經過全麵實施,優點還未充分反映,缺點也未充分暴露,這種急忙修改的結果,隻能是“麵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麵”,這樣做是危險的。這就告訴我們:“公共政策必須在全麵評估後,才能修改”。這是重要的行政原則。有關這部分內容,將在本章第三節展開。
六、政策終結
政策終結是政策過程(政策生命周期)的最後一個環節。公共政策具有時效性特點,這點我們在第一章中已論及。這就是說,公共政策在實施到一定階段後,通過政策評估,當決策者確定政策目標已實現,政策已無繼續的必要時,應當及時宣布終結;或者,當有些政策被證明無效或失敗,需要新的政策來替代時,也應及時廢止。及時清理那些過時的政策,同樣是公共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
第二節公共政策分析
一、什麼是公共政策分析
公共政策分析是指公共政策製定者、實施者或研究者按一定程序和方法,對公共政策文本的科學性、實用性和經濟、技術上的可行性進行分析的技術方法。其特點為:
(1)政策分析是一種技術方法,而不是一項製度。這就是說,人們可以應用政策分析方法來論證政策或完善政策,也可以不用。
(2)政策分析的主體是政策的製定者、實施者和研究者(統稱“政策分析人”)。
(3)政策分析的目的是確認它有無必要,在經濟和技術上是否可行。它是發現和論證政策、說明和完善政策的過程。
(4)政策分析按照政策文本、政策環境、政策相關者等政策體係的要求進行。
政策分析包括三層意思,一是政策建立中的分析,也就是第二章中介紹的政策研究;二是政策建立中的分析,也就是可行性分析。它通常在政策文本完成,向決策機關提交後,決策機關在作出在決策以前所進行的可行性分析。三是政策實施中,對所存在的問題和實施情況進行的分析。在這裏,我們重點介紹後者。
二、公共政策分析的作用
政策分析之所以日益為科學管理所重視,與其以下作用有關:
(一)發現政策,論證政策
發現政策既可以指提出新的政策,也可以指將某些複雜的、即將實施或者正在實施的政策加以簡化和概括,成為人們易於接受的政策形式。在政策製定階段,政策分析人通過對政策文本(或草案)的分析、歸納和凝練,使之走向完善。
在政策文本完成,並提交後,分析者的重點是從政策的經濟和技術可行性角度,對政策文本進行梳理,核實所有數據和情況。通過政策分析,確認它能否進入政策合法化階段。同時,通過政策分析,說明哪些做法可行,哪些做法在本地區不可行,從而既論證了政策,也提出某些可行的新意見或者建議,使政策可實施化。
(二)完善政策,糾正偏差
公共政策是主觀見諸於客觀的東西。因此,在政府將自己的意誌轉變為公共行為的過程中,即使人們提出了比較完整的公共政策方案,實施中仍然會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因此,政策分析大量應用於中期。通過中期政策分析,人們可以分清哪些屬於實施者理解和執行的問題,哪些屬於政策自身的問題,從而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或意見。政策隻有通過不斷地、反複地修改,才會更加完善。
三、公共政策分析與公共政策評估的關係
如前所述,政策分析通常發生在政策過程的前期和中期,有時也被稱為前期或中期政策評估。前期政策分析與前期政策評估、中期政策分析與中期政策評估在對象和方法論上大致重合。但事實上,政策分析與政策評估是有區別的。
(1)從規則上說,政策評估是公共政策過程的一個環節,也是一項製度,而政策分析是一種技術方法。
(2)從內容上說,政策分析偏重於政策文本的科學性和實施過程的合理性兩個方麵。政策評估則著重於政策效果。
(3)從時間上說,政策分析發生在政策的前期、中期,政策評估發生在政策的中期、後期。
(4)從目的說,政策分析的重點是政策上的可行性。而政策評估的目的是該項政策實施上的結果的有效性。可行性與有效性是對公共政策從不同角度的評價。
四、公共政策分析的類型
按照分析對象的進程,政策分析可分為前期分析和中期分析。兩種分析的目的與方法有一定差異。
(一)公共政策的前期分析
前期分析發生在政策文本已提交,但尚未進入政策議程,或者雖已列入政策規劃,但尚未進入最後決策程序的階段。前期分析是指政策分析人對政策文本的問題認定及其依據的客觀性、真實性、邏輯合理性等進行分析論證,通過分析發現政策,論證其科學性和合理性。對於依據不充分、邏輯不合理,因而不符合科學性要求的公共政策,要求有關部門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二)公共政策的中期分析
