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1章 李攀龍:文武雙全,宗工巨匠(1 / 2)

李攀龍(公元1514~1570年),字於鱗,號滄溟,曆城(今山東濟南)人。明代著名文學家。嘉靖進士,初授刑部主事。曆任郎中、陝西提學副使等職,官至河南按察使。繼“前七子”之後,與謝榛、王世貞等倡導文學複古運動,為“後七子”的領袖人物,被尊為“宗工巨匠”。主盟文壇二十餘年,其影響及於清初。其《滄溟集》風行天下,曆百年而不衰。他編的《古今詩刪》,選各代之詩,影響頗大,後又摘取其中唐代詩歌編為《唐詩選》,成為當時通行的學塾啟蒙讀本,明清兩代,影響超過《唐詩三百首》。

少曰“狂生”,知交一生

李攀龍出生於明代濟南德王府的一個侍從之家。父親李寶“善酒任俠,不問家人生產”,而且在李攀龍九歲時去世,僅二十八歲的母親張氏獨自養育兄弟三人成人。少年因家貧而好學,尤善古文,厭惡訓詁。經常是手持古籍向私塾先生提出種種質疑,導致“塾師為之遜席者數矣”,因此被同學諸弟子稱為“狂生”。他不僅樂於接受“狂生”的稱號,而且自稱:“吾而不狂,誰當狂者。”他雖負才自傲於山左,卻獨與同是髫年(tiáo nián,童年)的殷士儋(後為大學士,有文名)、許邦才(後為王府長史,濟南詩人)友善,約為知交,惺惜(指性格、才能或境遇等相同的人互相愛重、同情)一生。十八歲入縣學為諸生,廩於郡庠。

考中進士,出守知府

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李攀龍取鄉試第二名,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李攀龍中進士,試政吏部文選司。然而自視為“傲吏”的詩人卻生不逢時,恰巧趕上奸相嚴嵩把持朝政,雖文才已“籍籍(聲名盛大貌)公卿間”,卻因為不願結交權貴趨炎附勢而被迫於次年“以疾告歸”。

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李攀龍出守順德(今河北邢台),為順德知府。三年任期中,政績卓著,做了一些既有利於鞏固明王朝統治而又給百姓帶來一定利益的事。如請蠲(juān,免除)民稅,減輕百姓負擔;政刑寬簡,民無冤情;增設驛站,減輕人民勞役負擔等。其間詩文創作,也取得一定成就。無論贈答抒懷,還是描山摹水,或是關心時政之作,都各具特色。《登黃榆、馬陵諸山是太行絕頂處四首》、《春興》等,是這一時期的代表作品。

遊覽名山,佳作不斷

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夏,李攀龍被提升為陝西按察司提學副使。到任不久,不能忍受陝西巡撫殷學挾勢倨傲(依仗勢力,傲慢自大)的作風,以母老歸養為由,上疏乞歸,旨未下即拂衣辭官。在職雖不滿一年,李攀龍足跡卻遍及區內,在視察府州縣學的同時,也遊覽了各地的名山勝跡。《杪秋登太華山絕頂》四首,是這一時期的最佳詩作。

由陝歸來,李攀龍在家鄉築白雪樓,隱居高臥,杜門謝客,不與權貴往來,一些達官顯宦以其接見為榮,學人士子更以其品評來衡定自己的身價。因此“聞望茂著,自時厥後,操海內文柄垂二十年”(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李按察攀龍》)。這一時期是李攀龍詩文創作的重要時期,所寫詩文,殆(dài,幾乎;差不多)占《滄溟集》之大半,因而其詩文最初結集曾名為《白雪樓集》。此間,詩歌以吟詠故鄉湖光山色之作成就最高,《與轉運諸公登華不注絕頂》、《青蘿館二首》、《杪秋同右史南山眺望》、《酬張轉運龍洞之作》以及《挽王中丞八首》等,是其代表性作品。

結社論詩,主盟文壇

官場的失意卻成就了李攀龍的文學地位。原來他告歸以後,正好得以遍覽群籍,有所發微,逐步形成了文學複古的思想。其後與王世貞、謝榛、梁有譽等七人聚集京師,結社論詩。他繼承和發揚了“前七子”的主張,強烈反對當時流行的台閣體詩文和千篇一律的八股習氣。強調“文必秦漢,詩必盛唐”,這一主張成為當時主流的文學思想,掀起了具有一定進步意義的文學複古運動。

作為這場運動的主將,李攀龍聲名鵲起,被公推為“後七子”之首。與“前七子”中的濟南詩人邊貢遙相呼應,在山左忝列“曆下四詩人”之一;放眼全國則與李夢陽、何景明、王世貞並稱為四大家,主盟文壇數十年,號稱當時的“文苑南麵王”。

流風餘韻,曆下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