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百度是這樣解釋的:規則是指規定出來供大家共同遵守的製度或章程。規則可以是由書麵形式規定的成文條例;也可以是約定俗成,流傳下來的不成文規定。而更多的時候,規則是因為得到每個社會公民承認和遵守而存在的。我們的俗話裏也有這樣一些說法,比如: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對一個單位來說,規則實在是太重要了,無論這個規則是硬性規定的“規章製度”還是大家自發形成的“約定俗成”,隻要是規則,就需要所有的同仁共同去維護和遵照。比如上車排隊這個例子,同樣是上車排隊,在國內我們看見了太多的紛擁而上,擠、鑽、壓、抗、拽……這些是國內上車必備的基本能力。而在香港,上車排隊已形成規則,因為大家已形成了一種共識:人人都排隊,速度就很快;如果人人都不排隊去擠,恐怕誰都上不去。排隊上車看似個人自由受到限製,但比擠到一起的時候還是自由的。反之,人人都去擠好像每個人都有自由,但最後誰都沒自由。由此想到在一個組織裏,在一個單位裏,甚至是一個社會裏,規則是多麼的重要,因為有規則才會有秩序,有效率。
但在中國人的內心裏,因為如今這個社會大氛圍,可能這句話更得人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托熟人、開後門、走捷徑,是我們如今這個社會的最常見的破壞規則的現象,幾乎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地參與其中。但殊不知,破壞規則帶來的最直接的就是一些負麵效應或者不良後果。有這樣一個小故事:說一個海外投資人到國內某城市去考察投資環境,市長親自作陪,一切都很好。然而最後在投資人回國的時候出事了——登機受阻,後來市長知道了,親自過來解決,投資人順利回國了,但是投資計劃卻擱淺了,市長很納悶。而這個投資人卻有自己的考慮:在一個回國登機都需要市長親自跑一趟的地方,怎麼可能讓以後的業務順利進行呢?市長既然可以讓飛機順利起飛,當然也可以讓飛機不能順利起飛,這樣一個沒有規則可循的地方,怎麼能投資?
在一個單位裏,一個社會裏,我們需要有一套“遊戲規則”(即規則),無論何種改善或改進,都應該在一套遊戲規則之下進行,而不是完全的推翻,完全的打破,完全的不遵守。如果任何一項規則都可以被隨意破壞,任何一個已經談好的合同或約定都可以被隨意推翻,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隨時違背自己的承諾或認定,那麼,這個單位或者這個世界就將變得毫無規則、雜亂無章,我們自己也會不可避免地陷入困境之中。而當規則不再存在,也就根本談不到什麼改善或改進,就會與我們最初的意願大相徑庭。可見,隨意地違反或改動規則並不能幫助我們達到目的,反而會使我們陷入一片混亂之中。
製定規則,信任規則,維護規則,遵守規則,我想,無論是一個單位還是一個個人,都是應該堅持的,因為有規則才會有秩序,才會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