中期分析是指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政策分析人就其階段性實施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借助一定方法進行分析,以弄清問題產生的原因是政策本身,還是實施不當,並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在不同階段,政策分析的目的不同,政策分析人所使用的方法也存在差異。
五、公共政策的邏輯分析
邏輯分析指政策分析人應用已有經驗和相關理論,運用邏輯推理和演繹等方法,對公共政策文本的邏輯合理性、科學性及可行性進行分析,並獲得相應的結論。在對公共政策文本進行分析時,這是一種應用最為廣泛的方法。
(一)對問題認定的分析
隻有正確地認定公共政策問題,才會產生針對性的有效公共政策。反之,在問題認定上發生偏差,就會產生錯誤的公共政策。正確認定問題對公共政策分析具有重要意義。
1.分析問題的真實性
正確區分問題與偽問題,對於公共政策分析來說十分重要。真實性的問題未必都是政策問題,如某些人的個人主義行為等,由於它們並不危害公共利益,因而不能構成政策問題。例如:某些地區存在賭博現象,但若該現象並不嚴重,政府可依法采用常規的辦法,如派出所抓賭、教育等行政措施去解決,而不必製定專門的政策。
2.分析問題與公共政策的相關性和可及性
我們要正確地甄別一般社會問題與公共政策問題,不能將那些一般的社會問題與公共政策問題混為一談。甄別的方法是分析這些問題是否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問題與公共政策的相關性條件,兩者的相關性越高,政策就越具有針對性;二是問題是否符合公共政策的可及性條件,亦即通過公共政策能夠解決或者緩解的問題才納入公共政策議程,否則就應考慮采用其他方式解決。
3.分析政策問題的社會危害程度
問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不僅包括治安等一般社會危害,也包括對社會的深層次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麵:
① 政策問題對社會的效率損失;
② 政策問題對執政黨和政府的信譽損失;
③ 政策問題對社會公平的損失;
④ 政策問題對經濟穩定和發展的損失。一般地說,政策問題對以上四個方麵的任何一方麵造成損失,即具有社會危害性,涉及的方麵越多,則社會危害性就越大,越要引起人們重視。
針對上述三方麵,政策分析人需要通過對政策文本的原始材料、調查材料的綜合分析,並借助自己的經驗,做出正確判斷。如果政策文本與政策分析人的判斷差距過大,則必有一方的問題認定不正確。這時,政策分析人可以要求政策文本提供者補充資料,或選擇自己退出分析。
(二)對政策文本的邏輯性分析
在完成第一步問題分析的基礎上,政策分析人必須先對政策文本的邏輯合理性做出分析,然後再開展其他分析。
1.對隱含假定的合理性分析
對隱含假定的意義,本書第一章已論及。在這裏,政策分析的重點是判定其真偽,偽的假定必然會導致政策失敗。
2.對文本的邏輯合理性分析
邏輯合理性分析即弄清條件、目的、路徑和製度四者的相關性。如果政策文本中四者的相關性高,則邏輯一致,政策具有針對性,政策價值就高;反之,則政策針對性差、政策價值低。這時,政策分析人就應提出要求修改有關內容,以達到邏輯上的一致性。
政策文本邏輯分析的基本方法有兩類:一是“前提—情況—結論”法。也稱為規範分析法或三段式論證法。二是問題—原因—政策路徑分析法。
(三)對政策計劃和製度的可行性分析
在問題分析和文本邏輯分析的基礎上,政策分析人還應展開對政策的製度可行性分析。製度是實現公共政策的工具,任何公共政策隻有獲得製度支撐並得以實施,才有價值。
1.製度路徑與問題認定的相關性
這就是說,政策文本所提出的製度必須針對作為政策對象的問題,並體現適切性、公共利益上的一致性和漸進性的要求。
2.製度的健全程度
包括製度建設的四要素:主體、客體、目標和動力機製等是否健全。
3.製度與政策環境的協調程度
指製度與自然環境、政治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環境、文化環境等是否保持協調。應指出,公共政策與環境之間不協調是正常的、必然的。公共政策的目的就是要改變環境,建立起新的環境,若兩者完全協調,就無建立公共政策的必要。但是,若公共政策與環境存在著嚴重不協調或對立,則公共政策無法實施。政策分析人的重要責任是在政策與環境的協調問題上找到平衡點。從這點來說,公共政策設計既是政治,又是藝術。
4.製度變革的漸進模式與理性—綜合模式
時間對於改變環境,使之適合公共政策至關重要。因此,我們可采用漸進策略,分階段地設計政策,使公共政策在逐步改變環境的同時,逐步改進。
