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養老保險金如何領取?(1 / 1)

劉明的醫療保險等都有存折,可以清楚地看到上麵有多少錢。可是,養老保險卻沒有什麼相應的存折。那麼,員工什麼時候才能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呢?又如何領取呢?

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時間

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有關繳費規定按時足額繳費的人員,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以上;1998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以上,經企業和主管部門或區、縣勞動行政部門批準,辦理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員工的退休條件

按照國家規定,員工的退休年齡為:

男年滿六十周年,女工人年滿五十周年,女幹部年滿五十五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長會確認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各個時期的養老保險構成

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構成。

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

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標準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的月標準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與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之和。

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其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為基數,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險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

外埠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

外埠城鎮職工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取得本市非農業戶籍的,轉移其在外埠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及個人賬戶,並在本市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在外埠工作期間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與本市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未取得本市非農業戶籍的,不接續其在外埠的養老保險關係;與企業或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並返回原籍的,其個人賬戶按國家規定隨同轉移。在本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外埠城鎮職工,以其在本市的實際繳費標準和繳費年限計發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