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論文(設計說明書)標題用小2號宋體字,作者單位與姓名、指導教師姓名置於標題之下,用3號宋體字並列。
(2)論文摘要、關鍵詞用小5號宋體字,其中“摘要”、“關鍵詞”用黑體字。
(3)正文用5號宋體字,文中標題用黑體字。
3.圖表規範
圖、表分別依次編號,編號後要有文字說明,即表頭和圖題要和正文中的說明相對應。
四、撰寫步驟
畢業設計說明書和畢業論文的撰寫步驟,大體上類似,分為擬定提綱、撰寫初稿、修改定稿、謄寫或打印、裝訂等步驟。
1.擬寫提綱
擬寫提綱即初構撰寫文章輪廓、結構體係和子標題,以幫助組織材料,構思周到,避免遺漏,防止盲目性。提綱初步擬出後,可征求指導教師意見,修改確定。
2.撰寫初稿
為方便修改,初稿要盡量寫得充分豐富,圖文並茂;體係完善、係統,防止材料亂堆,如無序的倉庫;合乎論文文體,用語得當,做到精練簡明,深入淺出,通順易讀;書寫整潔、清楚,並留有增、刪、改的空間。
3.修改定稿
修改定稿包括修改觀點、修改材料、修改結構、修改語言等,使論文言之有理、言之有據、言之有物,做到科學性、哲理性、正確性、客觀性、確證性、可讀性等諸性皆強。
許多名人大家的論著,都經過多次反複修改,精益求精之後才公布於眾。高職生應當學習這種精神,撰寫好畢業設計說明書和畢業論文。
五、參考文獻的著錄規範
1.參考文獻標注原則與方法
參考文獻,是高職生寫作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時,引用前人或他人的觀點、數據、研究成果、圖書、報刊、資料和電子文獻。一方麵,它能反映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真實的科學依據,另一方麵也表現了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科學態度,以及作者向讀者提供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信息的出處。
無論是直接或間接引用別人公開的觀點和文獻,都應當在正文之後列舉參考文獻。列舉參考文獻應當是作者直接閱讀過的或間接引用的發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獻。口頭語言、私人通信和未發表的論文、著作,一般不宜列入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的編排應當采用順序編碼製,不按著者姓名字母順序,不分文種。順序編碼製即按文中引用文獻出現的前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並將序號置於方括號之內,在正文中標注為上角標。
若一種文獻在同一文中被反複引用,可以用同一序號表示。需要標明引文具體出處的,可以在序號後加圓括號,以“(P頁碼)”的形式注明頁碼或章、節、篇名,並用小於正文的字號表示。
論文後麵的文獻表中的各條文獻的排序應和正文中文獻排序一致。參考文獻列表時,以“參考文獻:”(左頂格)或參考文獻(居中)作為標識;序號左頂格時,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每一個條目的最後均以實心點結束。
2.參考文獻的標注項目以及細則
(1)主要責任者。主要責任者是指對文獻內容負主要責任的個人或團體,包括作者、專利申請者或專利所有者以及彙編本的主編者等。個人論文的主要作者采用姓在前、名在後的標注方式。作者用全姓名,不能縮寫。主要責任者為多人時,僅錄前三名,姓名之間以“,”號分開。例如馬克思,恩格斯。
無責任者或者責任者不明的文獻,“主要責任者”項應當注明“佚名”,也可以省略此項。
(2)文獻題名。包括書名、刊名、專利題名、析出文獻題名。副題名與說明題名文字,可以根據文獻外部特征的情況決定取舍,必要時可以注入副題名與說明題名文字。
(3)文獻類型標識。用來表明參考文獻的類型,可以用代碼表示。參考文獻的類型及其標識。
電子文獻被引用為參考文獻時,還需要在參考文獻標記中同時標明其載體類型,並采用雙字母作為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