但有時,當我們發現某項政策已經嚴重阻礙經濟和社會發展,或者政策方向存在重大缺陷,而又無法通過漸進方式時,有必要采用快刀斬亂麻的理性—綜合模式。
(四)對政策的財力可行性分析
任何政策都需要財政支撐,財力是製約政策可行性的關鍵因素。雖然許多政策設計全麵,但因脫離了財政可能,因而導致最終流產。財力也就是國情,脫離財力的政策就是脫離國情。
(1)實施政策需要多少財力,政府是否有能力做到?這就需要會同財政部門,對本級政府的財力,包括現實的財力和未來的財力做出精確計算。
(2)若本級政府的財力做不到,是否可以按成本分擔原則,讓受益人分擔部分財力。尤其對於準公共品,這種辦法不僅有效,而且必要。
(3)對於多級政府實施的政策,它們是否有足夠的財力支撐?如果必要,應當按“誰請客、誰惠鈔”的原則,由製定政策的政府分擔部分財力。
(4)在上述可行的方法通盤研究之後,若仍然財力不足,就需要研究是否可尋求到新的財力支撐?如發行債券等。
如果以上可行的方案經過計算後仍然有重大缺口,那麼,就應當修改政策目標,放慢速度。
隻有通過以上四個方麵的分析,公共政策才可以進入政策規劃階段。
第三節公共政策評估
評估也稱為評價,其一般含義是指評估主體按某些標準,對某一係統的運行狀態和質量進行評議和估價,做出判斷的活動。判斷的核心是確定該係統所處的狀態,即運行的好壞、結果的優劣等,是按一定價值標準做出的結論。
一、公共政策評估的含義
公共政策評估是指評估主體按一定的標準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技術和方法,對公共政策的結果與目標的差異程度、投入和效果,以及政策的科學性、合理性進行評議和估價,做出客觀、公正判斷的活動。其含義包括:
(一)公共政策評估是政府的自覺行為,以結果為依據
通過評估,說明該政策是否可行,或存在哪些不足,從而形成糾錯機製。政策評估與政策分析的區別,就在於後者是以可行性研究為主,是對於未來,即能否實行,或是否修改某項政策進行研究和論證。而政策評估則是通過政策實施結果評估該項政策的可行性,決定是繼續實施、修改或中止。因此,以結果為依據,是政策評估的基本特點。
(二)評估目的是弄清現狀、找到問題、總結經驗
公共政策評估分為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其中,內部評估最常采用。通過評估,可以為政策的走向、實施效果作出評價,提出改進建議。本書主要研究內部評估。
政策評估的目的如下:一是對政策的運行狀況或結果與目標的差異做出評價;二是對政策的投入和產出效果做出評價;三是對公共政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程度做出評價。
(三)公共政策評估按相應規則進行
公共政策評估的規則包括:
(1)必須按一定的程序進行,程序合法,結論才有可能客觀、公正。
(2)必須按一定的標準進行,否則評價就會陷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無謂紛爭。
(3)評估必須借助於某些科學的技術和方法,而不應當是主觀的“拍腦袋”。
(4)政策評估以結果的事實為依據,實事求是。
為此,公共政策評估還須借助於一定方法,如對比法、調查法、績效評價法等,它們都是重要的評估方法。
(四)公共政策評估必須遵循價值中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評估以既存事實為依據,遵循價值中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以公共價值為準繩。隻有這樣,評估結論才具有公信力。
二、公共政策評估的意義
公共政策評估是一門新興的學科,西方國家在1970年代後產生,1990年代才傳入我國。即使在西方,許多技術性問題,包括評估的目的、評估的方法等也仍在發展之中。在我國,這一研究才剛剛起步。歸納起來,政策評估的主要作用包括:
(一)檢驗政策效果
評估是檢驗政策效果的基本途徑。正如學生不考試就沒有成績,而成績是重要的教育結果。沒有評估,就無法說清公共政策的優劣,更無法去改進公共政策。從發現問題、確認問題開始,政策過程本身就是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試錯”的過程。因此,沒有現成的完美公共政策,在政策目標既定的前提下,仍需要進行試點和探索,並通過評價來完善政策目標和路徑。
(二)總結經驗,完善政策
