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花錢就等於賺錢,乍一聽,總覺得有悖於傳統常理。在許多人的傳統理念裏,能賺會花總是和吃喝玩樂聯係在一起的。所以有不少人在掙了一些錢之後,總喜歡深藏不露。更有甚者終其一生,花費甚少,身後卻留下巨款一筆,讓人大吃一驚。這裏所說的會花錢,就是會投入,隻有懂得如何投入,才能得到很好的產出。
有這樣一個傳說:三個小夥子同時向一位姑娘求婚,姑娘開出條件:不論任何東西,誰能用最少的錢裝滿一間倉房,我就答應嫁給他。
第一個青年想了好久,發現稻草最便宜,便買了許多稻草,裝滿一屋,姑娘沒吭聲;第二個青年運了許多泥土,裝滿一屋,隻花了點搬運費,代價最低,以為勝券在握,但仍遭姑娘拒絕;第三個青年把姑娘帶到空空的房裏,用火打著燈芯,霎時滿屋生輝。第三個青年終於贏得了姑娘的芳心。
比爾·蓋茨用5000美元起家,10年後成為世界首富。全球500強企業之一的美國施樂公司擁有資本180億美元,後來都資不抵債,宣布破產。花錢,成了魔術,有人暴富,有人破產。
這些都說明花錢需要智慧,而且其中大有學問。
當然並不是每個人都“會花錢”,在不放棄生活享受,不降低生活品質的前提下,花最少的錢獲得更多的享受,這正是“會花錢”者的過人之處。生活中的每一處細節,“會花錢”的人都會利用得恰到好處,“我有錢,但不意味著可以奢侈”是他們的心態;“隻選對的,不買貴的”是他們的原則。
10年前,陸濤和王凱是北京一所大學的同學,在社會工作5年後,他們都積蓄了30萬元人民幣。5年前,他們都花掉了這30萬元。
陸濤在北京購買了一套房。王凱去買了一輛奧迪。5年後的今天,陸濤的房子,市值60萬元。王凱的二手車,市值隻有5萬元。
兩個人目前的資產,明顯有了很大差異,但他們的收入都一樣,而且有同樣學曆,基本具備同樣的社會經驗,為何大家財富不一樣?
陸濤花錢買房是“投資”行為——其實錢沒有花出去,隻是轉移在了房子上,以後還是都歸自己。
王凱花錢買車是“消費”行為——錢是花出去的,給了別人,二手車用過10年後,幾乎一分不值。車跟房子不一樣,房子10年後,說不定已翻了好幾番。
掙錢是智慧、勞動,花錢也要付出智慧和勞動。後者是前者的繼續和延伸,少花錢買自己最適用的東西,比如反季節消費,購斷碼折扣名牌,買有替代性的商品等等。你的錢產生了更大的價值,就等於你掙了更多的錢,這就是學問。
不會賺錢的人是“氣球”,隻會賺錢的人是“機器”;不會花錢的人是“守財奴”,隻會花錢的人是“敗家子”。會賺錢又會花錢的人,能“玩轉”錢;不會賺錢也不會花錢的人,隻能被錢“轉”。隻有能將錢“玩轉”在手掌中的人,才能充分享受金錢帶來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