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年輕和年邁的區別(1 / 2)

年月一天天過去,人沒有不老的。哪怕那一顆心仍舊是鮮紅如少年時光的心,但是人的身體是由不得自己,說自己仍舊是年少就能保持年少時期的精力充沛的。方其自己也感覺到近一兩年的力不從心。然而他暫時還不願意放手,他還有心繼續在這條路上走下,他還想帶領著手底下的一幫兄弟繼續往前闖,能再做出一番大事來。但是他的確已經不年輕了,歲月不饒人,很多事情他已經沒有辦法做到遊刃有餘。他努力的想要和這個不斷前進的社會和觀念相融合,可是年老就是年老,由不得他說不的。從前覺得不值一提的小事情,放到如今他已會覺得壓力重重。這就是年輕和年邁最緊要的區別。

放手,已經迫在眉睫的一件事情。而在此之前,他想要將自己最最關心的女兒帶出這個圈子,他想要給那個不聽話的小女兒鋪好以後該走的路,能夠走的那條路。他這一輩子,身邊女人不少,可是最後能夠繼承他血脈的,也隻有這一個女兒。他不是一個傳統的人,認為兒子就該繼承自己的事業,女兒卻不必要。假使他身邊的這個孩子不是女孩兒,而是一個男孩子,方其也認為,不該讓自己的子孫後代繼續走這一條路。這條路上的風霜雪雨太多,最可怕的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自己在哪裏,也許隻是一個小小的決定,就會給自己帶來滅頂之災。他不希望自己的後人還要經受自己所經受的一切,他的這一輩子,並沒有什麼好後悔的,拚過,傷過,也成功過。但是這個成功的位置不好坐,正是因為他成功了,所以才更加清楚,更加明白,這條路有多難走。他不會讓自己的後人再往這條路上走。

在高位時,一呼百應,一旦退下來,就會生死不明,這就是他走了一輩子的路。所以在他將要從這個位置上退下來之前,他需要安排好一切。方其並不覺得自己這麼做有什麼過錯。他為幫派為弟兄們付出了那麼多,出生入死,刀口甜血,什麼樣的風霜雨雪沒有經曆過?眼下他也並沒有當真破壞了幫派中的什麼規矩,以一種相對來說比較中庸的方式將自己女兒惹下的禍事挽救回去,這有什麼可說的?

他滿是皺紋的一張臉孔皺了起來。此時此刻,他對自己的這個養子是不滿的。非常不滿。他當然知道這小子要什麼。他也不在意將手上所有的權利都交到他的手裏去。當初會從路邊將他撿回來,方其的內心裏也是藏著私心的。阿芒從小就是一個人,除了他這個父親,沒有一個親人。小女孩子在這個社會上行走,不比男孩子。有許多地方需要仰仗一個可靠的人。然而自己這個坐著那張位置父親總有放手的那一天。他們做這一行的人,手上多多少少都染著血。尤其是像他,走到了這一步,坐在了這個位置的人,手掌心裏更加沒有幹淨的。永遠占據在高位上自然不用擔心,手底下有那麼多的兄弟,誰敢碰他,碰他家裏人一根手指頭,他隻要使一個顏色,就能滅了那些熊心豹子膽的狗東西。但是沒有人能一直身居高位不下來,他總有一天也是要將手上的權利交托出去的。

那麼,真的到了那麼一天,他應該把這些權利交給誰呢?難道是幫派裏那些表麵上恭敬忠心,一轉身卻變了幾個臉色的家夥們?不,方其還沒有那麼大的心,會用自己和自己女兒性命去嚐試相信那些每天都在舔著血過日子的小子們。所以他帶回了彼時年紀尚幼的阿峰,他收養了那個在路邊流浪乞討,孤身一人的阿峰。他想著,自己養的,就算是一條狗,多少年過去了,有了感情,也不會因為外麵世界的一根肉骨頭就回過身來咬給它吃了十幾年肉骨頭的主人。在方其的心裏,總覺得,阿峰還是有那麼幾分良心的。到自己的年紀大了,再沒有辦法做女兒靠山的時候,這個自己從路邊撿回家的養子,會看在自己多年的養育之恩的麵子上,多多少少替他的女兒遮擋掉一些風雨。

然而,他似乎是看錯眼前這個小子了。

方其從鼻子裏哼了一聲,他定睛看著麵前的阿峰,問道:“你有什麼想說的?難道你認為我這麼做不妥當?想要對我指點一番?”

“指點不敢。”阿峰當然看得出來老頭子動了氣,他微微抿著唇,倒也沒有因此就擺出臉色來。老頭子脾氣不好,這是人所周知的事情,他在那個位置上坐得久了,總有點兒沒辦法聽進其他人意見的壞毛病。不要說他,自己也是有的。

阿峰摸了摸鼻子,思考著,慢慢說道:“我隻是覺得,現在人既然在我們手裏,而我們接手的這件事情又還沒有辦妥,沒有就這麼把人送回去的道理。在此之前還沒有這個先例,從我這裏開這個頭的話,總不太好。”

“有什麼不好?我已經和對方溝通過了。並不是我們辦不好這個事情,是買家想要撤銷這筆生意。既然是買家的意思,難道我們還要堅持把人處理了,再向對方收錢?”方其虎著臉,沉聲道,“我不覺得這件事情有什麼不好辦的。既能不必動手,又能把錢收回來,對於我們來說是做了一筆隻賺不賠的買賣。”