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思考方法,有時會受到某種力量的幹擾、誘惑甚至是暫時性懲罰。但是,思考方法正確會使你避免得出錯誤的結論,使你避免陷入危險的誤區。
凡事不去思考的人,永遠處在混沌之中。但若僅僅知道了思考的重要性,而不注意思考方法是否正確,其行動會更加危險。不了解思考對象的客觀事實,所得出的結論將是扭曲的,所采取的行動更是錯誤和危險的。
無數經驗告訴人們:思考方法正確的前提是看清事實。
在法律程序的領域中,有一項被稱之為“證據法”的原則,這項法律的目的就是取得事實。任何法官,隻要他能根據事實來作判決,他就可以把案子處理得對一切有關係的人都同樣公平;如果他故意回避這項“證據法”,根據道聽途說的消息來作判決或結論,他就可能冤枉無辜的人。
“證據法”根據它所使用的對象與環境而有所不同。在缺乏應知道的事實時,如果你能夠假設,在你眼前的證據中,隻有那些既能增進你自己的利益,但又不會對任何人造成損害的證據,才是以事實為基礎的證據。你隻要以這一部分證據去判斷,就不會出錯。
但是目前的狀況是,有許多人錯誤地——他自己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把事情的利害關係當作事實。他們願意做一件事,或是不願意做一件事,惟一的原因是能否滿足自己的利益,而未曾考慮到是否會妨礙到其他人的權益。
不管多麼令人感到遺憾,這仍然是事實:今天大多數人的想法,是以利害關係為基礎。在事情對他們有利時,他們表現得很“誠實”,但當事情對他們似乎不利時,他們就會不誠實,還會為他們的不誠實找到無數的理由。
思考方法正確的人決不會如此,他會製定一套標準來指引自己,並時時遵從這套標準,不管這套標準能否立即為他帶來利益,或是偶爾還會帶給他不利的情況。因為他知道,到最後,實事求是的人終將達到成功人生的最高峰。
你最好在心理上做個準備,使自己了解,要想成為一個思考方法正確的人,必須具備頑強堅定的性格。
正確的思考方法,有時會受到某種力量的幹擾、誘惑甚至是暫時性懲罰。但是,思考方法正確會使你避免得出錯誤的結論,使你避免陷入危險的誤區,其所將獲得的補償性報酬,將會十分豐厚,因此,你將會很樂意地接受這項懲罰。
在追求事實真相的過程中,經常需要借鑒他人的知識與經驗,用這種途徑收集事實之後,必須很小心地檢查它所提供的證據,以及提供證據的人。而當證據的性質影響到提供證據的證人的利益時,我們有理由更加詳細審查這些證據,因為,這些牽動了利益的、與事實證據有關係的證人,通常會向誘惑屈服,而對證據予以掩飾。一個實事求是的人,無論何時何地,都能依據客觀條件正確地分析思考,即使有時查尋到真實的事實很困難,他也會主動去尋找,一直到找出來為止。這是做人的良心,也是處世的原則。
一個人如果知道他是憑著事實工作,那麼,他在工作時將會產生自信心,這將使他不會躊躇或是等待。他事先就知道,他的努力將會帶來什麼結果。因此。他的工作效率比其他人高,成就也將勝過其他人;其他人則必須摸索前進,因為他們無法確定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是否合乎事實。
人生總是如此,成功隻屬於前者,而與後者總是擦肩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