政策評估與一般的工作總結有很大差異。工作總結主要介紹“我做了什麼”,而政策評價要搞清楚“做的結果怎樣”。因此,政策評估的重要作用是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決定政策取向,即決定該政策是否延續、是否需要改革和充實、是否政策終結(或用其他政策替代)。
(三)促進公共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公共政策需要有一定的公共資源做支撐,缺乏公共資源的支持,公共政策隻能停留在“標語口號”上。但是,究竟應該在某一具體的公共政策上配置多少公共資源,怎樣配置才合理?這一問題很難解答。此外,作為政策實施者的政府部門,往往從自身利益出發,希望獲得更多的公共資源,借以提高公共政策的地位,這就使得問題更加複雜。為此,人們需要通過不斷地實踐來探索、摸清資源配置的規律性。
公共政策評估就是試圖應用科學的方法,對配置多少資源、怎樣配置等問題做出回答。因此,通過公共政策評估,有助於促進公共資源配置的合理化、有效化。
(四)促進政府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
政策評估是實現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手段。政策評估,尤其是對公共政策的績效評估,將促使政府從公共資金效果的角度厘清政策思路。同時,在政策評估過程中,通過滿意率調查、指標效果分析等,可以將評估結果與行政問責結合起來,通過公開評估結果,促使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三、政策評估的分類和過程
(一)政策評估的分類
1.事前評估、事中(階段性)評估與事後評估
依據評估實施的不同階段,政策評估可以分為事前評估、事中評估和事後評估三類。事前評估也就是事前政策分析,有關內容,詳見本章第二節。事中評估也稱為階段性評估。對某些長期性政策而言,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我們需要劃分若幹建設階段。在第一期建設結束後,有必要對其效果進行評估,以總結經驗,分析成功與失敗的原因,改進下一階段的工作。
由於公共政策的事前評估、事中評估與政策分析的內容基本重合,因而在本書中不再重複展開,而將研究重點放在事後評估上。事後評估也稱為結果評估,這是政策評估中應用最廣泛,也是最困難的評價問題。由於這一評估需要有指標體係和技術方法為依托,實施的難度較大。因此,目前國內政策評估的成功案例較少。
2.正式評估與非正式評估
依據評估程序的不同,政策評估可以分為正式評估與非正式評估。正式評估是指事先製定出完整的評估方案,評估者嚴格按照程序和目標,對公共政策的承受人所作的評估。這一評估的優點是評估過程比較標準,評估結論比較客觀全麵。其缺點是對政策評估的條件要求較為苛刻。
非正式評估是指對被評估者的評估條件不做嚴格規定,對評估的最後結論也沒有嚴格的要求,人們依據自己所掌握的情況對政策加以評說。其優點是簡便易行、方式靈活。其缺點是結論粗糙,甚至以偏概全,有失客觀公正。
3.內部評估與外部評估
根據評估主體的不同,政策評估可以分為內部評估與外部評估。
(1)內部評估。是指由公共機構(含政府部門)自己進行,或者委托第三方進行的評估。內部評估采用“誰主張,誰評估,誰實施,誰接受評估”的原則。具體形式包括:本級政府評估、上級政府評估等。為了改善內部評估,有時也采用委托第三方評估的辦法。第三方評估指由公共機構(政府部門)以外的評估者,依據一定的指標和標準,對公共政策效果進行的評估。第三方評估的優點是評估比較公正,有利於提高評估質量,若程序和指標設計合理,則公信力較高;其缺點是易迎合委托人的意願,出現濫用中介機構信譽,不對政策本身或社會效益負責等問題。
內部評估的優點:它將政策主張部門與評估結合起來,因而能及時發現問題,完善政策。
內部評估的缺點:
① 評估者有利用信息不對稱,刻意誇大成績、掩飾失誤的可能;
② 評估易走向片麵,並帶有主觀色彩;
③ 評估指標過於偏向技術性,“外行看不懂,內行說不清”,公信力不高。
(2)外部評估。也稱為社會評估,包括媒體、公眾等通過各種載體,對公共政策的評估。這類評估也具有一定的政策參考價值,但易存在片麵性等缺點。
4.績效評價與常規評估
(1)績效評價是指財政部門或財政受托部門根據“花錢買效果”的理念,按績效指標和預定程序,對公共政策的業績和效果進行全麵、綜合評議和估價。績效評估的目的是向包括公眾在內的公共政策相關方回答:“政府實施該項政策的效果與花的錢相比,是否值得?”
(2)常規評估相對於績效評價而言,是指評估者采用常規手段,對公共政策的效果進行的評估。常規評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