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好思路是一種境界(12)(3 / 3)

而某婚介所的業務員介紹說,在前幾年,征婚者對精神的要求基本等同於物質要求,而且不確定到具體的數字上。而最近一段時間,“有房,甚至是多少平方米的房”開始成為征婚者要求對方必須滿足的條件,“有房有車”逐漸成為一部分女性征婚的“起步價”。

“婚姻需要愛情,但也需要‘起步價’,不然日後的生活太累”,已經相過幾次親但至今仍沒有結婚的一位女性征婚者說,她給婚姻定的“起步價”不算太高:沒房是不行的,但可以兩人一起努力供房還貸。

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男性也開始要求婚姻有“起步價”,他們認為既然婚姻是兩個人共同的事情,不能是單方麵的起步。於是,他們也開始要求有“起步價”,但他們的“起步價”大多是對方要有工作,比如必須是事業單位的,有編製等。

其實婚姻要求有“起步價”,是為了婚後能有一個較高的起點,古代婚姻中所說的門當戶對也是給婚姻提出的物質條件。我們不否認愛情的至高無上和純潔,可生活的現實我們也必須麵對。隻有我們為愛情提供了現實中的房子,它才有所寄托,才能不飄浮於理想中。

對個人來說。“起步價”有不同的標準,如果是為了單純的愛,起步價就是結婚證的價格;如果是為了衣食無憂,起步價就是一份工作和一間屋子;如果是為了享受人生,起步價就是一棟房子,一輛汽車,還有豐厚的收入;如果是為了自由自在的生活,起步價就會更高。如果你追求漂亮,起步價就是外貌;如果是追求素質,那起步價就是學識修養;如果追求秀外慧中,起步價就是品學兼優。

就像我們坐出租車,夏利和桑塔納的起步價不同,而奧迪或者紅旗的起步價更高,就看你是怎麼選擇了,想更舒適或者更有麵子,就得付那個等級的價格。婚姻的“起步價”沒有這麼直白和赤裸,但也是和你想要過的生活水平相適應的。

那麼,婚姻的“起步價”應該是誰來支付呢?

大家都認為,女性提出的“起步價”由男性支付,而男性提出的“起步價”應該由女性兌現,這種想法並沒有錯,既然是為了給愛情-個保障,當然要付出。可是很多人都把這個“起步價”轉移到父母身上,把我們養大又供我們讀書,父母的負擔已經很沉重,而現在,還要為子女婚姻的“起步價”而大傷腦筋。這樣的做法是可恥的,即使父母有能力為我們支付,接受他們的幫助也是一種恥辱。

婚姻是兩個人共同的事情,如果沒有能力支付高檔汽車的起步價,那就先坐坐低價位的,畢竟,我們是因為有愛才能走到一起,不肯為愛情遷就物質,是對兩個人感情的褻瀆。如果堅持要享受較高的生活水平,那就兩個人共同支付“起步價”,而不是完全依靠對方的力量,畢竟婚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為之奮鬥的。

婚姻需要有一個“起步價”來給愛情一個棲息地,而這個“起步價”應該是在支付能力範圍之內的,更是需要兩個人共同支付的。

跳槽慣性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所謂的瀟灑自我是萬萬不能有的,我們必須認清楚一個事實,在職場中,普通員工已經遠遠供大於求了,我們所麵臨的競爭在所難免。

李博奇是個著名的實業家,他在年輕時也經常換工作,但他始終都有一個固定的目標,那就是成為某家大房地產的領導。他在交易所裏上過班,也在木料公司打過雜,還幹過出納等十分瑣碎的工作,經過千辛萬苦,最後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